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2717920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1、夫妻中任何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去见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2、在婚内,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有虐待、遗弃等行为的。3、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并且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的。4、夫妻双方因为彼此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并且分居时间已经持续达到了两年的。5、其他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完全破裂的情形。 一、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离婚其

2、他情形的具体表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感情不合: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欺骗情形: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存在恶性情形:1、一方与他人通

3、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2、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下落不明的情形:1、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其他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夫妻离婚也就是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夫妻在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更倾向于协议方式离婚。通常,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的有关事宜,比如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往往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走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