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技术》之七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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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大防火防爆平安技术 防火防爆平安技术,是一门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综合性技术,涉及多种工程技术学科,范围广泛,技术复杂。火灾和爆炸是平安生产的大敌,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必须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发火源,消除危险因素,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后,作业人员能迅速撤离险区,平安疏散,同时要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防止蔓延和发生灾害。 一、燃点、自燃点和闪点 火灾和爆炸的形成,与可燃物的燃点、自然点和闪点密切有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助于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一)燃点。燃点是可燃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

2、度。到达这一温度,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燃烧。 (二)自燃点。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越大。但是,物质的自燃点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压力、温度和散热等条件的不同有相应的改变。例如,汽油的自燃点在0.1兆帕(1公斤力/平方厘米)下为480,在1兆帕(25公斤力/平方厘米)下为250。一般压力愈高,自燃点愈低。可燃气体在压缩机中之所以较容易爆炸,原因之一就是因压力升高后自燃点降低了。 (三)闪点。闪点是易燃与可燃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后,遇火源发生内燃的最低温度。 闪燃通常发生蓝色的火花,而且一闪即灭。这是因为,易燃和可燃液体在闪点时蒸发速度缓慢,蒸发出来

3、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不能继续燃烧。从消防观点来说,闪燃就是火灾的先兆,在防火标准中有关物质的危险等级划分,就是以闪点为准的。 二、燃烧和爆炸 要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正确掌握防火防爆技术,需要了解形成燃烧和爆炸的根本原理。 (一)燃烧。燃烧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响而产生放热、发光的现象。在生产和生活中,但凡产生超出有效范围的违背人们意志的燃烧,即为火灾。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根本条件。 1.但凡与空气中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响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如木材、纸张、金属镁、金属钠、汽油、酒精、氢气、乙炔和液化石油等。 2.助燃物。但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

4、的物质,都称为助燃物。如氧化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氧化剂。由于空气中含有21左右的氧,所以可燃物质燃烧能够在空气中持续进行。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都称为火源。如明火、电火花、聚焦的日光、高温灼热体,以及化学能和机械冲击能等。 防止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存在,防止其相互作用,是防火技术的根本要求。 (二)爆炸。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为另一种状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巨大的能量,或者是气体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剧烈膨胀,压力迅速下降到常温的现象,都称为爆炸。爆炸可分为化学性爆炸和物理性爆炸两种。 1.化学性爆炸。物质由于发生化学反响,产生出大量气体和热量而形成的爆炸

5、。这种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根据其化学反响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简单爆炸。例如爆炸物乙炔铜和乙炔银等受到轻微振动发生的爆炸。 (2)复杂分解爆炸。属于这类爆炸物有炸药、苦味酸、硝化棉和硝化甘油等。 (3)爆炸性混合性爆炸。这里指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或氧气)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到达一定的浓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时遇到火源而发生的爆炸。 2.物理性爆炸。通常指锅炉、压力容器或气瓶内的物质由于受热、碰撞等因素,使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升高,超过了设备所能承受的机械强度而发生的爆炸。 (三)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的混合物,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能发生爆炸。爆炸性混合物能

6、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能够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的范围,称为爆炸极限。可燃气体或蒸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其在混合物中百分比来表示;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以其在混合物中的体积重量比(克/立方米)表示。例如,乙炔和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281,铝粉法的爆炸下限为35克/立方米。显然,可燃物质的爆炸下限越低,爆炸极限范围越宽,那么爆炸的危险性越大。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很多。爆炸性混合物的温度越高,压力越大,含氧量越高,以及火源能量超大等,都会使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几种可燃气体分别与空气、氧气混合的爆炸极限。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的爆炸范围都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范

7、围宽。因而更具有爆炸的危险性。 三、化学危险物质分类 化学危险物质种类繁多,具有各自的物理、化学反响。有不少化学物品在受热、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曝晒、接触空气等条件下,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和中毒等事故。这些化学危险物品视其性质、形态和发生事故的危险程度,在我国现行的法规中,大致分为以下十类: 第一类,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质受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的影响或一定物质的激发作用,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响,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气体的体积急剧增加,压力增大,从而引起爆炸。 第二类,氧化剂。氧化剂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两种氧化剂按其氧化性强弱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三类,可

8、燃气体。可燃气体按其爆炸浓度下限,划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四类,自燃性物质。自燃性物质划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五类,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六类,易燃和可燃液体。易燃和可燃液体按其闪点划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七类,易燃和可燃固体。易燃和可燃固体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一、二两个级别。 第八类,毒害性物质。毒害性物质按其性质划分为以下4种:(1)无机剧毒物质;(2)有机剧毒物质;(3)无机有毒物质;(4)有机有毒物质。 第九类,腐蚀性物质。 第十类,放射性物质。 四、易燃易爆物质 防火防爆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有的放矢地进行,才能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

9、就是要认清哪些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 (一)可燃气体。是指凡遇明火、受热或当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爆炸的气体。根据其爆炸浓度下限的不同,分为两级。一级可燃气体,为爆炸浓度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和天然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 二级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等于和高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氨气、一氧化碳和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可燃气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可燃气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 (二)可燃粉尘。但凡颗粒微小,遇着火源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固体物质,都称为可燃粉尘。例如,在加工麻、烟、糖、谷物、硫、铝等物质的

10、过程,粉碎、研磨、过筛等操作时所产生的粉尘,就其理化性质来说,比原来生成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要大得多,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爆炸。可燃粉尘爆炸要具备三个条件:(1)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2)粉尘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到达爆炸极限;(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三)自燃性物质。但凡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与空气氧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即可发热并积热散到达自燃点而引起燃烧的物质,都称为自燃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按其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两个级别。一级自燃物质,化学性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分解,易于自燃,而且燃烧猛烈,危险性大。如黄磷、三乙基铅、硝化纤维和铝铁溶剂等。二级自燃物质,在空气中

11、氧化比较缓慢,自燃点较低,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能够自燃。如油纸、油布等含有油脂的物品。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自燃物质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自燃物质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 (四)遇水燃烧物质。但凡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响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称为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响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响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响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

12、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 (五)燃烧液体。凡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爆炸的液体,都称为燃烧液体。燃烧液体按其闪点大小,划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两种。 1.易燃液体。系指闪点等于和低于45的燃烧液体。这类液体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易燃液体,指闪点低于28的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丙酮和苯等。 二级易燃液体,指闪点介于2845的易燃液体。如煤油、松节油。醋酸等。 2.可燃液体。系指闪点高于45的燃烧液体。如丁醇、柴油、乙二醇、苯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和

13、使用中,将一级易燃液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60的可燃液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可燃液体和闪点等于和高于60归为丙类火灾危险品。 (六)燃烧固体。凡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固体物质,统称为燃烧固体。燃烧固体按其熔点、燃点或闪点的上下不同,划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两种。 1.易燃固体。指高熔点固体(燃点在300以下)、低熔点固体(闪点在100以下),并作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烧固体。按其燃烧易程度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于燃烧或爆炸,且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剧毒气体。它们大体是这样一些物品:磷与磷的化合物,如红磷、三硫化磷等;硝基化合物,如

14、二硝基甲苯、二硝基萘等;其他,如含氮量在12.5以下的硝化棉、氨基化钠、重氮氨根底苯、闪光粉等。 二级易燃固体,燃烧性能比一级易燃固体差,燃烧速度较慢,燃烧产生毒性较小。它们大体包括以下一些物品:各种金属粉末,如镁粉、铝粉、锰粉等。碱金属氨基化合物,如氨基化锂、氨基化钙等。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芳烃、二硝基丙烷等。硝化棉制品,如硝化纤维漆布、赛璐珞等。萘及其衍生物,如萘、甲基萘等。其他,如硫磺、生松香、聚甲醛等。 2.可燃固体。指高熔点固体(燃点在300以上)、低熔点固体(闪点在100以上),并作为化工原料和制品使用的燃烧固体,以及燃点在300以下的天然纤维及其农副产品。 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

15、,将一级易燃固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易燃固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可燃固体那么归为丙类火灾危险品。 五、火灾、爆炸原因 在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以下九个方面。 (一)用火管理不当。无论对生产用火(如焊接、锻造、铸造和热处理等工艺),还是对生活用火(如吸烟、使用炉灶等),火源管理不善。 (二)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库房不符合防火标准,没有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储存。例如,将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放在一起,灭火要求不同的物质放在一起,遇水燃烧的物质放在潮湿地点等。 (三)电气设备绝缘不良,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发生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 (四)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相应

16、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缺乏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低劣。 (五)违反平安操作规程,使设备超温超压,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或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 (六)通风不良,生产场所的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到达爆炸浓度并遇火源。 (七)避雷设备装置不当,缺乏检修或没有避雷装置,发生雷击引起失火。 (八)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火花。 (九)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自燃起火。 六、防火防爆的根本措施 根据当前的科学技术条件,火灾和爆炸是可以防止的。一般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开展防火教育,提高群众对防火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平安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平安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并根据生产氧气性质,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二)认真执行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厂房和库房必须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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