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煤尘防治、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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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山西0000煤业有限公司 2012 年1月1日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 据2011年7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本矿10号煤层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低瓦斯矿井,其中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4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75m/t。不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根据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不需要进行瓦斯抽放。因此,本矿井瓦斯灾害的防治主要防止瓦斯积聚、引燃及瓦斯爆炸。(一)、预防瓦斯积聚措施1、防止掘进巷道瓦斯积聚

2、 在掘进巷道中最常遇到的瓦斯积聚形式有巷道顶板附近和空洞附近的积聚;回风巷附近积聚;在报废的风巷和采空区联接处积聚;钻孔中和打钻时的孔口附近积聚;防止瓦斯积聚除采用独立通风外,尚需采取以下措施:(1)消除巷道顶板附近和支架附近空洞中瓦斯积聚的措施主要有:全面地增加风速,在一般瓦斯涌出情况下使顶板风速不小于0.5m/s。当风速不能满足要求时,在靠瓦斯涌出区段,局部增加风速,采用帆布风幛,靠顶板挂倾斜档板。巷道掘进时,采用光爆,对超挖部分以不燃材料填实,消除空洞。(2)消除报废的风巷和采空区联接处的瓦斯积聚:主要采取及时封闭的措施,启用封闭巷道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先加强通风,确认瓦斯不超限后才可重新施

3、工。(3)防止打钻时的瓦斯局部积聚采取以下措施:增加打钻巷道的供风量。依靠在巷道中安设风幛、倾斜挡板等,以增加钻孔孔口附近的风速。在钻孔中瓦斯涌出量很大时,应在孔口安设专门的密封装置,并把瓦斯引入总回风巷中。(4)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设置在进风口侧新鲜风流处,防止产生循环风。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2、防止回采工作面瓦斯超限(1)回采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保证风量及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在回采工作面与回风巷联接处(上隅角)附近设置一道木板隔墙或抗静电帆布风幛,迫使一部分风流清洗上隅角,防止瓦斯聚集。(3)皮带顺槽进风,轨道顺槽回风,以保证大功率机电设备

4、的运行的安全性,有利于瓦斯排放。3、防止其它巷道瓦斯超限(1)独头巷道扩散通风距离不超过5m,且巷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巷道不得有瓦斯涌出,并经常检查其瓦斯是否超限。(2)所有巷道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对已报废巷道或硐室或暂时不用的巷道或硐室或硐室的某一部分,必须及时密闭,并设置警示标志,经常检查密闭效果。(4)加强井底煤仓上下口的通风,以稀解瓦斯等有害气体,防止放煤口上方瓦斯积聚及积煤自燃引起瓦斯爆炸。(二)、杜绝火源措施1、采区内电动机、电器、变压器均采用防爆型;弱电设施为本安型。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机械及电器设备的管理,防止机械磨擦及碰撞引起火花及电火花引爆瓦斯和煤尘。2、必

5、须使用安全炸药,采用水炮泥,在放炮前后仔细检测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严禁违章作业。3、巷道所用风筒必须用不透气、抗静电、不延燃、耐撕裂的材料制造,以防静电引起火花引发瓦斯及煤尘爆炸。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5、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

6、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7、严禁在井下修理矿灯。8、井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各工

7、种有关规定。9、井底车场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选用矿用一般电气设备。10、井下各供电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在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及机电硐室等处均设置局部接地极,通过接地线、电缆铠装外皮及接地芯线将上述接地极接成一完整接地网,该网的任一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2。井下高、低配电设备均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11、各种电气设备及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检修均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1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杜绝失爆现象。1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及一切施工。1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应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

8、,才可通电启动。15、不得穿化纤服装下井。 (三)、防止井下爆破产生引爆火源的措施1、井下爆破,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2、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采用正向起爆,并使用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3、严禁采用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4、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5、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6、装药前和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和放炮。7、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

9、、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严禁装药、放炮。8、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当作回路。9、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眼封泥。炮眼封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10、所有爆破材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11、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放炮。12、爆破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爆破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安全的爆破器材;不允许放连珠炮、放浮炮、违章使用延期雷管等;合理地布置炮眼,放炮前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放炮引燃瓦斯或煤尘。(四)、其它措施1、加强

10、对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设施一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2、经常进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瓦斯、煤尘等参数测定,使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矿井通风系统中设置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筒、风幛、挡板等设施,保证风路的畅通。4、在进风井口加装空气预热设备,保持进风井口进风温度必须达到2以上。5、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设置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以为矿井及采区工作面返风创造必要条件。6、在中央风井井口装设防爆门,以保护主通风机。7、矿井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及人员,并装备综合监控系统,进行人工巡回检测与集中自动连续检测双保险检查。8、主要通风

11、机共装备2台,1台工作,1台备用,均采用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9、各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均处于新鲜风流中。10、采、掘工作面均设有独立进回风系统,并设有隔爆水棚或自动抑爆装置互相隔离。11、下井人员必须配备过滤式自救器。12、在主要风巷中,均建立测风站,测风站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13、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及时将信息传入安全监测系统。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14、及时对采空区实施封闭,并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定期检查。15、根据瓦斯涌出特点,在矿井生产期间采取其它针对性防

12、治措施。16、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17、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19、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

13、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20、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通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的最低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要求。21、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2、不得使用1台局扇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23、使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14、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24、井下机电设备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5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25、每年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权威鉴定部门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有关部门备案。26、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2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

15、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28、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1)、粉尘矿井粉尘主要为煤尘和岩尘。1、粉尘的危害煤矿粉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矿井粉尘是造成矿工职业病的有害物质,长期被矿工吸入体内能引起煤矽肺病,严重危害矿工身体健康,使矿工丧失劳动能力。粉尘的粒度、分散度、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等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不同,游离SiO2的含量越高、粉尘浓度越高、分散度越大及接触时间越长,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越大;相反,游离SiO2的含量越低、粉尘浓度越低,分散度越小及接触时间越短,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越小。另一方面,空气中浮游煤尘达到一定浓度,遇到火源时会发生爆炸,产生强大的破坏力,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2、粉尘产生的特点煤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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