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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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为了完善招聘程序,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特制订本制度。一、员工招聘程序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如无合适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招聘程序2.1当岗位产生空缺时,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员岗位编制,报各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增长的编制外岗位,各公司需提出正式的招聘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管理部核查,并经董事长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后进入招聘程序。2.3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

2、“招聘申请表”,落实招聘事宜,特殊岗位由人力资源总监协助招聘。2.4 各部门需要安排未毕业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者见习的,无需提交招聘申请,按正常的人员录用流程执行。2.5当出现现有员工之亲属或情侣等这种特殊情况时,公司会做出特殊考虑。但这种意外情况必须事先征得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进入应聘的正常程序。3、招聘费用各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申请,对照以往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报各店总经理批准执行。4、招聘步骤招聘信息收集渠道:内部的调整、推荐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参加招聘会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的推荐。用人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情况选择招聘渠道。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

3、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与面试有关部门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后通知面试人。5、拟选人员一般需经过2-3次面试。面试及聘用权限为:5.1 普通员工:A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主管,B.直接部门经理或部门总监,C.总经理5.2 中层以上员工或其他重要岗位: A、人力资源总监B.总经理 C.董事长但侧重有所不同,用人部门面谈时应侧重业务能力水平的考核;人力资源部须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人力资源总监对重要岗位人员基本素质进行把关;总经理/董事长面试可直接决定人员去留。面试时需填写录用意见,无异议签名即可。按流程批准后,经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决定。6、人力资源部每月

4、需对招聘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效果报告人力资源总监。二、新员工入职1、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2、新进员工入职手续2.1新进员工在正式上岗一周向人力资源部专员提交个人一寸照四张、二寸照两张,简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驾驶证及复印件一张、专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合格的体检报告。经核实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2.2人力资源部确认其职务后,为其制作考勤卡、胸牌、饭卡等,登记衬衫尺寸以及银行工资帐号。由行政人事专员把新员工介绍给各部门同事认识。新员工需在一周内了解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相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确认工作导师。三、员工转正

5、考核1、新入司员工按所签劳动合同年限约定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因工作表现出色可以缩短试用期。2、约定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由上级主管负责与转正员工进行面谈,指导填写“转正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划分,逐级考核新员工。中层及以上岗位须经人力资源总监确认,经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名后生效。转正审批通过后一周内,人力资源部须完成相应手续的办理。经考核合格的员工转为正式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若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领导同意延长试用期,若领导不同意,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新员工试用合格后,其在公司的工龄自试用期起始之日计算。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3.1被

6、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3.2通缉在案者;3.3体检不合格者;3.4未满16周岁者;3.5曾经被公司或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者;3.6在订立劳动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3.7在向本公司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简历或信息者;3.8患有精神病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3.9酗酒、吸毒者;3.10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3.11无故拖欠公私款尚未清偿者;3.12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3.13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者;3.14本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4、对于未毕业的学生,只能作为实习生。待毕业手续完毕后,方可进入试用期。四、人事异动管理1、人事

7、异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的调职、升职、降职等职位变动,不包括离职事项;随同人事异动情形的出现,员工的薪酬也将产生变动。2、调职的情形和要求:2.1员工因个人意愿,可以申请调职,直接向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跨公司申请的直接向管理部提出;依据调研结果,给予是否调职确认;可以调职的,员工依据流程办理相关调职手续;给予否定的,员工应坚守原岗位职责。2.2人力资源部可以依据人力分析和调研,向调进、调出部门征求意见并确认后,填制“调职单”,按权限审核通过后,发放“调职单”给员工。2.3各部门均有调职(出/入)的申请权,审核权限同聘用权限一致。3、升职管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将优先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司所有符

8、合条件的员工均可以参加与竞聘。公司员工升职的条件为:3.1.有该职位、等级的设置,并出现了空缺。3.2.员工所在岗位有相应的续任人。3.3.员工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秀,并满足升任职位的任职条件。3.4.员工升职约定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约定试用薪酬。试用结果如不能满足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的要求,均可以要求员工回到原工作岗位。该事项的审核权限同聘用权限。3.5、中层及以上岗位内部招聘时须内部公开招聘流程(包括公告,竞聘会等),胜出的候选人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任用生效。4、员工因个人原因会出现降职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核权限同聘用权限。5、绩效考核管理5.1普通岗位的绩效经部门

9、主管确认、人力资源部确认以及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绩效方案向人力资源总监备案。5.2中层及以上岗位绩效考核方案的审核需经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生效。五、离职管理1、离职的员工在填写“离职审批单”并按该表单的要求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将该表单提交到各公司人力资源部。2、该事项的审核权限同任用权限。中层以下的辞职员工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中层及以上的辞职者,由直接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报总经理及董事长。3、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审批单”审核完毕后,通知财务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及相关手续,并视需要出具真实的工作经历证明。辞职手续须尽快交办

10、完毕,但工资仍在公司集体工资发放日发放。4、员工未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拒绝给离职员工办理相关离职事项,中止社保且不与发放并追究员工因此而给公司导致的损失。5、人力资源部门与正常离职员工保持联系,获取业界信息,如有合适职位,可予以提供。六、劳动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凡受聘于本公司的员工,公司均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1新员工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本人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在保证其真实合法性的基础上,员工还应确认自己和以前所有工作单位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纠纷,不存在竞业限制。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后

11、果,均由员工自己承担。2、 合同期限2.1公司依据岗位性质、员工意愿等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会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2.2合同期满前,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处理有关续聘事项。3、员工离职的情形有“辞职、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自动离职、辞职、劳动合同终止”五种:3.1辞职:合同履行期间员工单方面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书”,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递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在接到“辞职报告书”后30天(含)内

12、通知辞职人办理离职手续;提交报告时间不足的,需以相差期间等值工资予以补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还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关责任。3.2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公司或员工因各种原因,提出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执行,应依据法定的标准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依据双方均认同的协商协议。3.3辞退:因员工违法、违规、犯严重过失、试用期不合格、业绩不良或达到了公司规定辞退的标准或要求,导致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既予辞退,工资与福利结算至被辞退日止,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3.4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和员工的已有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时,便会出现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前30

13、天,公司与员工双方都有互相告之是否决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如不续约,员工应在合同到期日(如果提前则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的工资及福利结算到员工离职日。3.5自动离职:(凡累计旷工五天或者连续旷工达到三天(含)以上者,均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此种情形视为员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自动离职的员工,将依据考勤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外,还要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4、劳动合同变更4.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4.2所有涉及劳动合同变更(修改、增加、减少等)事项,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经法务确认后给予执行。4.3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需要重新修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修订后执行。4.4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情形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4.5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以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工资结算标准并办理社保事项的转移等手续,并视需要出具真实的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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