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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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关于扶养义务的规定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原有的抚养义务不会随着离婚的改变而改变。具体情况涉及内容比较多,我们一起在正文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关于扶养义务的规定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原有的抚养义务不会随着离婚的改变而改变。新婚姻法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2、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3、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应予准许。由上正文可见,夫妻双方对于孩子和老人的抚养业务不会随着离婚而改变,这是一种道德上的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孩子的年龄在2周岁以内都是由女方进行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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