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分拣场地临时用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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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分拣场临时用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六、结论44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用地范围及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项目与周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4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5 本项目与原有项目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6 项目在

2、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产业布局规划及用地规划)中的位置附件:附件1 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 行政处罚决定书(贵环罚字2020410号)附件4 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附件5 环境监测报告附件6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名燕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分拣场临时用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区)蒙圩镇流兰村12-13队地理坐标(109度59分15.779秒,23度16分43.10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

3、料制造30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桂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450881-50-03-005131总投资(万元)550.00环保投资(万元)57.20环保投资占比(%)10.4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未批先建,已罚款用地(用海)面积(m2)58132.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依据行业:水泥建材业规划名称: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

4、称: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1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龙门工业区新的产业体系,包括两大主导产业(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一大鼓励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及五大配套产业(木工机械、造船、造纸及上下游配套、化工、水泥建材)。结合产业体系,本次规划在空间层面形成四大产业板块,包括资源循环绿色建材板块、板材加工板块、家具制造板块、造纸及造船产业板块。本项目为建材业,产品可为名

5、燕水泥的原料,根据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产业布局规划图)(见附图6),项目所在区域规划水泥为建材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 号),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

6、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不在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区域大气环境属于达标区;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因此,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从水资源的角度,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足可承载项目用水需求,尚未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要求,不涉及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负面清单。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需满足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本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7、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 本项目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要求。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

8、展清理整顿。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要求。3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建材业,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不在城市及城镇人口密集区内,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要求。4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建材业,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符合要求。5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

9、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为建材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环境质量达标。2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设置总量,符合要求。3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本项目为碎石生产企业,属于建材业,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外排废气经布袋处理后外排,符合要求。4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

10、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本项目为建材业,不涉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对固废进行管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6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VOCs收集系统,控制VOCs排放强度。本项目属于建材业,且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污染

11、物排放管控7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粤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本项目生产用水可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作为农灌用水,符合要求。8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本项目生产用水可循环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符合要求。9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12、建设。本项目位于园区,生产用水可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作为农灌用水,符合要求。10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

13、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符合要求。3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4加强西江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加强西江干流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本项目不涉及西江流域,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

14、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本项目用水取自周边地表径流,工业用水循环回用水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应根据国土资源局分配指标取得用地国土资源局的同意后方进行建设。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本项目为建材业项目,不设计矿山开发,不做评价。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本项目不涉及岸线利用及开发,不做评价。5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贵港“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和贵港江南水电站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为建材业,不属于高耗能行业,不做评价。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场地内有一条10KV架空电力线路跨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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