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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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区委、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红党发201128号)精神,结合红寺堡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乡保障相对接、扩大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扶持创业

2、,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水平,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恤、困有所济、残有所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今后五年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主线,以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为增长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支撑,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1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0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 %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累计创收13亿元;每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0万元以上;建成创业孵化园区或创业基地5个,建设实训基地5个。培育小企业100家,开发就业岗位

3、1000个以上。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重点,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2015年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社会保障卡全面运用。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农民工工资清欠为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建立良好的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100%。 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和优抚福利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以社会保障卡全面发放使用为

4、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监察等领域信息整合及应用,实现各项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基层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三、主要措施(一)以充分就业为目标,切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1、大力开辟就业门路,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就业。将城乡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就业目标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实施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千方百计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

5、业、旅游业以及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各类人群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引导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2011-2015年,全区每年净增城镇就业500人,每年转移就业 4万人次,创收2.6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推动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及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2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平台建设

6、。加大我区创业培训专职教师培养,邀请一批创业成功人士、民营企业家和资深人士作为创业指导教师,逐步建立一支标准化、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充分利用社团组织生产经营资源优势,选择优秀企业建立创业实训基地。不断加强创业培训管理,扩大创业培训范围,严格创业培训工作程序,对具有创业愿望和要求的城乡各类人员进行创业引导性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增强自主创业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信贷服务,大力支持创业。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落实存贷挂钩机制,创新反担保方式,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达到担保基金的3倍以上,到期回收率达97%。进一步强化创业服务。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设。

7、组建创业辅导专家队伍,建立创业项目库,推动区、乡两级创业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创业基地建设层次。每年扶持创业2000人,带动就业4000人;私营企业由380家增加到700家,个体工商户由3170户增加到6000户,带动就业12000人。3、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积极实施“金保工程”,完善网络系统,实现就业信息区、乡、村三级的有效对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使就业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形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

8、生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建立和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4、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等解决就业困难,做好被征地农民、非农籍复员退伍军人的就业工作。每年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帮助5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重视正确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类劳动者树立市场就业的新观念,提高自强自立的意识。强化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好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技工教育等工程,引进社会力量,继续办好各类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学院等教育培训

9、机构,注重培育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素质和能力。2011年-2015年,年开展创业培训500人,其中创业能力(SIYB)培训100人;开展以砖瓦工、电焊工、架子工、餐饮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经鉴定取得资格证书800人;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实现户均1个科技明白人;未能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职业教育。2015年末,掌握一定技能的劳动者占劳动力总数的40%。(二)以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 1、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落实好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制度统一、

10、经办统一、一制多档的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落实好迁入生态移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15年全区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100%,企业职工参保率达到 98 %以上;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覆盖面100%,参保率达80以上;城乡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保险覆盖面达100%,参保率达93%以上。加快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区域社会保险体系。 2、巩固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始终坚持以扩面征缴为工作重点,以非公企业和新办企业、新招职工、园区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

11、作,做到应收尽收,到“十二五”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大力宣传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动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有选择的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确保全区16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基本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解决好1995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应保未保人员、1995年以前离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项保障制度之间衔接顺畅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2、到2012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参保率达到70%,其中45-59周岁人员的参保率达到85%以上,2015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实现45-59周岁人员基本覆盖,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3、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1)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

13、覆盖全区所有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5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3%以上;生育保险覆盖全区所有职工,基本实现全民医保。(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普遍开展城乡医疗保险区、乡、村三级门诊统筹,将妇幼保健院、卫生站、有条件的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方式。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70%左右。按规定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资助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

14、殊困难群体参保,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继续深入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推进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度等多种结算方式。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探索异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共同发展。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当年基金使用率达85%以上。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动态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落实乡

1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政策。4、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大力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发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强化社会保险的稽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内容、程序,落实年检制度,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法,对缴费人员、基数进行全面稽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基金应收尽收。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切实加强对

16、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督为指导,经办机构内控自律为基础,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确保基金安全运行。6、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确保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顺利实施,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宣传中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利用专栏、标语、广播、电视、深入群众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渠道、多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要把社保优惠政策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做到“社保政策进万家”,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三)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1、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要求,以“低保”为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帮困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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