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丁丁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张广告印刷品搬迁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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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浙江丁丁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年产 4000 万张广告印刷品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丁丁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9六、结论 7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72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1: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保护目标图附图 2-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4:

2、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5:金华市区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 6:金华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 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 2:营业执照附件 3:不动产权证附件 4:油墨 MSDS 报告附件 5:工业聚集点说明附件 6:工商变更说明附件 7:废包装桶回收协议附件 8:原项目环评审批文件(金环开【2003】198 号)附件 9:水性油墨 VOC 含量检测报告附件 10:总量平衡替代意见表附件 11:环评确认书附件 12:企业承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丁丁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 4000 万张广告印刷品搬迁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4-330702-07-02-40550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道院街 788 号 4 幢 1-4 楼厂房地理坐标( 119 度 66 分 17.572 秒, 29 度 12 分 99.77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39 印刷 231:其他(激光 印刷除外;年用低 VOCs 含量 油墨 10 吨以下的印刷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 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

4、204-330702-07-02-405506总投资(万元)4600环保投资(万元)92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3361.8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与金华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搬迁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道院街 788 号 4 幢 1-4 楼 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涉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

5、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 6)。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为到 2020 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 2013 年下降 10%以上,全市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 92%以上,到 2025 年,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 94%以上,到 2035

6、 年,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 95%以上。搬迁技改项目对产生的污 染物均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均 能实现达标排放。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搬迁技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搬迁技改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设备能源全部为电。搬迁技改项目 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搬迁技改项目主要为广告

7、品印刷项目,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工业项目分类表,搬迁技改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对照 金华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搬迁技改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中心城镇重点管控区,单元编码:ZH33070220006(见附图 5),其具体2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管控要求以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1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 号管控要求搬迁技改项目情况符合 性1空 间 布 局 约 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 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 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 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 环境健康

8、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 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 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 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 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 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 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 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 空间的有机联系。搬迁技改项目主要从事广告品印 刷,不属于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 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属于其他 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搬 迁技改。根据附件证明材料可知, 搬迁技改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聚 集点,且搬迁技改项目实施后,不 新增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因 此满足区域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 目厂界设有围墙、绿化带等隔

9、离 带。搬迁技改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2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污水收集管网范围 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外的入河入湖排污口,现有的入河 入湖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 排污口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 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 的分流改造,推进生活小区“零直 排 ”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 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 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防治与修复。搬迁技改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 量控制制度,并按污染物

10、总量控制 制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 施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厂区雨 水管网;冲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纳管进入金华市秋滨污水 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内沼气净化 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市秋滨 污水处理厂。符合3环 境 风 险 防 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 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 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布局。搬迁技改项目位于工业企业集聚 点内,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雨 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冲版废水经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进 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生活污 水经厂内沼气净化池预处理达标 后排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项 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环境。项目 废气经治理

11、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固 废均能实现妥善处理和处置。项目 设有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 案、运行管理台账等。因此搬迁技 改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基本不会对 周边区域造成影响。符合4资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项目能源利用主要为水、电,均能符合3其他符合性分析源 开 发 效 率 要 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 业用水,到 2020 年,县级以上城 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实现能源清洁利用。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省政府令第 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12、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前文分析,搬迁技改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经采取措施后“三废 ”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属搬迁技改项目,根据分析,项目 CODCr 、NH3-N 相比搬迁技改前 有所减少,因此无需实行区域削减替代,VOCs 按 1:2 实行区域削减替代,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搬迁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

13、道院街 788 号 4 幢 1-4 楼 厂房,根据不动产权证(见附件 3),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目 录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同时,搬迁技改项目已在婺城 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立项(见附件 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3、相关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省“十四五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的符合性分析4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表 1-2 浙江省“十四五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判断依据企业符合情况是

14、否 符合推动 产业 结构 调整, 助力 绿色 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 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 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限值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 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 录 ,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 排放工艺和装 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 源头减少涉 VOCs 污染物产生。搬迁技改项目所用油墨 均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 的 限 值 (GB38507-2020)中相 关限值要求。对照产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9 年本) ,项目 工艺、装备均不属于限制 类和淘汰类。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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