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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公示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工作安排,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对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进行了评审。按照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对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公示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号)要求,现将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2月21日前向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处地 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82号邮政编码:510180联系电话:020-81084504,88900801传真电话:020-81085166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公示序号医院名称医院类别评审结论1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