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2725779 上传时间:2022-08-0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私募基金认购人数限制分析 一般在国内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被称为私募基金。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认购人数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契约型的基金投资和股份公司型的基金投资,认购人数累计上限为200人。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趋势良好,人们手中的“闲钱”逐年增多,除了投资在股票市场外,投资基金也是一种选择,目前私募基金比较热门。一般在国内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被称为私募基金。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认购人数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契约型的基金投资和股份公司型的基金投资,认购人数累计上限为200人。一、200人上限 “200人上限”规则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

2、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等法律,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

3、责任公司的股东(投资者)人数为1-50人,股份有限公司为2-20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投资者)人数为2-50人。可见,虽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私募投资基金划分为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但结合相关法律,投资者人数均在“200人上限”范围之内。4、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此处“300万大额豁免”的规定因与上位法冲突,目前已不再有效。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

4、为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五)项(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或者投资者人数累积超过200人,若同一资产管理人的多个同类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完全相同,应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二、穿透核查上述“若同一资产管理人的多个同类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完全相同,应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的穿透核查要求,即在特定情形下,不再将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视为一个单一主体,而将其穿透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这与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不一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的,资

5、产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主体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责任重大,应该对自己提出更高的从业标准和更严格的自律要求,既使中国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基金行业协会也该在行业内部对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提出高于国家部门标准的行业管理要求,如果私募基金认购人数超出了标准的要求,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但违反了行业标准也应受到行业协会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引起中国证监会的关注、调查甚至行政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