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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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采购编号:JZC201206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3月2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五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编号:JZC201206。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绩溪县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及安装

2、,采购预算40万元,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备安防三级资质,具备从事电子警察设施工程生产制作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3.具有 2010年至今已完成的电子警察系统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4.具备售后服务能力且在华东地区设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七.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3月20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3月22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3月22日9时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联系人:汪鹏程 联系电话:13966164398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粮食局大院内)联系人:程克云 胡

4、奇勇 联系电话:05638166637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3月2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ZC201206.2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 具备安防三级资质,具备从事电子警察设施工程生产制作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3.具有 2010年至今已完成的电子警察系统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4.具备售后服务能力且在华东地区设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价及费用

5、: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0元。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万元。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3月20日17时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ZC201206号招标采购保证金;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现场踏勘: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

6、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8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2年3月1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

7、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网站上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20日。1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2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开标时间:2012年3月22日9时;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开标现场验证: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2.安防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8、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4.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1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6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绩溪县招投标网()等网站。17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8签订合同时

9、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19付款方式:以决算审定总价进行结算;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付合同总价的50%,审计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付至决算审定总价的75%,审计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付至决算审定总价的90%,余款如项目运行无质量问题于保修期满付清。20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2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金额:4000元;(2)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前缴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标货物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一.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

10、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3.供应商: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企业。4.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货物:是指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安装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技术

11、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6.工程与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装卸、基础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售后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项目:是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8.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五)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六)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七)联

12、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九)现场勘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十)特别说明:1.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或代理的货物生产厂家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13、,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其他责任。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合规定退回等招标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存档。(十一)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十二)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14、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十三)中标服务费:2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集中采购机构。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2.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未提出疑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疑问的,视为无疑问,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时间答疑。3.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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