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不是万能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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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律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而法律正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最低要求的社会规范。不管是在我们公民个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还是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都离不开法律,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社会的动荡与安宁,决定于法制是否健全,而其法制的完善,则决定与其国家的法律体系。一、 法律的重要作用有一位著名的哲学家曾说过:“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思想结晶”,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社会阶段而制定的最低标准的行为规范,可以为公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给人们带来了安全感和可靠感。同时法律对整个

2、国家乃至对整个人类都是很重要的,在一个国家内法律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行为,使人们有章可循,以法律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太平,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法律也是不可或缺的,例如联合国制定的公约也就是国与国之间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这里暂且不讨论那些公约的效力,联合国那些作为法律形成的国际公约目的也就是为了规范国与国之间的行为,维护国家之间的利益,使国家之间和平相处,从而达到整个人类社会和谐发展,总的来说法律最重要的作用是带来了我们今天国家之间和平美好和带来了国家内部社会的安全稳定。二、 法律的局限性法律对我们具有重要的作用,法以其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

3、会作用对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影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可以用法律来解决,法律的作用不容低估,但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自身具有局限性,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调控、管理涉及的层面和范围的局限性。法律作为管理人们生活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作用是其他规范不能代替的,但又不是唯一的规范,在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时除运用法律调整外,还应有政策、纪律、规章、习俗、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对社会的整体而言,虽然法律是处理社会问题的主要方法,但就某些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生活领域,法律根本涉及不到,特别是与道德相比法律涉及的范围就显得非常的局限。如婚外情和随地吐痰这两件事情在道德层面来说是

4、非常败坏的行为,是遭人们谴责和谩骂的事情,而在法律层面上来讲,这两种行为根本不算违法行为,法律根本就制裁不了当事人,换而言之在有些领域道德是最高标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马路上医院门口躺着一位突然昏倒老人,路人走过许多,谁都不施救,等将老人抬到急诊室后,发现是医院的老院长,但终因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对于不施救的这些路人的行为法律根本不能履行其制约作用。还有就是人们的思想,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根本就不能由法律来控制,这些正是法律所涉及范围的局限性。(2)、法律本身具有的时代局限性,不严密和保守的局限性。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不是一开始就有,也不是一直存在

5、,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它会变得没有任何作用,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变得越来越聪明,采用的违法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从而使法律也要不断地完善才能够制裁违法分子,如现在的高科技网络诈骗犯罪,银行卡、信用卡在自己的手上从未丢失,密码也不曾泄露,但是卡里的钱却丢失了,客户在向银行维权时,却迟迟得不到赔偿,法律在这些方面维权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另外随着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国家先后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但它们都不是万能的,在处理纷繁复杂的具体纠纷时,都存在着局限性。我院曾经接收这样一位患者,女性、63岁,左侧股骨干下段骨折,骨质疏松,断端移位较大,经济条件较差,经医生讨论家属同意行切开复位钢板内固

6、定术,术后拆线回家休养(因为医院花费较大承担不起)。出院时经治医生把回家的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及家属,并嘱咐其随诊,出院后两个月来院复查发现有一颗螺钉松动,断端生长缓慢无错位,医生问是否在家患肢过早负重或活动了,患者说没有。医生嘱咐其回家制动静养,再过一个月又来复查,又有一钢钉松动,且断端有轻微的移位,生长缓慢,于是索要赔偿,理由是钱没少花,罪没少遭,病没有看好,就是医院的责任。而医院经过讨论认为是患者个人体质差、骨质疏松,再加上很有可能是受外力的作用而引起的(因为以往曾经有患者在家摔倒导致钉松骨折移位,来院复查拒不承认,后期女儿无意中随口说出在家曾摔倒过,医生才知道是受外力的作用导致。钢钉松动,

7、断端移位,生长缓慢。我们是按照诊疗常规做的手术,且钢钉钢板都是合格产品,建议患方走医疗事故鉴定解决问题,但患方不同意。虽然侵权责任法已经颁布实施,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没有废止,按照条例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是对医疗行为进行鉴定,由懂得相关临床学科的理论和知识,具有该学科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经历的人重建出一个符合科学规律和真实情况的医疗过程进行鉴定,这是法医不可能胜任的工作,但患方要求走法医学司法鉴定,法医不是医学专家,他早年在医学院校学习的医学基础知识,一是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现如今早已落后,二是缺乏临床经验,法医所拥有的理论层面的医学知识,在其毕业时侯,其实都已经被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做了否定性评价,在参

8、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的专业类别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法医学专业的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不是法医学专业的学生不优秀,而是其专业课程的要求使其不能胜任执业医师工作,又怎么能担当医疗行为鉴定的专家呢!所以这个纠纷也迟迟未解决。另外还有相同案例在不同地域、不同法院却判决相反,如四川省某妇幼保健院曾经接产一先天左手掌缺失的新生儿,家长状告保健院赔偿32万元,当地法院审理认为,目前很多医学问题尚处于探索之中,超声检查方法和技术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产前检查中,由于医疗技术水平本身局限性和受胎儿体位、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及羊水等多因素影响,超声显像尚不能将胎儿的所有结构显示出来,胎儿畸形的概率

9、客观存在,医院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尽到了注意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其医疗行为不具违法性,左手掌缺失,系其在胎儿妊娠过程中形成的畸形,该缺陷不是由于医生的过失造成,即使没有医生的行为介入,其也注定是有遗传缺陷的,该损害结果与医院的产前检查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电视曾报导过一家医院接产一名先天性足缺失的新生儿,法院判医院赔偿新生儿家长12万元,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典型地表现了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现实状况和法律适用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 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见多识才,而目前我国医疗水平城乡差别很大,

10、国家对县乡级医院投入少,县乡级医疗水平较城市三甲医院的医疗水平有很大的差别,而人对生命对健康的选择权可不分地域,不分贫贱高低要求都是一样的,拿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来衡量二级医疗机构治疗水平,这对我们很不公平,而且紧急情况下,抢救生命所采取的措施不可能向事发后大家平静的坐下来讨论问题时那样照本宣科,那样头脑清晰灵活,那么缜密无暇,那么尽善尽美。所以目前法律在解决医疗纠纷时,还存在诸多局限性,医患关系紧张,互不信任,甚至是敌对关系,不利于医学的发展,还有媒体的大量反面宣传,认为医务人员都是唯利是图,见钱眼开,乘人之危,借机敲诈的“卖人血馒头者”。医务人员也叫苦不迭,在承担繁重的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来自

11、各方面的巨大压力,对有些病人不得不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以规避风险,保护自己,呼吁社会,多给医生一份尊重和关爱,少一些责难,多一份理解,医生也是人,不是神,他不可能把每个人的病痛都解决的那么完善,法律不仅要保护患者的权利,医生、护士的人身安全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医生、护士不应该成为时代的牺牲品被人砍、被人杀。 (三)法律发挥实际效力和效能时具有局限性,法律是由国家的暴力机关(军队、警察、法院等),采用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机关的执法力度直接影响了法律的实际效力的发挥,如“南平事件”中警察到来后,无所作为,坐观待命,最后市政府决定,责成医院赔偿21万元,双方人员伤害互不追究责任,无原则的赔

12、偿导致国有资产白白流失,逼迫性赔偿导致医疗秩序,法律秩序混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再者法律都是自然人制定的,他们在制定时不免不会考虑到自身的因素,而违反了法律的平等性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这是法律的实质决定了自身在发挥效力时存在局限性。 (四)法律实施条件的局限性,法律在被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相应条件,当这些事件不具备时法律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例如法律的实施需要必备的物质基础,先进的侦查仪器,科学的侦破手段及个人的信仰和传统习俗,都影响着法律的实施, 总之,我们应当理性地对待法律和法治,以前没学习此门法理学时,在生活中、工作中或电视上看到许许多多的事情,就认为法律就该包罗万象,就该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任何事情,岂不知法律不是万能的,是有局限性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切不可对法律抱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也不可低估法律的作用,现代社会中,没有法律和法治是万万不能的,但是法律和法治都不是万能的,是有现实局限性和理性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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