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经营网点引入和退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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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经营网点引入管理办法一、引入时间原则上每季度首月10日前开展引入工作;二、引入原则网点符合省公司推荐评审的基本资质条件,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为准。授权经营网点的基本资质要求如下:满足条件具体说明核心商圈准入网点所属位置当地核心商圈范围内,包括手机销售市场、大型购物中心、人流密集区域等。历史销量终端历史平均销量(近三个月)达到150台/月以上营业面积准入网点原则上至少提供20平方米的移动业务专区并按我公司VI进行改造;但对于特殊地段的网点也可按实际场地情况,酌情降低要求。合作年限准入网点承诺与我司合作时间不少于1年三、网点引入办法授权经营网点的引入包括以下三类:1)、TOP200门店:省公司下

2、发的终端销售TOP200的门店网点;2)、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3)、优质终端卖场:符合基本资质要求的非TOP200门店、非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以上三类网点引入优先顺序和引入原则:(一)、TOP200门店由省公司下发的终端销售TOP200门店网点中,已合作网点自动成为授权经营网点,未合作网点在洽谈后可将其引入为13S的授权经营网点;对于TOP200中13S网点,一旦具备BOSS权限开通条件,即可成为授权经营网点,开放授权经营业务权限;(二)、核心层省级连锁核心层省级连锁下属所有门店自动成为授权经营网点,可全线开放BOSS权限与授权经营业务权限;(三)、优质终端卖场既非TOP200门店也非核心层省

3、级连锁的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由分公司(片区)按月上报,由市场部按照省公司推荐评审条件初审筛选后上报省公司,经省公司审评会通过后、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为准引入。各分公司(片区)之间网点引入比例按照终端销售指标核定,原则上该类网点上限不超过80家(约占授权经营网点整体数量的20%);授权经营网点退出管理办法一、本退出办法适用范围界定授权经营网点包括几下几种:类型1、TOP200门店:省公司下发的终端销售TOP200的门店网点;类型2、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类型3、3、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加入授权经营的非TOP200门店、非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授权经营网点类型归属原则:1、若某一网点同时

4、符合多种类型定义,按“类型1优先于类型2,类型2优先于类型3”的原则进行归属判定;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除被降低合作层级外,不参与季度和年度考核退出,一旦被降低层级,按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考核退出方法处理;2、TOP200门店一旦被排除在TOP200之外,若属于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不参与季度和年度考核退出;若非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按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考核退出方法处理。因省公司更新TOP200名单而被排除出TOP200的门店,将从名单更新日起按照其网点属性自动归属于以上类型2或类型3;。3、核心层省级连锁网点如被降低合作层级,从降级之日起归属类型3(优质终端卖场),退出管理按类型3考核

5、退出。二、网点退出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关店退出授权经营网点中因经营问题导致关店的网点直接退出,适用于全部三种类型网点。(二)、主动退出授权经营网点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申请退出我司授权经营,若经审查无违规行为,可给予退出,适用于全部三种类型网点。(二三)、考核退出1、季度考核退出季度考核指以季度为单位,对授权经营网点季度月均TD手机终端销量进行核定,以季度考核为基础判定网点是否退出,适用于类型3(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基本原则:授权经营网点季度月均终端销量需达到60台以上,且全球通开户月均20个以上;不满足该条件的不足20台的网点直接清退;2)、季度

6、超量核减:每季度第一个月核定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数量占比,如该类网点总数超过80家全部授权经营网点的20(约80家全部授权经营网点的20),则按上季度“终端销量+全球通开户数排名直接清退超量的网点。举例:如全部授权经营网点是400家,其中非TOP200星级网点数上限为80家,如网点数量超过80家,则该类网点TD终端销量排名80名以后的网点直接清退;3)、新开权限网点培育期豁免条件:对于新开通授权经营权限的网点,其开通当月和次月为网点销售提量窗口培育期(包括建立供货、),处于窗口培育期的月份的销量不参与季度考核的销量核定; 新开通授权经营的网点不参与该季度考核;(三)2、年度考核退出年度考

7、核退出在省公司更新TOP200名单后进行,适用于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基本原则:按照全年月均销量排名,仅保留全部授权经营网点数量的10,其余网点退出;备注:省公司更新TOP名单后,被排除的原TOP200网点,若非核心层省级连锁,被排除后视同优质终端卖场(含市级连锁),参与年度销量排名,不达标者退出;(四)3、考核退出适用优先顺序年度考核退出前先按照季度考核退出操作,季度销量不达标的网点先退出(作为季度考核退出网点),再按照年度退出考核标准清出剩余网点(作为年度考核退出网点);(四)、经营违规退出经营违规退出指授权经营网点在经营中出现违反星级管理规定或授权经营合约规定,按

8、规定强制起其退出授权经营,适用于全部三种类型网点。包括以下2种情况:1、虚假销售:一旦发现网点虚假销售或对定制终端进行拆包销售或有窜货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按授权经营合约给予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授权经营资格或直接退出星级合作等处罚。2、授权经营网点如因违反与我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中的有关要求,严重违反业务合作基础、引起重大客户投诉或导致我司被媒体严重曝光的,被我司停止星级合作,则停止合作之日起,授权经营自动取消。(五)、退出处罚授权经营网点主动退出我司授权经营,但不退出星级管理体系的,按照授权经营合同约定处罚条款执行;其中如涉及VI改造费用的,则按合作时间不足6个月(含)的赔偿100VI改造费用;不足12个月(含)的赔偿50VI改造费用执行。授权经营网点如因经营违规被强制退出,则按照星级管理办法的处罚机制执行,且我司保留进一步法律追究的权利。退出的网点,自退出即日起,取消该网点业务权限及加载的其他优惠业务,并在CTMS系统上取消授权经营网点相应资料。三、被清退退出网点再次加入管理办法(1一)、考核退出的网点:1)季度退出网点:该年取消该网点的授权经营申请资格;2)、年度退出网点:可在退出后的下次授权经营引入时由分公司推荐引入;(二)、经营违规退出的网点:退出后一年内不得重新加入授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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