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前四个泊位工程陆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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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前四个泊位工程陆域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规划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 3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5 第三章 监理阶段、范围、目标及工作内容 6第一节 监理工作阶段和范围 6第二节 监理工作目标 6第三节 监理工作内容 8第四章 主要的监理工作与措施 10第一节 施工准备期监理工作与措施 10第二节 施工期质量控制 18第三节 施工进度控制 71第四节 投资控制 83第五节 施工安全管理 93第六节 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97第七节 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 99第八节 协调管理 108第九节 信息管理 115第十节 竣工验收监理 120第十一节 缺陷责任期监理 125第五章 项目监理

2、组织 126第一节 监理组织管理机构 126第二节 监理工作岗位职责 129第三节 监理设施配置 133第六章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136第七章 项目管理表格 144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前四个泊位工程。二、工程概述:本工程为青岛港前湾港四期工程前四个泊位工程的陆域工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南港区,工程总面积1.0106m2。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地基处理、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及计算机管网,堆场道路基层、跑道梁及面层等。 三、建设单位: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四、设计单位:北京水运规划设计院五、建设工期:2007年10月16日2008年12月31日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

3、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3、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图纸)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监理依据的主要规范和标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216-2000)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TJ26996)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范 (JTJ/T2399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J26896)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J2032001)港口工程技术规范 (JTJ25498)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J24097)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JTJ22198)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4、准 (JTJ324-96)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 (GBJ0204-92)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海港水文规范 (JTJ213-98)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JTJ31999)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211-99)港口工程地基规范 (JTJ250-98)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2005)土工合成材料-塑料扁丝编织土工布 (GB/T17690-1999)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 (JTJ/T256-96)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 (JTJ/T257-96)疏浚岩土分类标准(1997) (JTJ/T320-96)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 (JTJ/

5、T321-96)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JTJ270-98)6、业主有关监理工作的其它要求第三章 项目监理阶段、范围、目标及工作内容(一)监理范围: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工程陆域工程中委托的地基处理、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及计算机管网、堆场道路基层、跑道梁及面层等所有工程范围的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二)工作内容: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陆域工程的地基处理、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及计算机管网、堆场道路基层、跑道梁及面层施工过程及保修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控制,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及本项目施工图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

6、、施工阶段: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补充协议。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委托人。参与确认承包商所选择的分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定期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委托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委托人。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纠纷。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及决算,并可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决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建设单位或委托人的书面确认。负责审查核定施

7、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月工程量(或节点工作完成情况)及费用并申报委托人。审核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并在每月25日前将与承包商核定的费用上报委托人确认。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和处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并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根据委托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根据委托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

8、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对承包商报送的工、料、机动态月报进行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审核委托人、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并提出补救措施,发布相应指令。审核施工图并提供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对委托人、承包商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

9、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重点质量控制,重点核查承包商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有无违反投标承诺。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及时向委托人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尚应监督相应整改措施的执行,直至整改完毕。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各重点部位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并监督施工

10、方落实实施,并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认真检查、签认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向委托人提供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 实施。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报委托人确认,由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和委托人审核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由委托人审核,经委托人批准后,通过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由委托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

11、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委托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厦门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组组织工程移交。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整的成册档案移交委托人。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监

12、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或情况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工程保修阶段:协助委托人签订本项目的保修合同及保修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将通知监理人的有关人员,监理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负责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经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审核维修费用,报建设单位或委托人批准。监理人应对每一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监理人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责任组织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建设单位或委托人。监理人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三)指导思想: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特点和项目需要,我公司将配备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工种配套、人员素质高且数量满足工程需要的港口水工建筑、测量、试验、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与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密切合作,严格履行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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