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优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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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油田基本建设系统各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行业规范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评选是以油田基本建设工程质量为评选对象,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建设程序和环节,并最终评选出金、银、铜三个等级的基本建设

2、优质工程奖。第三条 油田公司基本建设优质工程奖是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系统质量奖,获奖工程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期油田公司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奖的宗旨在于促进油田地面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奖励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第四条 优质工程评选原则:(一)管理优秀。工程实施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完善并履行了审查程序,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通过了竣工验收,工程投资不超设计概算。(二)质量优良。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优良,工程实体质量经优质工程现场复查无质量隐患。(三)安

3、全、节能、环保达标。工程在施工及试运行过程中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工程投产达到设计节能标准,经优质工程复查组核查,无安全隐患。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油田公司基本建设活动的主责单位及业务部门。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油田公司成立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管理中心,公司所属单位基建主管部门设立专(兼)职优质工程管理岗位。第七条 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审定优质工程评选及管理制度;(二)负责审批创优计划;(三)负责审定优质工程奖评选项目。第八条 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创优管理工作进行

4、检查、指导及考核;(二)负责汇总、审查年度优质工程创优计划,经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批准后,组织下发并监督执行;(三)检查指导创优项目参建各方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 (四)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申报、初审、复验,向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提交年度优质工程评选报告,在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授权下发布优质工程评选结果,制作发放奖牌、证书;(五)组织推荐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的申报及迎检工作;第九条 建设单位基建主管部门优质工程管理岗位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优质工程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创优规划,按时上报年度创优计划。(二)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管理部编制的工程创优方案(措施),并监督执行。(三)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申

5、报前的初验、申报及迎接复验检查工作。第三章 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第十条 参评油田公司优质工程的项目为油田公司基本建设计划正式下达项目,且列入年度优质工程创优计划,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油田地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一)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配套工程和生产辅助工程项目;(二)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安装工程、道路及环保工程项目;(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公用工程项目;(四)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 m2)的民用工程项目。以上未包含但能代表油田内同类工程投资规模和

6、科技发展水平并满足优质工程评选标准的其他基本建设项目亦可参加评选。第十一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工程固定设备投资占总投资的70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二)含站外系统且站内施工投资不足500万元的安装工程项目; (三)三级以下的管道工程项目;(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工程项目;(五)给社会或油田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程项目;(六)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项目。第四章 优质工程评选标准第十二条 参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7、管理办法选择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没有转包及非法分包现象。第十三条 参评工程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原则上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能够认真按照创优管理模式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各项资料齐全、规范。第十四条 参评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关于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第十五条 参评工程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工程竣工结算已经完成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且结算审查核减率应在3%以内(含3)。第十六条 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核定优良;工程为多个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主体工程质量核

8、定等级必须达到优良,单位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0%以上。第十七条 油田公司优质工程项目复验检查综合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安装、土建、电气(仪表、自动化)等主要专业评分不得低于75分。第十八条 评选为优质工程金质奖的油田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报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审查备案后,方可申报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评选。第十九条 油田公司优质工程金质奖评选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需满足下列条件:安装工程:工程投资额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生产辅助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m2以上(含5000m2);公用与民用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应达到8000m2以上(含8000m2);小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达

9、到50000m2以上(含50000m2)。第二十条 油田公司优质工程参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与承包商签订了分包合同;(二)承建的工作量是总工程量的10以上,且承建工程量达到500万元以上;(三)完成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五章 优质工程计划及措施管理第二十一条 油田公司基本建设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在15日内向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优质工程计划。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上报的优质工程计划,经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汇总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基本建设优质工程计划。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成立创优管理机构并制定优质工程创优

10、规划;施工单位应设立创优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创优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方案及措施应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第二十四条 创优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明确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及质量控制管理点。第二十五条 创优工程应制定科学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申报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为油田公司优秀施工组织设计。评选优质工程金奖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为获得优秀施工组织设计一等奖的项目,评选优质工程银奖项目应为获得优秀施工组织设计一、二等奖的项目。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项目经理是创优工程的具体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创优工作,要保证创优工作的延续,并确保创优工程资金、人力等其

11、他资源的有效投入。第二十七条 创优工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加强创优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在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取消其评优资格。第二十八条 列入油田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按照优质工程验收标准进行初验。第二十九条 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创优过程的资料(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创优工程形成的文件、证书、奖牌(杯)及照片必须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第六章 优质工程申报与评选管理第三十条 油田公司优质工程申报及评选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申报优质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

12、,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向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二)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项目制定现场复查计划,并组织现场复查。复查分为现场实体质量和项目质量管理两个检查组,复查内容包括: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创优情况的汇报、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现场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及项目质量管理资料等。复查过程中,有关单位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评审。(三)现场复查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创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后,依据优质工程验收细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管理与实体质量分值按照权重3:7的比例计算总分。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复验检查综合得分情况,按照

13、120的比例向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提交优质工程推荐名单,经大庆油田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审批后确定年度优质工程金、银、铜奖。(四)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结果需在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程,正式确定为油田公司优质工程。第三十一条 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内容:(一)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1份装入申报资料中。(二)申报资料1套,其内容及装订顺序:1.申报资料封面;2.申报表1份;3.目录(注明各种资料份数);4.工程监督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选文件(复印件);5.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6. 参建单位工程结算书(复印件);7

14、.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8.反映工程全貌、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设备安装以及竣工后的影像资料。(三)油田公司优质工程申报表按优质工程检查通知的格式印制,表格用黑色GB2312楷体打印,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四)申报表内各签署意见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无效。申报材料的所有文字、证书、证明材料、印章、照片等清晰可辩。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确无误。(五)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涵盖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的工程建设地点、投资及规模、建筑面积、工程性质及用途、生产能力、功能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统计资料一致。第三十二条 申报单位

15、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第三十三条 评选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把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严肃、权威和公正。第三十四条 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优质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由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对该工程是否保留优质工程奖做出决定。第三十五条 如发现获奖工程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奖励,并追究申报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第七章 表彰与奖励第三十六条 获得油田公司优质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施工、监理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油田公司给予适当奖励,授予奖牌及奖状,并在油田公司地面建设系统内进行通报表彰。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附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申报表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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