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专业台柜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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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书1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5第三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27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36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43一、投 标 报 价 表451投标报价格式46二、商 务 响 应482投标函格式4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14资格声明书格式52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36. 退保证金说明格式557商务响应表格式568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79.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5810其它资料格式59三、技 术 响 应6311技术响应文件格式6412技术差异表格式7313.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格式7414唱标信封75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书投 标

2、 邀 请 书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专业台柜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1、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专业台柜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 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实验室台柜与送排风系统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

3、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合格投标人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实验室相关产品的专业公司并具有实验设备的经营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内容为准);3、投标人必须在实验室相关的家具行业具有三年以上综合项目经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6、本项目不接

4、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公示与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1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

5、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保证金请汇入此账户)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4日下午15:00-15:30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4日下午15:303、开标时间:2013年6月24日下午15:304、开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潮汕路采购

6、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邮 箱: 网 址: 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6月4日4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明1、采购项目说明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5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

7、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2.8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2.9 日期:指公历日。2.10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

8、.11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3、合格的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 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次货物的经销许可要求。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5、禁止事项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5.2 投标人不得向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6、保密事项6.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内容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7、投标人知悉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

10、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8、知识产权8.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8.2 投标总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9、投标费用9.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

11、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3) 采购项目内容(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

12、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1.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2.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

13、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12.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3、投标语言及计量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

14、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构成14.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4.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投标报价表,二、商务响应文件,三、技术响应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 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2) 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 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4)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证明文件;(5) 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6) 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格式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15、投标文件编制1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5.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5.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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