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1.2 时间限制原则:
2、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单,综合性地进行造价核对,并形成核对记录清单。 4.1.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 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1.
3、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 法律约束原则: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时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4.2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 4.2.1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流程明细表金额调整范围(比原状增加或减少有效签字(共同签署 万元以下(万元 监理
4、公司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部经理驻现场造价工程师工程管理(经理或权代表、设计部(经理或授权代表 万元(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成本管理部经理字、工程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对于场签设计部经理也可不签字1万元(1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报公司主管领导1万元以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报总经理签字批 4.2.2 金额是指单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单栋楼的总金额(同比原状增减),例如:某栋楼相同部位的某个窗型的变化而引起的造价增减的总和。 4.2.3 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共同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指定的印章(如项目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专用章),否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无效。 4.2.4 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4.3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时间规定 4.3.1 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出后,发包单位项目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立即组织预算人员编制变更预算,并且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