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2640051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 【摘要】 :各区、县(市)卫生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各区、县(市)卫生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行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央

2、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商业贿赂是目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后果十分严重:商业贿赂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商业贿赂增加政府、企业和公共财政的成本,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商业贿赂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消费者利益;商业贿赂毒害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商业贿赂损害我 资环境,影响国际声誉。必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是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医药购销活动中,

3、由于市场秩序不规范,有些不法药商采用行贿手段,向医院促销药品和医用器材;有些医务人员接受贿赂和回扣,为不法药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方便。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诱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检查、过度医疗,直接损害病人的利益;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及上

4、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卫生行业的特点和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通过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健全制度等,使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药购销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重大案件得到依法查处,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具体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一)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5、 (四)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是要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少

6、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经营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的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检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1/212下一页尾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