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犇风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负压节能环保风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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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 50 万台负压节能环保风机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安徽犇风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50 万台负压节能环保风机项目项目代码2112-340323-04-01-581399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西城南路北侧地理坐标( 117 度 19 分 57.445 秒, 33 度 15 分 42.58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62 风机、风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烘炉、 风机、包装

2、等设备制造 346-其他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 填)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固发改项字 (2021) 574 号总投资 (万元)12000环保投资 (万元)24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 (用海)面积 (m2 )33333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 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风机、风扇制造,

3、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对 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7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已取得固镇县发展和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备 案 , 项 目 备 案 号 为 2112-340323-04-01-581399 。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2 、与安徽省 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 通知 (皖大气办 2021 3 号) 相符性表 1-1 与安徽省 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4、任务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严控化石 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本项目严格实 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生产设备中 不含燃煤设施。符合2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 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 焦化等新、本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置换, 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煤化 工等项目。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9 年本) ,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行业,不属于钢铁、水 泥熟料、平板玻璃、炼 化、焦化等项目,不属于

5、淘汰落后产能。符合3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或关闭退出,继续推动实施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沿江城市要全面落实“1515”三道防线和“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项举措,推动化工企业整改达标或依法依规搬迁至合规园区。本项目不属于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化工 等重污染企业。符合4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 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 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 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 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 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 VOC

6、s含量原辅 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 VOCs 综合治 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 ,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外排废气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23 、与安徽省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表 1-2 安徽省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关 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 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

7、石化、 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 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 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 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 、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 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 改造升级。本项目为风机、风扇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落实钢铁行业去产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 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 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格环境准 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

8、见要求,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能 项目。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 放的意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长江钢铁等企 业超低排放改造; 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 业,2022 年及时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 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对未达到 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按照环保绩效分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为风机、风 扇制造业符合3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 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 3 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

9、煤热风炉全部淘汰完毕; 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加快推进铸造 (10 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2022年 1-3 月,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制定整治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督促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要求完成一次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本项目无燃煤锅 炉或炉窑符合3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 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制定辖区内燃气 锅炉低氮改造计划。重点燃煤企业原则上必 须使用灰分不高

10、于 15% 、硫分不高于 0.6%的 低硫优质煤,提前做好优质低硫煤采购和储 备工作。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 监督检查,禁燃区内严禁散煤加工、销售和使用。4标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加快整治年度 VOCs 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 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本项目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 可达标排放。符合4 、与安徽省蚌埠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安徽省蚌埠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 态 保 护 红 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

11、护红线 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 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 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 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 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蚌埠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263.89km2 , 占全市国土总面的 4.43%。本项目位于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西城南路北侧,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 境 质 量 底 线蚌埠市2020 年水环境质量底线以安徽省水十条中明确的蚌埠市国考断面水质目标为准;2025 年地表水质量底线暂参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阶段性成果中明确的 12 个国考

12、断面水质目标,最终以“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水质目标为准;2035 年质量底线目标为暂定,最终以“十六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准。淮河水体功能为三类,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北淝河,产生的影响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符合根据 2016 年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以及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到 2020 年,蚌埠市 PM

13、2.5 平均浓度比 2015 年下降20% ,即由 64 微克/立方米下降到 49 微克/立方米;到 2025 年,在 2020 年目标的基础上,PM2.5 平均浓度暂定为下降至 43 微克/立方米;到 2035 年,蚌埠市PM2.5 平均浓度目标暂定为35 微克/立方米。2025 年、2035 符合年目标值均为暂定,最终以“十四五” 、“十六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准。所在本项目所在地 PM2.5 目前处于超标状态,本项目将落实安徽省 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长三角地区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产生的影响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符合4地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需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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