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2685158 上传时间:2023-09-09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26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X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年以来,全乡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积极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全乡 基础条件差,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从根本上提高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杜绝事故发生,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 定自2014年4 月 14日至2014年5 月14 日,在全乡范围开展 为期一个月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有 领导、出实效,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 展战略,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 统筹采取整改、提升等措施,协助县级相关部

2、门依法取缔和关 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 类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 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集中整治,整改取缔不符 合安全生产条件、无证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遏制违法违规 建设和生产行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成立 XXX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XXX( 乡 人民政府乡长)副 组长 : XXX( 乡 人民政府副乡长)成员 : XXX( 乡 国土所所长)XXX (乡派出所所长)XXX( 乡林业站站长)XXX (乡

3、水利站站长)XXX (乡供电所所长)XXX (乡安监办主任)XXX (乡安监专干)各村民委员会支书及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处理。三、工作职责(一)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乡政府是本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指导、协调 各村及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查摸底、 检查验收,取缔、关闭非法矿山和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件的矿山。(二)乡安监办: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的综合协 调, 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负责全乡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整改监督工作,督促企业制订整改 方案和整改措施, 组织有

4、关部门验收。协调县安监局吊销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和有关单位通报相关情况。(三)乡国土所:负责协调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非法开 采、关闭到位后死灰复燃、越界开采、跨矿种开采等违法行为; 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 依法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四)乡派出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停产整顿的矿山, 应及时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暂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供 给。对整治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取缔和关闭的矿山,配合县公 安局按程序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终止供给民

5、用爆炸物品。(五)乡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矿区林地保护,依法打击 治理破坏林地乱开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矿山制 定措施限期恢复植被,对涉及严重破坏林地涉嫌犯罪的,依法 严厉打击。(六)乡供电所:负责矿山企业电力供应管理。对无证非 法开采或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新 建矿山,不得供电;对政府责令关闭的矿山,下达书面停电通知, 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切断电源,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四、整治范围(一)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1. 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2. 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

6、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 改的;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 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5.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二)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1.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2.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3.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 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 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4.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

7、规定的;5.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 境事件的。(三)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1.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 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2.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 最低服务年限的;3. 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4. 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五、整治标准(一)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 执照等相关证照。(二)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 设施和设备。(三)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

8、,露天矿山要恢复生 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履行闭库程序。(四)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 警示标志。(五)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六)遣散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六、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 年 4月 14 日至4 月 20 日) 乡人民政府通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 议,利用宣传标语、手册等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 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提供线索。(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4月21 日至5月9日) 乡人民政府将积极组织乡安监办、乡国土所、乡水利站等 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矿山企业进行逐乡逐矿全面摸底排查, 对属

9、于取缔和关闭的矿山,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县安监局等有关 部门依法予以强制取缔或关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该停产整顿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该限期整改的要下达限 期整改通知书;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停产 整顿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强制 措施关闭到位。(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0 日至5月14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验收工作由乡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织。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由企业按照管理权限 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转报县安监局,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经参加验收人员和县安监局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金属 非金属非法矿山取缔关闭工作

10、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安监、 公安、工商、环保、林业、电力等部门参加,按标准取缔关闭。七、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 定,做到严格执法。对于干扰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 处;凡专项整治中发现有参股入股、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等现 象的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治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并依 照市、县政府的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八、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 治,是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

11、 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迫切要求。各村及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 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级相关部门要在乡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 制,明确并落实相关成员单位及部门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各部 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三)精心组织,严格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开 展验收工作。组织验收后,对证照齐全的矿山要认真做好记录 归档,对已关闭的矿山要登记归档。XXX 人民政府2014年4 月14日附件:1、XXX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2、

12、 XXX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表XXX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一、安全管理(一)依法办矿。项目经过安全预评价并备案;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应通过审批,作重大变更的,需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 意;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提交施工总 结报告;施工过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提 交监理总结报告;项目竣工后,应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 行安全验收评价,且评价结论为合格。应出具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矿权变更合法 证明。(二)相关证照。企业应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

13、可证及其他相关 证照。(三)人员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资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应有效。(四)设备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 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五)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矿山 企业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露天 矿山不少于2 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 人,每班必须确保 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六)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 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目 标管理、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 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

14、用、重大危险源监 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 规程等。(七)安全生产档案。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图纸,并根据实 际情况的变化即时更新:矿区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 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安全生产档案应齐全,主要包括:设计资料、竣工资料以及其他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八)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新进露 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 格后

15、,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 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 的培训。(九)个体防护。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 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十)工伤保险。矿山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或者雇主责任保险(有一项即可)。(十一)应急预案。矿山企业应根据存在风险的种类、事 故类型和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应的专项应 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经过评审,并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县级以 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1 次综合应急预 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二、现场安全生产

16、条件(十二)边采剥要素。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 终了边坡角等采剥要素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坡防护 工程、预加固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十三)露天矿边界管理。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 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露天矿边界上 2m 范围内, 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 应予清除。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 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十四)采剥设备。矿山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 和推土机等主要设备的型号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爆破 作业应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并设置爆破警戒范围, 实行定时爆 破制度。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m;实施中深孔 爆破时,分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