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无现金报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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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无现金报账的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高校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内部的工作流程,更好、高效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学校逐步改变传统的现金收付方式,借助银行卡、网上银行等手段,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全面、稳步地实施无现金报销及无现金收费。第二条 所谓无现金报账是指在报销过程中不再以支付现金为报销手段,而是将报销金额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的一种报销方式。报账后款项即时划入个人银行卡,到账快捷,缩短报账领取现金的等候时间,也有效降低了经办人领取和保管现金的风险。 无现金报销及收费的具体业务流程(一)对个人报销业务: 办理差旅费、零星购买等

2、报销,经办人按要求填写报销单据,办理好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审批流程未变),到财务科报销。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审核通过打印报账受理通知单交给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即可,财务部门会将报销款项转入收款人的银行卡中。借款人要归还借款,可持银行卡到财务科刷POS机交款。(二)教职员工及外聘人员各类酬金发放:1.本校教职员工发放考务费、评审费等各类酬金的,填写教师_费发放明细表,(模板见附件1)打印出纸质表单一份用于办理签字审批(明细表上应经收款人本人签名,无需再另填现金发放表),报账时将纸质审批材料交财务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账受理通知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即将劳务费直接转入指定账户。2.外聘人员领取各类酬

3、金填写外聘教师酬金发放明细表(模板见附件2),打印出纸质表单一份用于办理签字审批(明细表上应经收款人本人签名,无需再另填现金发放表),并在报账前将明细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财务科邮箱(邮箱账号:)。报账时将审批材料交财务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账受理通知单交给经办人签字确认,即将劳务费直接转入指定账户(领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工行卡号信息务必要完整准确,否则将无法发放)。(三)对外单位报销业务:经办人按要求填写报销单据,办理好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到财务报销。财务人员审核通过,即会将款项转入对方单位的帐上。(四)学生发放助学金及缴费业务:发放学生奖助学金:填写发放明细表,注明班级、姓名、金额等,直接转入学生个人账户。收费:主要采用银行卡批量扣款的方式。日常零星的学生缴费可持银联卡直接到收费部门刷POS机交款并开票。第四条 其他相关规定(一)实行无现金报销及收费后,财务仍执行现有的财务制度及报销审批流程,包括现金管理条例。(二)我校使用工商银行卡作为报销款项的收付账户。实行无现金报销及收费业务中,不会对个人另收手续费。(三)经办人在发送外聘教师酬金发放明细表电子文档时,邮件正文请详细列明经办人姓名、部门名称、报账项目、金额。第五条 本规定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教师_费发放明细表2.外聘教师酬金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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