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52267509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意外伤害保险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依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损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爱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加企业预防和掌握事故力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立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损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标准建筑意外损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治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供应保障,办理建筑意外损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掩盖工程工程。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效劳及行业自保

2、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治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供应保障,办理建筑意外损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掩盖工程工程。已在企业所在地参与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与建筑意外损害保险。 各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地区实际状况,规定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工程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确定合理

3、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损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公平协商的原则,依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损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异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异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工程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治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治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纳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治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纳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

4、机制,鼓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乐观性。 5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工程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立工程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淌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工程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担当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工程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各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视治理,把在建工程工程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状况作为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

5、外损害保险应标准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效劳。各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要乐观制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准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特地电话承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损害事故,企业和工程工程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厉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的安全效劳 施工企业应中选择能供应建筑安全生产风险治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效劳和有保险力量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准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供应安全风险治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效劳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供应与建筑意外损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效劳。建筑安全效劳中介组织必需拥有肯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学问和治理阅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安全效劳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询问、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讨论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详细效劳内容。 各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应乐观支持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中介组织开展安全询问效劳工作,大力培育建筑安全中介效劳市场。 8关于建筑意外损害保险行业自保 一些国家和地区结合建筑行业高风险特点,实行建筑意外损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形式,并取得肯定胜利阅历。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依据本地的实际状况,讨论探究建筑意外损害保险行业自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