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撤销权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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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则撤销权问题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签署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活动,双方签署合同应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完整。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重大误解的,另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申请合同无效。关于民事行为撤销,我国民法总则有相关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撤销权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日常生活中,签署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活动,双方签署合同应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完整。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重大误解的,另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申请合同无效。关于民事行为撤销,我国民法总则有相关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撤销权问题是什么?下面我

2、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一、民法总则撤销权问题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成立要件是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应注意的是

3、,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综上所述,当一方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胁迫对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当然,行使撤销权有一定条件限制,当事人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一旦逾期,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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