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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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子项名称:无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50003二、审查过程(一)审查流程1. 一般程序聘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服务大厅预审聘请单位报送书面材料服务大厅受理经办人审查处领导审核司领导批准发证、公示、归档。2. 流程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单位收发窗口经办人处领导司领导开始 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预审补充完善不通过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初审补正通知不通过受理单终止领取证件结束接受申请信息通过接受申请材料 通过 通过分发申请材料 审批决定通知书结束归档制作证件领取证件接收申请材料经办人审查 网上公示处领导

2、审核通过司领导审批通过 (二)审查环节、经办要求与审查方式:见表1-4表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受理表审查经办要求环节名称申报材料受理审查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服务大厅责任人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和权限1.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聘请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的预审。2.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与受理。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网上填写的信息是否完整、规范符合要求;2.是否已在网上上传所要求的信息和材料;3.书面材料规范、完整、有效;4.网上提交的信息与书面材料内容是否一致。审查方式网上核查;书面核查;其他规定的方式。审查程序网上收到申请信息网上核查聘请单位报送书面材料书面

3、核查发审批事项受理单报送至相关司室经办人审查。审查结论确定1.网上填写的信息完整、规范的,预审通过,由聘请单位报送书面材料;2.书面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符合本许可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3.网上信息不完整的,退回聘请单位修改完善;4.书面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并一次性告之补正内容,由聘请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查。审查期限3个工作日。相关文书审批事项受理单、补正通知书表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经办人审查表审查经办要求环节名称经办人审查审查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责任人经技司管理处经办人文教司管理处经办人职责和权限

4、1.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2.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必要时给予说明;3.起草审批办件签报等。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报送程序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2.聘请单位及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3.聘请单位是否取得有关资格。审查方式1.书面查审;2.其他规定的方式。审查程序签收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发送至处领导审核。审查结论确定1.申请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书面核查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2.书面核查结论不合格,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审查期限2个工作日内。相关文书表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处领导审核表审查经办要求环节名称处领导审核审查司(局)国家外国专家

5、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责任人经济技术专家司管理处负责人教科文卫专家司管理处负责人职责和权限1.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必要时给予说明。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申请人是否符合外国专家资格;2.申请人是否满足来华工作的要求;3.申请人是否存在其他不适于来华工作的情况。审查方式1.书面查审;2.其他规定的方式。审查程序书面材料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理由发送至司领导审批。审查结论确定提出处领导审核意见。审查期限2个工作日内。相关文书表4: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司领导审批表审查经办要求环节名称司领导审批审查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

6、专家司责任人经济技术专家司司领导教科文卫专家司司领导职责和权限1.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检查本行政许可办理各环节是否有影响公正审核的违规、违纪现象;3.决定是否批准该许可。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聘请单位和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2.办理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工作程序;3.检查审批过程是否存在影响公正的违规、违纪现象。审查方式1.书面查审;2.其他规定的方式。审查程序书面材料审查做出审查决定。审查结论确定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审查期限3个工作日内。相关文书审批决定通知书三、 监督检查要求(一)监督检查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局直属机关纪委(二)投诉举报途径1. 电话投诉举报:0

7、10-68948899-50614(局办)、 50615(纪委)2.信函投诉举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局直属机关纪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5号楼50614房间(局办)、50615房间(纪委)邮编:100873(三)投诉举报范围:影响本许可公正审批的违规、违纪现象。(四)受理条件: 个人或组织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举报,也可以先通过电话提出投诉举报后再提交书面材料。(五)受理程序:收到书面材料后,按照材料上记载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约谈等形式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确认后予以受理。(六)办理程序:受理后5个工作日之内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七)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进行处理;情况不属实的,在核查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投诉举报人说明有关情况。(八) 处理期限:20个工作日。(九)延期处理:核查过程较复杂,需要延长处理期限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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