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版本FIDIC合同条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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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解析 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关键是要熟悉和了解英美法(案例法)制度和大陆法(成文法)制度的特征、关系和结合,由成文法的法律逻辑思维观念转向案例法的法律逻辑思维观念上来。这是本人28年与国际工程承包商交往中的重要体会,也是国人为什么对FIDIC合同条件总感到“麻烦”、“啰嗦”、“没必要”,造成合同条件简捷简短,招致权益无法在合同条件中得到有力保障的根本原因所在。所以,本人先介绍不同法律制度带来的不同合同条件思维方式的转变,然后,再介绍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对FIDIC合同条件,应看成是一个范本,它可根据承包范围和内容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法律责任特点进行删减或增加。但,不论

2、怎么删减或增加,其法律责任的逻辑推理是一致的,掌握了这个逻辑推理关系以及索赔方面的内容,就掌握了FIDIC合同条件的精髓。这个精髓就是,对工程项目合同中的要约、承诺,通过对预先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归纳到的“费用(钱)”和“进度计划(时间)”的约因和允诺的条款约定,对合同双方在两个过程中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做出了详细明确规定。一、 合同的法律制度简介法律制度主要有两类,即,英美法(Anglo-American Low)和大陆法(Civil Low),俗称案例法和成文法。(一)案例法 英国、英联邦的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以及美国实行的是案例法。案例法历史上,对合同不

3、划分类型,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条例、细则和解释规定。至今仍崇尚(合同)自由(约定)原则(不违反国家和公众利益有效)。自由原则,就是说合同双方具有自由“约定”合同条款的权利。合同的成立必须具有“要约、承诺和约因”三要素,以及对“约因的允诺”。故合同条款法律的逻辑推理深长严谨,语句深长严谨。 案例法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遵循先例的原则,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律师辩护、法官判案是根据出现的法律“案件”来寻找历史上诸多类似“案例”归纳出来的法律逻辑推理规律、法律规定规律、法律原则规律和法律解释规律等来判案。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的合同类型愈来愈多,英国,特别是美国也规定了诸多“稀疏”的原则性的成文

4、法律规定,使案例法的律师和法官仍有使用案例法的较大空间。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无“案例”可遵循的法律案件或法律事件,此时,就要对合同双方的法律事物进行公平的法律逻辑推理来推断,判案后就出现了新的具有法律仿效性的案例。(二)成文法 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中国,以及南美洲和中亚等国家是成文法制度。依据历史上若干案例(判案)的分类,逐步归纳制定出不同类别合同的成文法的法律、法规、条例、细则和解释的法律规定。从法律规定中就可知应遵循的上述法律规定。在成文的法律规定中还具有法律责任的规定,即,已具有“约因”,故,成文法合同一般只要求具有“要约和承诺”两个要素就够了。 成文法的法律规定日趋完善。诸如我国建

5、筑法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条例、细则和解释等法律规定,对相关的法律行为或合同行为可遵循成文的法律规定来辩护或审理。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条件,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成文法律规定。故,合同条件的约定少,合同条件简捷简短。符合或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约定”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某项法律事物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司法部门可以根据民法或者合同法的一般原则进行司法活动)立法部门(也)会在以后的立法中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三)FIDIC合同条件的法律特点众所周知,FIDIC合同条件源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和美国同业的某些合同条件,故,具有浓厚的案例法色彩。由

6、于FIDIC合同条件总结了近百年国际工程承发包的经验,写就了以案例法约定和合同三要素组成的特点,尽管仍具浓厚的案例法色彩,但是,也有与成文法相结合的特点,故被诸多国家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主要基金组织所推荐和使用,成为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二、 案例法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即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1.合同条件具有自由(约定)的特点,不违反国家和公众利益的约定都是合法的; 2.合同具有“要约、承诺、约因”和与约因相关的允诺特点。成文法只有“约因和承诺”两要素;3.合同条件是法律唯一依据的特征4.合同用词用语的不同或省略会招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故,除了在合同条件中有定义、解释、通讯、法律、语言等详细的规

7、定之外,对其他条件的规定也十分具体详尽。故,约定的语句在逻辑方面非常严谨。如,往来的合同文件,在案例法国度采取“投邮主义”,国内的法律规定做法采取“送达主义”。再如,在水电项目合同中的采石场的约定等。案例法合同条件中,雇主不太同意的合同条件,承包商一定要写的十分具体,十分详尽,以摆脱未来的不利地位或风险。雇主也会对承包商的此种做法感到满意或认真。5.具有时限、时效法律规定的特点,以及时限、时效不对等的特点如,7天的倍数。承包商的索赔应在28天内提出,雇主的索赔没有时限等。成文法国度,往往不是以7天为时限、时效的时间间隔倍数。同时,对雇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也往往没在合同执行期中对索赔有时限、时

8、效的约束规定,或是其索赔的时限、时效规定对合同双方是对等的。6.具有法律程序规定的特点(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程序性规定)案例法崇尚合同自由(约定)原则,承包商应注意是否符合条款规定的法律程序,将会影响应得的权益。如,4.24款化石就规定了索赔通知的两次程序要求,如果只发出了第一个通知,并接到了雇主的指令而没再发出第二个通知,即,没在28天内发出该索赔通知,就等于放弃了该项索赔权利。7.合同条款之间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和互为启动的特点崇尚自由原则,以及有效合同三要素中的“约因”,就促使了合同双方为了合理的划分法律责任、职责、义务、权利防止投机性买卖特征的风险,就产生了合同条件的条款根据、条款之间

9、的互为根据、条款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启动条款的根据、条款的互为启动根据就成为合同条件的必然。仅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为例,共20条166款,在条款正文中引出的联系条款是100款与423款有联系,联系比为:1:4.23;条款正文中反向引出的联系条款是105款与235款有联系,联系比为:1:2.23。可见条款之间的法律关联性、制约性和互动性。就是说,要启动一个条款,就可能同时引出相关数个条款为根据,方能追究雇主或承包商的相应责任。否则视为条款根据不足,这就是国内雇主或承包商为什么普遍对合同管理(或索赔)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 成文法有诸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就产生了过多依赖成文法的规定来把住合同条

10、件关,合同条件简捷简短,条款之间的关联少,互为根据少,相互启动少已成习惯。最后,加上一句话,即,“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规定”; 8.FIDIC合同条件具有约束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的特点 案例法对建筑业的成文法律规定极少,雇主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得不对项目过程的设计、采购、动员、开工、施工、竣工试验、接收、竣工后试验、缺陷修复到履约完成等“过程”来划分相应的责任、职责、义务、权利和风险,从而对合同条件进行具有法律逻辑责任关系的细致约定。故,项目部成为合同管理的主体。我国成文法的法律规定较多,在实施过程中按照我国建筑法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细则的系列规定、以及按照颁布的操作规程执行

11、,故,对合同对实施过程的约定简捷简短或省略。所以,国内企业由本部负责合同管理已成为较普遍的事实。项目经理仅仅注意合同规定的价格、开竣工时间、重大事项和奖罚规定等。实施过程是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国家颁布的系列建筑法规执行,无需在执行过程中更多翻阅合同条件的规定。9.FIDIC合同条件具有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相结合的特点 由于案例法颁布的成文法律规定极少,国际咨询行业特别是FIDIC逐步从工程界的实践经验和案例法的“案例”中寻求出法律逻辑推理规律、法律规定规律、法律原则规律、法律程序规律和法律解释规律等,形成了标准合同条件范本,由于不同行业的专业项目的复杂性和差异性较大,并具有“通用条件和专用条

12、件”两部分。专用条件的条款子目是与通用条件的条款子目相对应的,因行业的差异较大,故,FIDIC合同条件中对专用条件的介绍较短。由于专用条件的详尽细致准确的特点,故专用条件具有对通用条件解释的优先权。承包商应发挥工程的专业技术经验、项目管理经验和实施的知识经验等来说服雇主,对专用条件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详细约定是非常重要而有利的。国内成文法的合同条件是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二者合一的简捷简短写法。建设部于2001年试行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做出了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规定。通用条件有11条47款。就是与FIDIC合同条件从目前等效的合同条件向未来等同合同条件的过渡,以与国际接

13、轨。 10.英美法中的案例具有的可仿效性和权威性的特点 案例法,历史越悠久、法官越有权威的案例(判例),对当今类同的法律事物就越具有适用性、仿效性和权威性。所以,作为律师和法官手头上至少要有上百本乃至数百本的历史案例,或具有寻求案例的渠道。成文法,(除法律有特别的规定之外,遵循“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也就是说)越是最新颁布的法律规定对当前的法律事物就越具有适用性、仿效性和权威性,所以,作为律师和法官,手头上要有国家颁布生效的成文法律文本。 11.不同性质的法律事物可利用类同的法律逻辑责任推理案例法历史上对合同就没有明确的分类,只有“稀疏”的成文法律规定和案例汇编(分析案例、推导指明法律逻辑推理

14、规律、法律规定规律、法律原则规律和推荐案例运用的法律原则等),故,不同性质的法律事物只要法律逻辑推理是类似的,可将该案例的法律逻辑推理用于工程上。如,甲向乙借款,乙对甲不甚了解,乙向甲的开户银行发出信函对甲进行资信调查。银行函复是“甲是本银行可信赖的长期客户。”故,乙将款项借给了甲,不久甲携款出逃,无法追回,使乙蒙受损失,乙状告银行。在案例法国度会出现两种结果:因银行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胜诉;因借贷合同中没银行而败诉。可利用第一种结果在合同中写明“根据雇主提供的图纸、样品、资料等编制的某方案、做出的试验结果等”,一旦出现问题,可提出因雇主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蒙受了损失,向前一个法院起诉业主。12.案例

15、法也会颁布取代、取消、修改、规定某些仿效案例的成文法律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新的法律事物的出现,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案例法国家也会颁布取代、或取消、或修改某项仿效的案例,或颁布“稀疏性”的成文法律规定,以便使历史案例对当今更具适用性、仿效性和权威性。13.律师和法官能力体现在有相应法律事物经验与案例法法律相结合的特点14.详尽的向律师解释案情方能对相关法律事物做出较准确的了解和判断 案例法是从诸多类似案例中来归纳法律规律的,故雇主或承包商在出现法律事物时,一定要十分细致的将案情的细节仔细的向律师介绍,律师方可按法律事物的细节准确找到诸多类似案例,归纳相应的法律规律为你判断、或辩护。这也是在案例法的国度,我国工程承包商为什么常常(向律师)询问不出我们所需要的法律规定的原因所在。在成文法国度,承包商或雇主提出的法律事物,律师或法官往往会很快就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因为有相关的成文法律规定。除非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即,无法可依。15.证据可证实性的程序特点 16.慎重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国度和仲裁机构 鉴于上述案例法和成为法的主要特点,以及案例法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律师,其次是法官。法院审理案件的特点是“抗辩式”的,在法庭上律师的辩论成为法庭的主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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