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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 确保以工代赈项目 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 地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的精神, 特制定本办法。一、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管理1、计划编制原则。以工代赈项目,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 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和 “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成片综合治理开发” 的指导思想, 我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制原则确定为:重点用于交通、水利、水保、通讯、低 产田改造、人畜饮水等农村基础项目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并做到“治理一片、开发一片、见效一片”。2、计划编制程序。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应先由各乡镇提出项目建议书,经业
2、务部 门审核后报县计委立项, 由县计委根据国家和省地要求编制以工代赈项目规划报 省地批准。 年度计划项目由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 分别报 县计委、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和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经业务主管部门筛选后, 由 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组织项目考察评估、汇总报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或县政府审 定,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二、以工代赈工程施工管理1、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以工代赈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应成立以工代赈工作 领导小组, 单项工程须确定项目负责人, 并配有施工和管理人员, 单项工程资金 在 20 万元以上的应由项目单位和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成立工程指挥部,技 术性强的项目由县业务主管
3、部门负责人任总指挥, 其他项目由乡 (镇)领导任总 指挥。项目负责人应做到四包, 即:“包工程进度, 包工程质量, 包经费不突破, 包工程使用效益。”2、项目施工设计。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须及时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项目设计、编制预算,其中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设计。项 目设计及预算分别报县计委, 以工代赈办公室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由县计委牵 头进行项目设计审查,其中 20 万元以下项目的设审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和业务 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办公形式进行。3、确定施工队伍。项目经设审后,对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施 工队伍,尽量就地解决劳力。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
4、 20 万元以下项目由县业 务主管部门进行施工队伍资格审查, 并与项目单位共同确定施工队伍, 报县以工 代赈办公室备案; 20 万元以上项目,由县计委牵头会同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业 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招标投标确定施工队伍。 施工单位确定后, 由县以工 代赈办公室下达开工通知。4、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须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向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报 送项目进度情况。主管部门派驻工地的技术人员要全面掌握质量, 进行质量监督, 各种质量技术文件要记录完整,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5、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县业务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单位进行初验, 并向县计委、 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分别报送工程验收全套资料后
5、, 再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会同有 关部门正式验收, 省地管理的工程还必须分别报请省、 地有关部门派员验收。 实行质量一票否决, 工程质量不合格, 项目施工单位应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返工费 用自理,并应赔偿延期竣工损失。三、以工代赈项目财务管理1、以工代赈工业品结算。仍按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关 于用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帮助贫困地区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的财务结算办法 执行,有关部位要认真做好工业品券的发放、回收、保管、核销、拨款、结算、 上划和冲减企业贷款等工作, 及时办理结算、 划拨手续, 保证以工代赈资金按时 到位。2、严格遵守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工代赈资金只能支付用于工程
6、建设所 发生的直接费。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工程勘测设计费, 由省、 地设计的按上级规定收取,其它小项目原则上不应提取勘测设计费。3、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管理。(1)工业品券、粮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管理,其它部门 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由县主管部门集中掌握,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2)以工代赈开发性项目,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不计利息)。由县以工代赈办 公室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 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乡 (镇) 必须确保有偿资金按 期全额归还。回收资金继续用于以工代赈事业,在全县范围内滚动使用。20(3)严格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支付工程款时,须由项目单位根据施工安 排提
7、出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批准才能拨款 万元以上的工程, 必须由工程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设立专帐管理, 各项目开支均应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批付。 工程完工验收时, 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会同业务主管部 门对项目进行会计审核结算, 确保以工代赈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竣工结 算应同时报项目所在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存档。20 万元以上工程还须报县计委存档。四、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组织与工作制度1、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在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办理以工代赈的 日常工作。2、办公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通常情况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主 要负责各自部门的以工代赈工作, 必要时也可以集中办公, 如编制规划、 上报计 划、总结等。办公室至少每月开一次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度,布置下阶段工作, 互通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报送各种报表资料。3、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特别是银行、财政、供销、粮食、物资等 部门的领导要把以工代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主动做好资金、 物资、材料的供应 和工业品券结算、核算工作,以保证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进行。xx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