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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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试行办法 (讨论稿)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办 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确保学院总体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温州大学校内津贴分 配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有利于增 强学院的整体办学实力、有利于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 积极性和创新创造性出发,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分配制度,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二)按照“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和“向教学一线 倾斜”的原则,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

2、学院 办学效益挂钩,建立固定工资与院内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制度。二、发放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人员。三、岗位系列和等级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分类,学院设置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教学科 研辅助岗位等三个系列,学院依据总量控制与结构比例控制的原则,结合实际情 况合理确定设岗数和各岗位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一)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岗位设 10个等级。一级岗位最高,十级岗位最低。(二)管理岗位学校管理岗位设置 10 个级别,即管理岗位一级(正院级)、管理岗位二级(副 院级)、管理岗位三级(院长助理)、管理岗位四级(正部级)、管理岗位五级(副 部级)、管理岗位六级(科级)、管理岗位七

3、级(科员 1 级)、管理岗位八级(科 员2 级)、管理岗位九级(科员 3级)和管理岗位十级(见习岗位)。(三)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分为一级岗位(正高级)、二级岗位(副高级)、三 级岗位(中级)、四级岗位(初级)、五级岗位(见习人员),共 5 级。四、院内津贴的标准 教职工的收入由档案工资、岗位津贴(基础津贴、绩效津贴)和节假日福利 三部分组成。校编人员档案工资等原校发部分仍由学校统一发放,院编人员档案 工资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方案学院另行发文),由学院统一发放;岗位津贴均 包括个人所得税(税前),岗位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发;节假日福利按相关 规定人均发放。(一)、教学科研岗位1、基础津贴标准(

4、单位:万元)M_r /亠 冈位 级别级冈级冈级LXJ冈四 级LXJ冈五 级 冈六 级 冈七 级 冈八 级 冈九 级 冈十 级 冈基础津贴4.53.83.32.92.62.32.01.81.41.22、绩效津贴标准 绩效津贴由课时津贴和教学业绩津贴两部分组成。(1)课时津贴每当量课时标准 不分岗位等级,每当量课时:教授90元、副教授 75元、讲师60元、助教 45元、见习35 元。根据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课堂教学质量,对排名前 10的教师课时津贴标准上浮 5 元,排名后 10的教师课时津贴标准下调 5 元。(2)教学业绩津贴标准教学业绩津贴根据每学年教学业绩考核,不论岗位等级,A级为400

5、0元、B 级为3000元、C级为2000元、D级为1000元。3、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一学年按 10 个月每月平均发放(7、 8 两月不发放);课时津贴上 半年 3、 4、 5、 6四个月,下半年9、 10、 11、 12四个月,每月按30课时标准当 量预发,每学期末按实际课时当量决算一次;教学业绩津贴每学年末根据考核结 果发放。4、系正职(主任)每学年补贴 2 万,系副职(总支书记、副主任)每学年 补贴 1.5 万,但系正副职每周工作日上课不得超过 8 课时,超过 8 课时部分,其 课时津贴按 50%计算。(二)行政管理岗位1、基础津贴标准(单位:万元)M_r /亠 冈位 级别级冈级冈级冈四

6、 级 冈五 级 冈六 级 冈七 级 冈八 级 冈九 级 冈十 级 冈基础津贴3.32.92.62.31.91.61.51.41.31.22、绩效津贴标准绩效津贴由基本工作津贴和工作业绩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工作津贴标准, 参照教师工作量360课时,课时津贴与基础津贴的比计算(学院行政总体岗位津 贴不低于学校行政相应级别的 110%);工作业绩津贴根据每学年末考核,不论岗 位等级,A级为4000元、B级为3000元、C级为2000元、D级为1000元。3、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和基本工作津贴的80%一学年按10个月每月平均发放(7、 8两月 不发放),基本工作津贴的 20%,在学年末由各部门考核后,

7、根据考核结果补差 发放;工作业绩津贴每学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发放。4、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中,“双肩挑”干部每周工作日兼 课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 4课时之内按1 00%计课时津贴,超过4课时,其课时津 贴按 50%计;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课,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同意,教务部 和人事组织部审批,并报学院党政批准后方可兼课,但周课时不得超过4节或一 学期总课时不超过72节。5、行政管理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其院内基础津贴可以选择管理岗位或教辅岗位的标准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绩效津贴按所聘岗位发放。(三)、教学辅助岗位1、基础津贴标准 (单位:万元)岗位级别一级岗二级岗三级岗四级岗

8、五级岗基础津贴3.32.31.81.41.22、绩效津贴标准 绩效津贴标准与行政管理类似。3、岗位津贴发放 与行政管理岗位相同。五、考核1、考核是强化管理、实施院内岗位津贴分配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分年度 考核和聘期考核。2、年度考核学院统一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工作考核。3、教师根据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4、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业绩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 定。六、津贴的停发与扣发1、教职工因病假、事假和旷工未出全勤者,根据下列情况扣发津贴。(1)教职工每学期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津贴(教师扣基础津贴、行政扣 基础津贴和基本工作

9、津贴,下同),扣完当月津贴为止。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 活动的,视情节不同,扣发当月津贴、半年津贴直至全年津贴。(2)每学期事假累计5天之内按实际天数扣发津贴,超过5天但不足10 天 者,按实际天数的1.5倍扣发津贴;超过10天但不足 1 个月者,按实际天数的 2 倍扣发津贴;超过1个月但不足 2个月者,按实际天数的3 倍扣发津贴;超过 2 个月但不足 3 个月者扣发半年津贴;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 个月者,扣发一年津 贴。(3)每学期旷工累计不足 3 天者,扣发其一季度津贴;旷工累计 3 天及以上 不足5 天者扣发其半年津贴;旷工累计达 5 天及以上者扣发一年津贴。学期旷工 累计 15 天以上,按

10、有关规定执行。2、教职工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扣发或停发津贴。(1)经学院同意在编在岗人员国内脱产进修期间,院内津贴停发,改发进修 津贴,进修津贴参照学校标准执行。(2)外借、退休、落聘,自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3)寒暑假以外休探亲假的教职工停发休假期间的岗位津贴。(4)产假等法定假期,基础津贴照发,绩效津贴中行政基本工作津贴停发。(5)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者,停发一个月基础津贴;受学校或学院行政或 党内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基础津贴;受学校或学院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 及以上处分者,停发全年基础津贴。(6) 因失职造成学校或学院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者,视情节轻重,由学院决定扣发的范围和额度。(7)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年度考核为基本称 职者,扣发一季度基础津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扣发一年岗位津贴。(8) 其他经学院决定需扣发、停发岗位津贴的事项和人员。3、当年进入学院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发放津贴,当月工作时间不足 15天 的,按 50%计发津贴。4、校编人员档案工资等校发部分扣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其他1、本实施办法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学院董事会审批后,自2009年9 月1 日开始执行,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2、本实施办法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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