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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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公示本)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县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 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盖章) :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泸县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103-510521- 19-01-59463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泸县立石镇龙溪河流域地理坐标起点:东经 1054113.391 ,北纬 2992.093终点:东经 1053925.908 ,北纬 29923.05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27 防洪除涝工程用地 (用海) 面积 (m2) /长度 (km

2、)永久占地:51692.5m2临时占地:9271.3m2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泸县发改行审2021 104 号总投资 (万元)2393.66环保投资 (万元)47.5环保投资占比(%)1.98%施工工期8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须在枯水期进行,为尽快发挥防洪工 程的社会效益,项目已于 2021 年 10 月开工建设,且已基本建设完成。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

3、准,经泸州市泸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定,项目为可以不予处罚情形中 “第 8 条,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等措施的,因此项目不予以处罚。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试行) 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该指南要求,组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根据指南中的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别本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是否需要深入论证,是否需开展专项评价工作。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是否 设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

4、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及河湖整治工程,但项目不涉及水库,且清淤底泥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项目不涉及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不涉及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项目不涉及

5、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项目不涉及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项目不涉及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 (跨) 越 (无害化通过的除外) 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由上表可得,本,本项目可不对项目产生的

6、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深入论证,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工作。规划情况泸县“十四五”堤防建设项目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立石镇保护 规划 (20142030) 、 泸县立石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9-2023年、泸县立石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次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所在河流涉及的规划主要 为泸县“十四五”堤防建设项目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立石镇保 护规划 (20142030) 、泸县立石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 2019-2023年、泸县立石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泸 县“十四五”堤防建设项目表中明确提出开展泸县龙溪河立

7、石镇政府 段防洪治理工程,本工程的建设是符合规划要求的。四川省泸州市泸 县立石镇保护规划 (20142030) 中提出打造小花溪水系与生态系统, 营造滨河休闲娱乐空间,本工程的建设是符合该规划的。泸县立石镇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9-2023年中提出了对3公里农村河道进 行整治,并重点做好小花溪整治工作,本次工程建设符合立石镇乡村振 兴战略规划的需要。泸县立石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提出了沿水系构建贯穿全镇的“绿带”,开展场镇河道的综合整治,本次工程实施是符合立石镇总体规划要求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本

8、项目为E4822 河 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 中第二项“水利”中第1条“江河提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同时,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泸 县龙溪河立石镇政府段防洪治理工程 (泸县发改行审2021 104号) , 同意本项目的实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泸县立石镇,占地面积永久占地:51692.5m2 临时占地: 9271.3m2 ,根据泸县水务局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用地说明,明确项 目用

9、地均在河道用地范围内,不属于划拨或新增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 农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泸县用地规划。3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项目与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9号) ,文件明确了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 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 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

10、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层面确定优先保 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表 1-2 本项目于四川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 单元类型总体生态环境管控 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优先保护 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 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严守生 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 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本项目位于泸县土壤优先保护区,但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农用 地,基本农田。重点管控 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 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 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 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

11、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本项目位于泸县,根据2020 年泸 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中共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 划 (2018-2025 年) ,提出了大气 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按其相关要求实 施后,预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得到 有效改善。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 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正常工况下不排污,对环境影响小。表 1-3 本项目于四川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川南 经济区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 险企业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促进轻工、

12、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 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 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采 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4施,对环境影响小。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 本项目不在内江自贡等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 缺水区域,也不属于高耗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 水项目(2) 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人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10 号) 的符合性分析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

13、制定生态环境准人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环 境要素重点单元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强污 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治理。单元内若新布局 工业园区、企业,应充分论证环境合理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保 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且针对性的加强污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项目符 合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人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相关要求。 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以及泸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 求符合性如下。表 1-4 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的符合性情况表准入要求本项目指标符合

14、情况1 、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 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 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 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 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 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尾 矿库、垃圾填埋场项目符合2 、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 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 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 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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