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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质量体系文件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 承压类委托检验 文件编号: GZTJ/ZYCY14-2014-1/0版 本 号:第一版控制状况:受控非受控编制:审核:审批:分 发 号:持 有 人:2014 年 8 月 5 日发布2014年 8 月 6 日实施目录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3附录 1检验仪器设备表9附件 2控制流程图10危险化学品容器检验原始记录11危险化学品容器检验报告书16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1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务院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确保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工艺。2 适用
2、范围本检验工艺适用于 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规定的常压容器(以下简称“常压容器” )检验工作。3 编制依据3.1国务院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2 NB/T47003.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3.3 GB50156-2002 汽车 加油 加气 站设 计与 施工 规范 标 准3.4 CBJ 立式 圆筒 形钢 制焊 接油 罐施 工 及验 收规 范3.5 JB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3.6其它相关技术标准。4 检验性质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属于使用单位委托检验机构进行的一种查证性检验。5 职责检验机构在使用单位管理制度规范、常压容器技术档案完善的基础上进行检验
3、。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实施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确认后, 由检验检测机构授权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常压容器检验当时所检的项目安全状况负责, 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6 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6.1 检验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现场检验至少由 2 名具有相应检验资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6.2检验仪器设备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根据所检验设备情况,准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及要求见下附件 1。6.3
4、检验流程常压容器检验的流程图见附件2。6.4检验申请的受理6.4.1报检资料的程序性审查用户在客户服务部窗口进行报检时,客户服务部报检资料审查人应对报检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审查是否具有下列资料并符合要求:a 报检申请表。应有申报单位盖章;b 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报检的,还应有申报单位出具的委托函;c 同时报检多台设备的,还应附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的待检设备清单,清单上至少写常压容器编号、盛装介质、容积等参数。6.4.2报检受理报检资料审查符合要求, 客户服务部受理报检, 并将回执单回执给申报单位;报检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由申报单位将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申报。报检受理后,一般情况下应与申报
5、单位签订检验协议。若与申报单位协商后认为不必签订检验协议的,或检验量较小的零星检验业务,可不签订检验协议。6.5检验工作安排6.5.1报检资料审查合格,受理报检后,服务窗口应及时将检验任务下发到检验部。6.5.2检验部门接到常压容器委托检验任务后,应当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出检。6.6检验检测的实施6.6.1常压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审查6.6.1.1对于常压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委托进行出厂检验的,应提供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书,待检常压容器的生产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设计图纸、罐体材料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清单等资料。 对于制造单位无制造资质的, 应终止检验,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 常压容器技术资料不齐的, 制造单位
6、补齐资料后方可进行检验。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6.6.1.2在用的常压容器,申报单位应提供常压容器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者上次检验报告。重点审查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已经整改, 查看常压容器使用过程中的运行记录。对于涉及常压容器修理改造的,还应提供常压容器修理改造单位的资质以及修理改造检验记录、检验结论;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检验。6.6.2检验准备实施检验前,检验人员应当检查确认检验仪器、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需要入罐检验的, 检查罐内介质是否已经排空,罐内是否已经置换, 置换后罐内的空气含氧量是否在18%23%之间。对于盛装介质为有毒介质的常压容器,入罐
7、前还应检测罐内残余的介质浓度是否符合国家健康卫生的相关规定。6.6.3出厂检验或非埋地式常压容器检验6.6.3.1出厂检验或非埋地的常压容器,需要进行下列外观检查:1) 罐体外表面防腐油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腐蚀的现象;2) 罐体是否有磨损、凹坑、变形;3) 于易燃、易爆类介质,罐体两侧及后面应有红色“爆”字标识,罐体两侧应有“严禁烟火”字样;4) 对于有毒、剧毒类介质,罐体两侧及后面应有黄色“毒”字标识;5) 对于腐蚀、强腐蚀类介质,罐体两侧及后面应有黑色“腐”字标识;6) 罐体上有铭牌的,核对产品编号是否与产品合格证的产品编号一致;7) 带保温层的,目视检查保温层是否有破损、脱落,如有应
8、要求使用单位修复;如在保温层外表面发现有渗漏痕迹, 则应拆除保温,直至找到渗漏点为止;6.6.3.2罐体的结构检查。出厂检验或者首次检验的常压容器,需进行如下的检查,其余在用的常压容器检查发生变化的部位或者进行过维修改造的部位。1) 封头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2) 筒体与封头的连接形式、焊缝的布置、开孔与补强是否符合要求;3) 是否设有排污口,排污口布置是否合理;4) 支座形式与选型是否符合要求。6.6.3.3几何尺寸检查。出厂检验或者首次检验的常压容器,需进行几何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尺寸检查,其余在用的常压容器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进行几何尺寸检查。1) 纵、环焊缝错边量;2)
9、纵、环焊缝棱角度;3) 同一段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差;4) 焊缝余高;5) 其它检查项目。6.6.3.4罐体内外表面检查1) 用检验铜锤轻轻敲击罐体金属表面的锈蚀部位, 以判断罐体表面的锈蚀程度。对于分散的点腐蚀, 应用焊缝检验尺测量其深度, 当深度超过实测壁厚的1/3 时,罐体应返厂补焊(出厂检验)或是使用单位请具有相应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补焊。2) 罐体的磨损、凹陷、变形、泄漏、裂纹以目测为主,目测无异常为符合要求;当罐体有磨损、凹陷、变形时,应去除磨损、凹陷、变形部位的表面油漆露出金属光泽,用肉眼或 510 倍的放大镜检查裂纹, 如有怀疑可进行表面探伤,无裂纹为符合要求; 如检验员认为磨损
10、、 凹坑、变形已经影响了罐体的安全使用,申报单位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复。3) 内表面有衬里的,检查衬里是否完好。6.6.3.5罐体焊缝检查,焊缝检查以目视检查为主。1) 检查罐体焊缝是否采用双面全焊透形式,采用双面全焊透的为符合要求。2) 检查焊缝是否存在裂纹、咬边、错边等缺陷,可以借助 1050 倍的放大镜进行检查。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对可疑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3) 缺陷处理。焊缝上发现裂纹等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使用单位应对缺陷进行处理。6.6.3.6罐体与底座连接的检查1) 目视检查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应补全;2) 用检验铜锤敲击各连接部位螺母,如有松动的螺母,应拧紧或更换
11、;6.6.3.7罐体壁厚测定1) 测点部位为罐体上、下、左、右四个方向,一般情况下每个方向测四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点,其中两点为前后封头部位,两点为筒体部位。2) 实测壁厚最小值不小于罐体设计厚度为符合要求。3) 对于有局部腐蚀的罐体,应在腐蚀部位单独进行测厚。当实测壁厚最小值小于罐体设计厚度时, 应请有相关标准规定的具有相应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补焊或挖补;6.6.3.8进入罐体内部进行检验的固定式常压容器,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应进行清洗、置换,在测爆、气体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检验。6.6.3.9安全附件检查1) 安装有压力表和安全阀的常压容器,核查压力表、安全阀的校验报告,如过期应拆
12、除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校验。2) 检查罐体上的阀门是否存在泄漏。3) 对于要求安装有防静电装置的罐体,检查是否安装有防静电装置。测量静电带与罐体连接端到接地端的电阻值,电阻值不大于10 为符合要求。4) 对要求安装紧急切断阀的常压容器,需进行下列检查:a 目视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变形等;b 手动操作紧急切断的开启与闭合,切断动作应灵活;c检查紧急切断阀远程控制系统,自动作起,应在10s 内闭止。d 对于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修理或更换。6.6.3.10罐体盛水试验或气密性试验。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盛水试验或气密试验。6.6.3.10.1盛水试验1) 盛水试验前,应现将罐
13、体外表面的焊缝清理干净并使之干燥。2) 罐体盛满水后,检查焊接接头有无泄漏,观察时间不小1 小时。3) 盛水试验完毕,应将罐内的水排净并使之干燥。6.6.3.10.2罐体气密性试验应在所有附件安装完毕后进行。1) 试验介质为氮气或者干燥洁净的空气,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罐体,试验用气体温度不低于 5。2) 罐体气密性试验压力为罐体的设计压力,且不低于0.036MPa3) 气密性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10min, 然后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对所有的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涂抹肥皂水,以无泄漏为符合要求。6.6.3.11喷涂检验标志检验符合要求后在罐体筒体靠后封头侧面下部喷涂下次检验日期字样。6.6.4埋地式常压容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