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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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是法律的规定,并且政府信息公开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公开,有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是不能够公开的,关于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申请政府信息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是法律的规定,并且政府信息公开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公开,有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是不能够公开的,关于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申请政府信息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一、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

2、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相关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3、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法律依据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公开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

5、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

6、、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综上所述,关于河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对于一些没有公开的信息是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是无偿的,行政机关是不能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偿提供政府信息的,一般申请公开应该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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