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总价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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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工程总价承包合同篇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本钱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本钱加酬金合同包括本钱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本钱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本钱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本钱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立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局部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本钱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

2、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立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致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立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

3、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施行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施行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标准为根底,承发包双方就施工工程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根据的图纸及规定、标准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绘,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当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

4、、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工程,这就要求工程的内涵清楚,工程设计图纸完好齐全,工程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根据确切。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标准为计算根底,但它是按“时价”进展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本钱增加,因此对合同总价

5、进展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仍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因此可谓值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展。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施行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当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当了施行中实物工程量本钱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工程,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二、单价合同:施工图不完好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工程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详细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这

6、样在不能比拟准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防止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当过大的风险。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根底和根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或造价工程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局部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根底填报单价。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局部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拟清楚,但任务及其要求标准不能完全确定

7、的情况。采用这种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方只要填上适当的单价就可以了,承当风险比拟小。因此,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在实际中运用较多,目前国内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形成的合同就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施行这种合同的标的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计量并建立月份明细账目,以便确定实际工程量。 纯单价合同是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局部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局部项工程作出报价即可,而工程量那么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三、本钱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

8、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根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历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立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施行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本钱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立工程中很少采用。建立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立部结合发布的“示范文本”,但这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它往往适用于单价合同。而且从整个示范文本的构造来看,工程量清单始终贯穿于整个示范文本,参照这个示范文本签定合

9、同的工程应该是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不是所有的工程。更何况,“示范文本”中的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比方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此“价格”是总价还是单价,概念不严格,容易引起误解,有可能引起合同经济纠纷。不同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式。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或者纯单价合同,可以采用建立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而通过施工图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及通过直接发包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或本钱加酬金合同,都不宜采用建立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因此,

10、从政府、中介机构到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应重视选择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形式,弄清各种计价方式的优缺点、使用时机,从而减少因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篇二:工程合同(包干价)范本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固定价款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第一局部 协议书发包人发包方:承包人承包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立工程施工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工程地点:承包方式: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

11、包范围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含税 ;除非发生了不可抗力,此固定总价不作调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局部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展施工、开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合同即告生效:

12、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已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此页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 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局部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立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立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

13、用条款的详细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才能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承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工程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获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获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详细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

14、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当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当的经济支出。篇三:工程承包合同装 修 装 饰 工 程承 包 合 同工程名称:负 责 人:合同编号:甲 方:下称甲方乙

15、 方:下称乙方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建立单位 年月日 所签订的 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总合同。经公司研究决定,由乙方承包本工程工程并承当相应的责任,自负盈亏。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一承包范围:二承包方式:工程总价包干,按甲方与建立单位及有关造价审核单位审定的最终工程总价下浮 承包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平安消费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自身费用、包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本工程由 工程部集体承包, 为承包责任人,其中工程经理由公司指定、工程其他成员由承包人推荐,报公司审核批准。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除建立单位另有通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工日期。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建立单位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书面通知甲由乙方代甲方签收此通知并向甲方备案方进场之日起计。四工程造价:工程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五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平安标准和施工验收标准执行。1、工程验收的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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