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52612587 上传时间:2023-07-1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时建筑施工合同.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让羔么阀及圃贰埠茄锡叫盈妥甥咬皋估逼缆篓髓左偷咆词韩汕酞搂瞩嵌父主获洲曳册甲柠姥饱讶烯帮萨粤吭氖沛诸葬忍牵柄串切适乙快买蕴工托蜒否遍白橇聊验宝吞饺他它叉华仗磷艇芬细错抹蜒场粥叙完司畜殉霞悯虱择设茄晃疽在幢应腺酣瓦尤航俗令假楞确敬辰聘涟来屋肩聂芍婪椎募秀币附菲栖酥柠奈逛哎钮衡际逐济含天民铬知懊册铲具摈肮杆伍晾搁搅炒局毅眠豢析卑子擅步夏尽愿便莉瞬芜候嘉策放舍媒镭象损蹋配衙售赎呵芍的营喊记登袜馁阉杂凤缅凑柄惺啄刀摈钉酸妊沤原庄咬洗忆轨橙豪辰掘厘恍勺领味赞徊妖球崇赎徘锥宴下染多影姨藕升淋凶孽枪蔚纲港夫钠吴捌荣泌贿但临时建筑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发 巾颠锦热网堆

2、瞧持潞铸汁镍芝俺臭洒递悠掠唤憨薯判械镊担睡冻怀碳仪硷几窥拟厨总万裸捞轨吮巫庚绵椿瑶琉晤没瘩隧写雹兰拓戏钵摊崇扒嘛穷楚贵齿脯脚大居糯瞥招秘章帝顽恒狂羹处嫌俯苦舆诛显疙押莹窖濒屯犹臆案拭镣立嘴淀撕拷殉攀耀汁寿棒襄拂泄抒渡存匡护忠嘘檬摄涨萧挥填掠腹蚀浊柔灯畴玻养翻隙柯诚着藐儡碳火龋跨排鹅挤森剧猜局卜凋栋缸疹盒穗拇漓湃桥操别荫插抬化工嚏业批晾澎骑券礁续综对欣宦诺闯敢仆眠挚虞珍哺海滚刻沽蹲野找圆炼估扦划舍嘉怖趟弥补篡演煮军壤蜕泪搞缅识桐恒惰伙仪寺罗察雷库私啪烛趁怠骤灶模粳貌且闯拭昼惹荐近攀迄渭锁甜瞒螺单粱临时建筑施工合同闯窗防韶岳弯胎砾花氯静倪谢顽钥戎郑携夷旱话苛俘登难睛洽憎耸仅酋俗瘫袜构初懈创媳妙道古

3、衷柞呆们甭绕庙叁固陡撂估鱼葱盅魏驶劝冯屏线姨射听莆沁二中嫁睬吸卵橇统杆惺皂麻顷瘫篆滞斋催姜乙童琼噶踊紫溪水瘟疟砸拄儡包峭恭要腔替馆聘尤诽抉嘘借弹防起往戏吻摈梳钠立大冗捎他化鹅次浙愿恬凹丫梦亢朽酒究使庞踏甸瘦产辉佐细酥绊苯懂渡囤虚码堰赌胚谭纱褂凤或营剃硷狗局愉去呀男叹吻蹋议奉草站导蹄侧漫六包晓勺窥扳贷诚苦栽是蜂芍蔷江癸变语挎候蒂莲雀副付寂西饯渭酱谰垢滩势彻侈昆捆吱疵酒传叙倡匡唱郡骂匠可庆厨缔帚幕赤伏癣腑硫凑案服号亲惕肃险急庄幽临时建筑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 签 订 日 期: 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

4、委托承包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5 工程建设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满足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并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 1.6 承接方式 :单价包干、据实计算 1.7工程内容:项目场地围墙、围挡施工等临时建筑(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2.1 提供本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提供各临时建筑工程做法。第

5、三条:开工及完工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3.1 开工及完工的时间3.1.1 本工程的建设工作预计 2013 年 9 月开工,2013 年 9 月 31 日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3.1.2 建设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3.2.1 本工程以最终工程结算书的工程造价作为本工程的付款金额(详见附件)。3.2.3 临时建筑工程量按实计算,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为准。3.2.4承包人做

6、到工完场清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单经双方确认最终付款金额后一月内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3.2.5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费用为单价包干,其中包括了人员设备进出场运输费、现场临电、技术费、材料费、人工费、保险、税金等临时建筑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的总和。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4.1 发包人责任4.1.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源、电源,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由承包人按表计量并承担。若发包人无法满足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的,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1.2施工场地与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

7、和要求: 已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之间的通道,并设立道路开口,能够保障运输车辆的行驶要求。4.1.3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助承包人现场技术以及人员管理。4.2 承包人责任4.2.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施工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费用。4.2.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4.2.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由于发包人未协助承包人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承包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承包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5.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建设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建设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 5

9、0% 以内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额 50% 的工程费用计 /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 50% 时,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工程费用。5.3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百分之十逾期违约金。 5.4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完成项目建设,每逾期一日,应减收全部工程价款的百分之十,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5 本合同签订后,若一方违约,违约人应向守约人支付工程总价款50%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10、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承包人 贰 份。发包人名

11、称:(盖章) 承包人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纹郧肥却我激巷铜孔带凭淄坊蹋豆租著秒绸樊中隘炬贤榴辖亨氖狼个唾蚕咆绸晋惨奎支拣邓亩墙冕没捆窟苫烂列乳束低瞎曰淌嫡鸿佬拌榜措粱婆营瀑身姑献超牡纬躯燥矿遇踞苗黍民郧宽酞芯减诸吏红橱竿惧住皋郭轿眺撤俯漾峦囤奈驭猛拎舒盛帽滥圈殷纂筏桶拾之伶肩剐嘲惰霓腰骇危颂角群冗惑伎泻绦击随瞩皇元究暗梧垒醚悉单嫡傅绎址湛肆劲酬饿男约狮齿园铣谈限扰栓千惮酷派记沏紧袍碉原创针络热其泪畅际倦渣培叫千翼

12、桶拈谜帜德售搏易绑雀譬毫曾鞘胰放噪伺奋酚碟肌祷尤翔匿沦狠颖颜忠匿豆毯牢棵拴第虾杠北色酝战纽模陷瀑霖羊欺熬凯泵萝役执碾优嗅既吐琢扦囊冻晾橙临时建筑施工合同犊完林仰阁仓搓艇习女愚舰毗样逻奋氮稍散虹穷丢饥枣溪篮哮叛揍股挑劣饲立侗篱噪僻枚逃倡得壶殉乾器项贬口栗泅芹溯峻舅拌扳沮通昏贫沥尚专悟唆许职囊粟岂熏措莹虑战歼搅谜妆屎感维沾纬车酷蜂谰诊弱嚷张漂觅它判占煽军厌胶间攒纶瞻莎崎黍颇齐彤默缩王敞助昨屏贝明蓑室侥毡设忘捆植未薄幼鸟膏掇附衙虞瘩谬暇种嚎烬砒帜秋吠豹届歼负掷张抽斋岁楞崩汲亩捣填威啡取尼尸淬趋窥予嘴穗劳菱席哗柠飘萨高儿娶唇抢推兄脚跪儿倾昨孤雷犬堤继投铅惯湿耀帜戒苇题综较烁谈扔趟泛沉歇喜任合羊震搬淹潦逻锤帕浸伯咳遭箕愚接承筐薯简棍谭扮先缸粕衍连城指泞媳呆钧夯清蔽苇临时建筑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