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52742965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制度的探讨前 言公租房制度是国家在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建立的,其促进了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了城镇住房建设、改变了住房消费观念,这无不显示出公租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核心地位以及支撑作用。但公租房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住房保障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公共政策福利性、居住保障性和生活救助性,对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维护及其稳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的公租房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作为一种新制度还存在一定缺陷,特别是在房价上涨过快,背离商品价值规律的情况下,已不能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

2、房需求。一、园区公租房制度实施的由来(一)现实需求公租房保障实行有条件配租、有期限承租和有偿居住,供应给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公示,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终于出台,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4月7日,经由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将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管理中心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优租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承担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统筹管理工作。作为国际合作的典范,国内发展速度最快、最具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园区这几年每年都引进几万

3、的人才和劳动力,对此,苏州工业园区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优租房”、以优惠的租金帮人才解决后顾之忧的办法。建设公租房是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经验,结合园区自身实际落实中央廉租房政策要求创新性地提出的一种新型住房保障制度,也是园区为优秀人才提供优质的住房服务和保障以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建设与管理公租房的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于2007年11月成立后,坚决贯彻落实园区工委、管委会“人才强区”战略,近年来,园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创新建立以优租房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逐步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引进人才

4、的住房问题,基本形成了满足住有所居、具有园区特色的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政策推动1、关于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支付公租房租金 2008年5月4日工委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支付优租房租金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制度,保障园区新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对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支付优租房租金有以下几点条件:(1)符合优租房租住条件的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会员,在按规定正常缴纳公积金期间,可申请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支付优租房租金。(2)会员每月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用于支付优租房租金的额度,按办理提取时本人最近缴费月份计入普通专户金

5、额计算。可提额度与租房的月租金相比,以低者为准。(3)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支付优租房租金的提取期限以租房合同期限为准,提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4)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支付优租房租金的有关手续由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统一办理。2011年7月1号以后园区公积金实行新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现就2011年7月1日后参保员工动用公积金支付优租房租金的有关事项如下:(1)2011年7月1日后,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员工在按规定正常缴费期间,可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存储额按月支付优租房租金。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园劳保201121号、2011

6、.7,本人住房账户存储额支付优租房租金的不足部分,可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支付。从2012年7月1日起,本人住房账户存储额支付优租房租金的不足部分,仅可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支付。(2)参保员工可动用公积金的额度,与本人优租房租金相比,以低者为准。2、园区公租房的房源及公租房租金制度公租房的租金实行“参照市场价格、体现保障功能” 的原则。 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的租金一般低于住房市场同类地区、 同类住房的平均租金的 70 左右; 对符合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应该按市场平均租金 50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

7、01018 号、2011.10左右的比例实行减免。具体租金标准如下:小区名称房源类型户型租金(含物业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上网费明日之星单身合租型-350元/月/床位12元/月/床位30元/月/床位单身型包间-700元/月/间24元/月/间60元/月/间锦程之星单身合租型二室一厅650元/月/间12元/月/间30元/月/间三室一厅650元/月/间8元/月/间30元/月/间家庭户二室一厅(简单标准型)13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二室一厅(简单非标准型)19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二室一厅(高级)21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三室一厅(高级)26

8、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四室一厅(高级)30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群星苑家庭户二室一厅(简单)16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三室一厅(简单)20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三室一厅(高级)23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四室一厅(高级标准型)27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四室一厅(高级非标准型)32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菁英公寓单身合租型二室一厅550元/月/间12元/月/间30元/月/间三室一厅550元/月/间8元/月/间30元/月/间家庭户二室一厅(简单)1100元/月/套

9、24元/月/套90元/月/套二室一厅(高级)18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三室一厅(高级)23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四室一厅(高级)2800元/月/套24元/月/套90元/月/套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收费标准、苏州工业园区、2011.1目前苏州工业园区内有四个公租房小区:“菁英公寓”、“锦程之星”、“明日之星”和“群星苑”。所谓“优租房”的“优”体现在两个方面:居住环境优、居住人群素质优。在园区内新就业的人员基本都入住优租房。小区的配套服务设施有健身房、体操房、乒乓球馆、篮球和桌球馆,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的保洁,并且提供报修服务甚至上门清洁等各种后勤工

10、作,让房客住得安心。房客的房租一律从其在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中扣除,这样既不会给房客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和负担,也不会有拖欠房租的事件发生。苏州的“优租房”是缓解新进就业人员在外租房困难问题的一个措施,为他们提供一个为期两年的过渡期。两年后这些人员可能已经有能力自己买房,或者相较刚毕业时也足以支付在外的租金,于是优租房公寓继续为其他新就业的人群提供租房服务。苏州采取“优租房”的形式为外来打工的新就业白领阶层解决住房问题不仅仅是为了响应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号召,同时也是结合苏州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为保证社会稳定和优化苏州的投资环境采取的有效措施。二、园区公租房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成效(一)具体内

11、容1、公租房的申请有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申请到公租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园区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可申请租住公租房:(1)在园区内就业的,优先考虑毕业不满5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公共租赁申请条件、苏州工业园区、2011.1年的新员工;(2)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3)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甲类计划员工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员工;(4)与所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优先考虑IC产业、软件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科研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汽车航空零部件、电子与信息产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旅游管理、商贸管理、商业服务、物流、投资金融、文化艺术、医

12、疗卫生、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5)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列入园区当年度紧缺和急需专业人才目录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园区组织人事局核定的高技能人才,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安排。(6)申请公租房各小区不同户型的补充条件小区名称房源类型户型租赁对象要求明日之星单身合租型-符合基本条件单身型包间-符合基本条件的已婚人才锦程之星(菁英公寓)单身合租型二室一厅符合基本条件的单身人才三室一厅家庭户二室一厅(简单)符合基本条件的已婚人才或硕士学历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二室一厅(高级)符合基本条件且硕士学历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三室一厅(高级)四室一厅(高级)群星苑家庭户二室一厅(简单)符合基本条件的本科学历已婚人才或硕

13、士学历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二室一厅(高级)三室一厅(高级)四室一厅(高级)2、“租赁管理。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 已登记的申请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按照规定的轮候方式公开进行,配租结果应当在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公布。 申请人不接受政府配租的房源、 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作弃权处理。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二年内不再受理弃权申请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新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初次承租期一般为 13 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新就业人员继续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续租期限最长不超过

14、2 年,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提高续租期内的租金标准。 承租人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借、 转租、闲置、 改变用途; 不得擅自 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以及内部结构。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因不当行为造成房屋和家用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因过失造成责任事故,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督管理。申请人隐瞒身份、 住房和收入状况, 以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申请配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机构对其 2 年内不予配租。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机构责令其退房,5 年内不予配租。 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 转租、 改变用途的

15、, 或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未居住的, 或累计 6 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或合同期满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承租人和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由出租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018 号、2011.10(二)成效1、园区优租房创新之举-在线租房作为服务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的载体与平台之一,园区公租房中心在公租房管理体制上又有新的突破,在大调研的基础上,公租房中心近期推出了“在线申请”、“在线审核”、“电子合同”、“无忧入住”、“续租年审”、“服务下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经济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