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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D 市城区主要街道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1 总 则1.1 为规范 HD 市既有建筑外观整治改造和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 治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村规划法和河北省 建设厅既有建筑外观整治改造和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HD 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既有建筑外观整治改 造和城市街道景观环境的综合整治。1.3 综合改造整治应遵循规划设计先行、风格统一与多样化相结合, 地域文化特色与现代气息相结合及经济适用与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相结 合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构思,保持城市历史风貌,
2、体现文化品位,突 出地区特色,提升城市景观水平和城市品位。1.4 既有建筑是指按照规范的建设程序规划建设并取得合法使用权的 现状建筑;建筑外观包括建筑风格、式样、色彩、材质和空间尺度等要素 街道景观环境是指由街道、建筑、广场、园林绿化及环境设施构成的空间 环境综合体。1.5 既有建筑外观整治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应在 HD 市城市 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的指导下,从城市环境空间和环境质量等方面入手, 对特定区域、街道、建筑景观、道路、绿化等进行系统的整治改造。遵循 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拆迁、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 作,完善和提炼城市景观系统,重点塑造城市特色。1.6 景观环境综
3、合整治规划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1.6.1 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人的角度出发,适应人的各种生理和心理需 求,进行人性化改造。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优化城 市生活环境,体现城市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 参与整治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1.6.2 可持续性发展原则。保持现存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整治改善不 良城市环境。将生态、环保、节能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保护不 可再生资源,节水、节能,节材,提高物质的循环使用率。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使道路景观整治和城市区域的整体 发展相协调。1.6.3 地域性原则。体现 HD 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
4、制宜地创造出具 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和传统建筑符号, 融合社会、文化,展现地方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实现景观环境整治多元 化的高度统一,1.6.4 整体协调统一的原则,对城市景观空间构成要素进行统筹安排 与城市自然景色、历史文物有机联系在一起,把街道景观空间道路与自然 环境作为一个景观整体做出一体化的设计。充分展示城市的整体形象与个 性,体现人性化。以整体观念有序组织创造城市景观序列。尊重历史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承载着HD城市历 史演变、自然地理风貌、文化传统、居民心理行为特征及价值取向的历史 性景观环境环境及建筑,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突出城市历史风貌
5、, 融入当代城市生活的新功能,形成新的城市街道景观和城市风貌。1.7 既有建筑外观整治改造和环境整治除符合本技术导则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2.1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2.1.1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应分析城市街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 题及改造发展潜力,研究确定城市街道景观环境空间形态,改善街道景观 环境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构建富有特色的街道空间形态格局。2.1.2 街道景观整治应按照 HD 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分析街道在市区 交通中的地位、作用和街道两侧用地以及单位发展要求等,确定街道功能 定位。2.1.3 对主要街道的建筑风格、室外环境、道路
6、设施、广场绿地、景 观照明等进行整体规划,突出城市品位、特色和风格,注重文化内涵,统 筹构思,设计风格既丰富又相对统一,功能与美观相结合,造型、色彩与 整体环境相协调,做到大气、简洁、优美、靓丽、清新、协调,逐路作出 环境景观设计方案,统一实施整治。2.1.4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范围为主要街道两侧进深 100 米范围内可视 的既有建筑、主要街道空间环境和设施。分析论证时必须扩大沿街进深, 保证单位用地和规划空间的完整。2.1.5 街道景观环境整治规划的层次和深度为主要街道建筑风貌整 治、沿街建筑外观整治和公共空间环境整治三个层面。2.1.6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内容包括现状分析、城市既有风貌整治改造
7、 规划、历史建筑风貌保护规划、景观环境设计、景观环境控制要求、规划 实施措施等方面。2.2 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方案编制及实施要求2.2.1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必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详细规划,严格 按规划要求实施。要邀请邀请国内外一流的、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精心设 计,并专项列支规划设计经费。对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评审制,好中评优, 评选出精品设计方案。2.2.2 规划设计单位要根据整治范围和目标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规划 文件,提出实施的建议意见与投资概算;对重要的建筑立面和绿化环境进 行详细设计,编制施工图,按图进行施工。2.2.3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确定的设计方案高标准、高水平建设, 以提升城市形象
8、和品位。2.2.4 街道两侧建筑及单位是街道景观构成内容的基本元素,要强调 公众参与,调动公众执行整治规划的积极性,以保证整治方案的合理性、 可操作性和规划的顺利实施。2.3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现状分析2.3.1 应对景观环境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分析,为后续规划 设计提供细致、可行的依据。2.3.2 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街道景观环境性质 范围、发展的要求。对街道景观环境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重点分析景观 环境现状的区位情况、用地情况及功能性质等。其中区位情况包括交通区 位、生态区位、空间区位、文化特色等,2.3.3 对景观环境总体视觉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对环境中的道路 建
9、筑、绿化等组成景观环境的形式、历史文化及特异性等进行分析。2.4 既有建筑风貌方案整治内容2.4.1 既有建筑风貌整治重点针对街道风格、建筑风格、景观 环境、 人文特色等方面,分析其特点,研究和塑造既有建筑风貌特色。通过对街 道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既有街道和建筑基本风貌和地 域特色进行发掘和提炼,制定既有建筑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 和措施,进行街道风貌特色分区,并提出相应的既有建筑风貌特色整体改 造准则2.4.2 既有建筑外观风貌规划内容是依据建筑质量、景观控制要求进行 分类,按照分类制定既有建筑风貌改造方案2.4.3 既有建筑外观整修方案按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不同的方案
10、,在同 一地段,设计风格既要丰富多彩,又要相对统一。2.4.4 在整体环境中要突出城市标志性建筑、公共活动空间,打破各 单位封闭的景观环境单元,建立共享公共环境体系。突出街道的整体空间 环境要求,弱化建筑单体表现,强调建筑和环境的协调。2.4.5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遵循地域环境特征,注重区域特点,延续城 市文脉,保留、恢复有一定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既有建筑原有风貌。2.4.6 原则上不破坏原有结构,并结合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加固, 保证结构安全。2.5 历史建筑风貌保护2.5.1 按照 HD 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历史建筑及历史建筑 风貌保护区,制定历史文化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办法,结合景观环境
11、整治规 划,制定保护原则,确定保护方案2.5.2 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的既有建筑改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5.2.1 既有建筑的整治,应当在高度、造型、材料、色调等方面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2.5.2.2 原有建筑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或者影响、破坏历史 风貌建筑区景观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拆除;2.5.2.3 现有妨碍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生产型企业,应当按照历史风 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逐步迁移。2.5.3 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既有 建筑的整治,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高度、体量 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
12、貌建筑区相协调,与 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2.6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设计2.6.1 景观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包括划分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建构空间 结构系统、景观结构系统、交通结构系统、环境设施系统、方向识别系统 开放空间系统。2.6.2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对街道两侧用地功能布局与建筑容量 进行研究。结合街道两侧用地功能布局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的要求 提出街道内适宜的建筑总容量和景观分布的建议方案。2.6.3 确定空间景观结构。对街道的轴线、节点、特色区域等进行综 合分析,明确各部分之间的空间关系,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2.6.4 提炼城市景观要素。根据街区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特色和街道 整体形象
13、塑造的要求,发掘和提炼街区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提出景观要素 在空间布局和空间形态上的强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导性意见。2.6.5 确定街道城市色彩基调和色彩分区。通过对街区城市色彩的分 析研究,明确街区的色彩基调,并根据街道内地域特点和功能特点,并提 出相应的色彩设计指引。2.6.6 交通组织与道路空间设计。对街道的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系统 进行分析,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和道路交通规划方案,提出交通改进的措施 和对策。对主要街道的道路空间、道路两侧景观、道路对景等提出设计控 制要求。2.6.7 街道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对街道重要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 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城市夜景、绿化景观
14、(街道景观 绿化、公园绿地等)进行整体设计构思,制定重要环境设施的意向性设计 方案或选型方案。2.6.8 制定主要街道和区域的景观环境整治方案。根据实际需要,选 取街区内重要景观节点,制定详细的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6.9 提出街道景观环境规划实施中重要的和具有控制性的工程建设 项目建议、实施的时序安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2.7 景观环境控制要求2.7.1 道路设计包括道路平断面形式、公交站点设置、人行道形式等2.7.2 绿化整治规划设计包括行道树、竖向绿化、花坛、街头绿地、 小游园、停车场绿化、植物配置等。2.7.3 街道公共设施整治规划设计包括广告、灯箱、通透围墙、商业 店面牌匾、小品等公
15、共环境设施。2.7.4 照明设计包括道路照明、建筑夜景照明、绿化照明等系统。2.8 城市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2.8.1 城市重点区域是形成城市空间结构的主要骨架,是展现城市风 貌特色的集中代表,是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是市民进行公共活动的重要场所。2.8.2 依据 HD 市城市规划,确定重点区域在城市中的职能定位和景 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综合整治目标。2.8.3 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的重点地 区城市或地区的公共中心(商业中心、商务中心、行政中心等)、城市 特性街区(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城市骨干轴线(城市历史轴线、城市 景观
16、干道、城市景观带等等)方面在整体形态、空间结构、人文特色、景 观环境以及人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设计。2.8.4 对重点区域进一步提炼城市景观要素,重点塑造区域特色,深 化完善景观系统,提出景观空间系统、交通结构系统、环境设施系统、方 向识别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方面的控制要求。2.9 城市重要景观节点的环境整治2.9.1 依据景观节点所处位置和功能要求,城市重要节点划分为历史 节点、地标节点、交通交汇节点和路径节奏节点等2.9.2 节点的景观空间和周边形态设计2.9.2.1 通过研究节点公共空间的平面和竖向形态,空间的主次、联系、 方向、尺度和风格特征,空间的出入口、人流和车流的流线,提出空间系 统组织、功能布局、形态设计、景观组织、尺度控制、界面处理等方面的 控制和引导要求。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