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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2015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须知一、课题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单位);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3申报课题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二)课题负责人(即课题主持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7周岁、按照政策延长退休年龄的课题主持人须由申报单位提供证明(申报单位盖章)并报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确认后方可申报;
2、3所主持的在研项目(课题)不超过1项;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5是课题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课题组构成基本要求课题组成员中属于课题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四)申报限制1课题负责人(课题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题。2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项目等所有各类项目均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3限制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单位申报:(1)截至2014年8月31日,承担历年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
3、题的单位;(2)截至2014年8月31日,承担历年项目(课题)中被终止(撤销)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累计达到5项的单位;(3)其他违反项目(或经费)管理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4限制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个人(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1)截至2014年8月31日,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人);(2)截至2014年8月31日,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中被终止(撤销)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累计达到2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人);(3)其他违反项目(或经费)管理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人)。5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1)历年项
4、目(课题)是指2006年以来(含2006年)立项下达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科学基金项目;(2)未结题项目(课题)是指未鉴定、未验收、未终止(撤销)的项目(课题);(3)被限制申报课题的单位,无法进入网上的课题申报系统(即无法在网上填写申报书);被限制申报课题的个人,无法在网上的课题申报系统中填写该人的主持人信息;(4)如果有异议或有特别理由,应以单位名义书面行文向我厅(发展计划处)提出说明。(五)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自治区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申报单位申请科技经费额度,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课题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经
5、费开支范围,参考历年自治区财政资助能力,科学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课题立项评估结论。二、优先支持的对象(一)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课题。(二)鼓励申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产业化(市场)前景,能够出产业、出效益、出标准、出专利、出人才的新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课题,特别是有发明专利产出的课题。(三)鼓励申报能有效整合各种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课题。(四)鼓励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
6、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课题。三、课题申报程序和途径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可通过广西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获取课题申报指南、申报须知、课题申报书格式(含可行性报告提纲)。课题申报具体操作如下:(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1单位注册。登录“广西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点击“申报单位注册”,按系统提示进行单位注册。2014年8月以前已经在本系统中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有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须更新单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扫描件。注册信息不完备的单位,将无法进行申报。
7、2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课题可行性报告和申报附件材料。(1)点击“申报(承担)单位登录”,使用本单位的登录名、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和网上填写要求,在网上填写课题申报书。(2)根据申报课题所属的科技计划类别,编写相应的课题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件3)并上传到系统中。课题可行性报告采用WORD格式,页面统一为A4幅面,正文字体一律采用仿宋四号字,文件大小不超过5MB。(3)扫描申报附件材料(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到系统中。(4)申报单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与上传,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课题申报书,获得申报编号后,在线打印课题申报书。3报送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课题申报书经课题组成
8、员签字、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课题可行性报告、申报附件,报送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纸质申报材料要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每个课题同时提交1份形式审查单(见附件5),在表格中填上申报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其余内容不必填写),并放在课题申报材料的前面。市、县所属单位申报的课题(县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除外),先向所在地的市、县科技局申报,由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的课题,先向自治区主管部门申报,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中央驻桂单位和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申报的课题,按属地或业务主管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
9、务主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设有科技处或科研处的本科高等学校申报课题,由本校(科技处或科研处)负责审核推荐,即课题申报书的“地级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栏由本校(科技处或科研处)负责办理。县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申报指南中项目26至项目36的申报课题),向所在地的县级科技局申报,由县级科技局审核、受理、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二)管理部门审核推荐1.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对本部门和本区域的课题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对课题(县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除外)申报的材料进行形
10、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课题按轻重缓急排好顺序,填写1份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可通过网上系统获得),在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和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起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课题,原则上应当商市财政局后联合行文上报;不需要市县配套财政经费的课题,可由市科技局直接行文上报。县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申报指南中项目26至项目36的申报课题),由县级科技局负责对这类申报课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符合要求的课题进行受理(自治区科技厅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要求已委托县级科技局进行受理),出具每个课题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的格式采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
11、的统一格式),将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受理通知书一起报送自治区科技厅。2.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本部门、本区域申报课题的网上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广西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请点击“推荐单位登陆”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系统。(2)网上审核及推荐。在系统菜单中选择“项目推荐”功能,按系统要求完成课题审核、推荐工作。网上推荐的课题要与书面推荐相一致。(3)生成并整理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在系统菜单中顺序点击“项目推荐”、“推荐项目查看”以及“生成推荐汇总表”,生成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的初稿,经整理后形成报送稿(不包括县所
12、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县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类课题(申报指南中项目26至项目36的申报课题),委托市科技局负责网上审核及推荐工作,同时单独出具一份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在“备注”栏填上“县级受理”4个字)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三)特别说明如果登录名、密码丢失,可在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中注明“查询登录名和密码”及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传真到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0771-2844705)索取登录名和密码。四、申报课题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一)申报课题需要提供的材料1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书。2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3.
13、课题申报附件。根据实际申报课题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附件要求如下表:装订顺序附件名称申报条件数量1科研课题立项查新报告(原件)属于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课题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2014年4月1日之后)。12专利检索报告属于技术引进、工业产品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课题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专利检索机构出具(2014年4月1日之后)。13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原件)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须提供,明确各申报单位在课题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14课题匹配资金承诺书(原件)有匹配资金的课题须提供1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属于
14、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或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示范的课题须提供。16环保证明属于产业化示范的课题须提供。17与国内或国外境外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示范的课题须提供。18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涉及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课题须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19专利证书(复印件)拥有专利权的课题须提供。110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课题须提供。111知识产权变更协议(复印件)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课题须提供。112课题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见申报指南中相应的申报
15、特殊要求。1(二)申报课题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1申报课题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课题申报书课题可行性报告课题申报附件材料(按上表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2申报课题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课题申报书封面一致。3申报课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五、课题申报材料(纸质)受理的具体安排受理日期:2014年9月25日至30日,逾期不作为2015年度课题受理。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受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受理期间受理点的联系电话:07715595373。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届时携带身份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联系方式:申报期间咨询电话:0771966118。自治区科技厅发展处 联系电话:07712618723;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