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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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等专业学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中职资助要求及*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财教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 2、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处)。 主任:* 成员:* * *

2、 * 全体班主任 二、认定原则与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为农村户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即享受免学费待遇。各班级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申请表,并附户口簿中索引表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按学校确定的比例标准,实行民主评议,确定具体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班级有特殊情况的,另向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说明,学校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给以研究决定。

3、各班级在组织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突发大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少数民族贫困学生;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

4、验。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三、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我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将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认定小组,负责本班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民主评议与认定工作。评议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2、

5、学校成立由教育处、教务处、财务科联合组成的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推荐上报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终认定工作,制定本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名单。 四、认定程序 我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1、每学期开学时,启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学校

6、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申请表,并附户口簿索引表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认定小组在全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后,根据学生提交的*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申请表、户口簿索引表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及名额分配情况,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和在校表现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名单,由班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认真审核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7、、审批资助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免学费对象名单,经审批确认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即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 五、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学校将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期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学生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评议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免学费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免学费资格,并视违纪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学校将设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子邮箱(jn*)和电话(05*-2369317),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教育处和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各班级应依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认定办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0年5月17日 *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免学费对象认定申请表班级: 专业: 学生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 年 级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在校联系方式学生申请理由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需附县级民政等相关部门或乡镇政府证明材料。家 庭 成 员姓 名称 呼年 龄工作(或学习)单位职 业月 收 入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来源: 。 家庭共有 人,家庭年总收入: 元, 人均月收入 元。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家庭 (领取或不领取)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他情况: 。 班级意见 班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认 定 决 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机构公章)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校公章)备注:(1)此表用于申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作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证明,不申请的学生不填写;(2)家庭成员填写共同生活的成员;(3)家庭成员月收入要填写包括各类收入来源的总额;(4)此表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如出现虚报瞒报或与学生实际情况不符,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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