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班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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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室班组管理制度(一)班前、班后会制度为了合理安排监控工作,提高监控工作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班组班前、班后会制度,望大家认真落实实施。1、根据每日生产及日常工作安排,由班长召开班前、班后会议,并由专人负责记录。2、班前会要具体分配当日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3、根据当日安排情况,班前会要学习相应的规程、措施,提出各环节中安全要点,注意事项等。4、班后会要总结当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施工质量、工艺水平,分析遗留隐患,做到总结经验,堵塞漏洞。5、班后会根据当日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报表等资料。6、根据工作及人员实际情况,

2、必要时对相应人员可做适当调整。7、相关人员进行调换工种后,必须经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8、班内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相应程序,认真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9、班内所有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照应,做到三不伤害。10、班组长要带头遵守矿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班内全体人员遵守矿上各项规章制度。11、班内人员发现各种不良现象时,要及时上报相关人员或单位,以便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 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认真排查、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环境因素,根据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

3、法。1、每班上班的班组长必须到科内报到,领取任务。2、班组长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主任汇报。3、在作业过程中,班组长首先要遵守“三大规程”,杜绝“三违”。4、凡是发现本班工人有违反各项法规、制度的,班组长要立即制止,并上报主任。(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管理水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在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规范的操作。二、在作业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的实施行为为准

4、则进行作业。三、每日由班组长进行日检,根据标准进行打分。四、每周按照监控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一次验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五、检查验收的项目包括: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校验。监控中心站应能24h连续正常工作,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不少于2台,1台备用。按时打印报表。建立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有设备仪表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

5、月、季)报表,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是否文明施工、有三违事故发生。(四)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开好科室内每十天一次的监控例会,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2、每天由维检员对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和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当班能整改的责成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书面向监控室主任汇报。主任负责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3、凡限期整改的安全监控隐患,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质量要求和整改复查负责人,“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负责人,一份交整改复查负责人,一份留底备查。由整改复查负责人对整改情况作信息反馈报监控室主任。4、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者一项一次罚款50100元,若

6、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责任。5、当班组长负责当班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有由公司查出不应出现的安全隐患,将给责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罚款。(五)班组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1、班组隐患评估活动,就是以班组为单位开展。2、班组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3、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报告和处理步骤: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监控室主任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7、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8、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

9、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炭安全规程、操做规程、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施工。2、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3、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

10、、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营救,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5、事故分析会要由记录员做好相关的记录,包括事故类型、调查结果、处理意见等。5、事故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分析情况,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度措施,吸取教训。6、参加事故分析人员:现场施工人员、队组主管领导、调度室、安全科等有关人员参加。7、事故档案要建立健全,认真收集整理,对历次事故均留有详细记载,为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借鉴。(八)安全检查及奖罚制度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

11、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及奖惩制度,各班组遵照执行。一、检查依据1、日常检查和矿逢五安全检查依据公司安全规定。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二、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1、日常检查由科室成员和各班组自行组织,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所有的监控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2、定期检查由公司每十天组织一次,逐项检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3、专项检查由主任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三、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查是否做到了

12、生产活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查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心。(4)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否深入人心。(5)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否健全和落实。(6)查生产文明情况以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7)查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8)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四、安全奖罚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1、对于井下生产调度电话线路维护好,回收率高,电话使用率高的班组,奖励200元。2、对地面及井下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回收率高的班组进行

13、奖励200元。3、对所使用的各类传感器能够定期进行调校的,牌板数据内容填写齐全及时的奖励20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班组罚款100元,多次出现累计处罚:1、传感器及管理牌板没有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内及正确的位置上,监控通信电缆的吊挂不符合标准化要求;2、传感器牌板丢失或损坏不能再使用时。3、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道、风机房等没有按规定配备传感器、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检仪,罚款100元;4、采掘工作面没有及时移动探头安装位置,造成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5、不能定期维修、校验探头,造成显示数据明显失真,罚款200元;6、监测装备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不

14、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7、在敷设、回收及其它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监控通讯线缆与动力电缆、水管、风管等管路交叉、打扭、挤压和死节等现象,对该队组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罚款100元,由于上述现象造成线缆破损、断裂影响信号传输的加倍处罚;8、队组私自改接、拆卸、破坏、偷窃监控通讯设备,堵塞、私调、水冲传感器和割破风筒直接吹传感器等恶劣行为,上报矿有关单位,对责任队组罚款1000元。9、擅自切断监控通讯系统电源,摄像仪电源。因检查等原因停电,在检修完毕后未及时恢复送电,给予责任队组合责任人各200元罚款;10、监控通讯设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运输错误等情况影响生产的,对相关责任队组罚款500元,

15、责任人罚款200元;11、对造成通讯监控设备、设施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照价赔偿外,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12、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人员和矿领导在检查中,发现检查监控通讯设施被破坏,或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对责任队组罚款300元,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罚款200元;(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安全教育:科内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主任负责主持全科职工参加。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科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培训:科内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主任负责主持全科工人参加,培训内容:“煤矿三大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矿井灾害知识及预防、处理措施等。3、科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或测验,全科职工参加,对优胜者给予3050元的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3050元的罚款。4、安全教育,培训纪律规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元,累计2次及以上不参加者,将停工教育并加倍处罚。5、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在上年明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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