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2182586 上传时间:2022-12-0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2.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广东省政协常委暨南大学教授 何问陶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对广东省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据统计,目前广东省劳资矛盾、劳资纠纷主要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公有制企业也明显低于公有制企业。因此,解决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是建设“和谐广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我参加省政协专题调研组,今年上半年赴东莞、中山和汕头等地进行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机制”专题调研活动。调研

2、组通过代表座谈、企业考察等形式,较为深入地了解了各地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思考劳资关系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现状与出现不和谐现象的成因分析 (一)劳动关系现状据统计, 截至2005年底, 广东省非公有制共134.64万户, 职工总人数1484.72万人, 签订劳动合同1214.74万人, 占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总人数的81.82%, 总体来说比率不能算低, 但这一数字还是低于全省企业合同制职工签订率三点一九个百分点,更低于全省国有和集体企业合同制职工签订率十四点三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查处企业违规案件61086宗,其中属于非公有制企

3、业违规案件58091宗,占95.1。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裁决企业劳动纠纷案件99120宗,其中属于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纠纷案件89967宗,占90.77。资料显示,广东省企业劳资矛盾、劳资纠纷主要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总的来看,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关系是较好的,但由于全省经济仍处于一个经济转轨时期,劳动关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地方。 (1)部分企业收入分配的不和谐。 相当部分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收入分配是向资方和管理层大幅度倾斜的,而第一线的工人工资则基本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目前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偏低的。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对劳动安全问题和低劣劳动

4、环境的漠视、超时劳动、劳资纠纷率高现象产生的原因,如果从根本上分析,多数是这种不和谐问题严重时的体现。 (2)劳资双方互相尊重方面的不和谐 在调研中发现,劳资问题处理得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不仅仅是在收入分配上重视职工的意见,还非常注意通过感情留人,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留人,使职工对企业充满了归属感,与资方、管理层互相充满了感激之情。而有的非公有制企业虽然职工待遇较好,但由于资方对职工不够尊重(具体表现为强迫员工超时加班、不允许员工表达意见等现象),职工感觉只是从事一份“工作”而不是“事业”,这样的劳资关系不和谐现象在我省非公有制企业中也占据了一定比例。 (3)劳动纠纷处理方式的不和谐 当劳动纠纷问

5、题出现时,有些企业倾向于采用打压、欺骗、威胁等手段来解决问题,有些企业不存在工会或工会在劳动纠纷问题上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地方的相关政府机构出于维护政府形象和保持地方经济增长速度等利益出发,也不自觉地站在资方一边,等等。这些原因都使得这种不和谐现象加剧。 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劳动关系呈现许多新特点,劳动关系的不和谐也显得错综复杂,往往令各种矛盾交汇在一起,如处理不当,常常会演变为社会问题。 (二)劳动关系不和谐成因分析 1、社会学角度 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期新旧体制的矛盾和冲突比平稳时期更加尖锐和突出,在中国尤其如此,大量农村劳动力要向城市、工厂转移,大量下岗工人要重新就业,劳动者的权益

6、需要保护;而大量创业者、企业家的首创精神和利益也要鼓励和照顾,两者之间的平衡需要长时间磨合。 (1)非公有制企业结构的复杂性 尽管广东省是我国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但总体来说仍处于经济起飞向“小康”水平迈进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旧结构在不断地变化,而较为固定的、新型的社会结构并未完全形成。从非公有制企业结构看,低附加值、低技术资本含量的企业占据了大多数,这些企业的企业主的素质参差不齐。在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中,企业主的素质低下,而劳动者的文化层次也不高,维权意识差。这就是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结构基础。 (2)法律对复杂社会结构适应的困难性 复杂的、不稳定的社会结构使得我国法律制度建设也很难完全

7、适应。现有的法律救助途径远远无法适应劳动者要求,劳动者不但维权成本较高,而且判决后难以执行,这也是造成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 (3)行政权利退出后资本优势的形成 社会转型期由于行政权力的逐渐退出,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的权利天平悄然出现了倾斜,资本所有者应当负担的成本被转嫁到劳动者的身上。他们通过使用陈旧劣质的生产设备降低投资,通过使用混杂毒素的低廉原材料降低成本,却对由此带来的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一推了之。随着资本权力的膨胀,劳动者的权利受到全方位的冲击。由于可以互相选择和自由排斥,掌握雇佣权力的资本所有者轻易地控制了主动地位和优势。一旦资本所有者追逐利润的游戏失去了规则,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

8、冲突必然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2、劳动经济学角度 劳动力供求不平衡抑制了劳资矛盾的暴露。目前,广东省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增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同时出现,使得就业压力十分巨大。很多民营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不高,雇佣的多为农村劳动力和技能水平不高的城市劳动力就业。在非技术性工人存在相对无限供给的条件下,这些企业替换劳动力的成本低廉而且选择空间大。这进一步扩展了企业所有者因拥有生产资料而掌握的权力。对劳动者来说,庞大的寻找工作的人群使他们的工作稳定性时时受到威胁。因此,为生存,保住现有工作岗位是首要的。现在出现的“民工荒”情况虽然使得此问

9、题有所缓解,但总体而言,普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在短时间内仍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呈现非正规化特征。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正规部门设计的,存在“基数高,费率高、待遇高”的“三高”特征,难以吸引非正规部门参与。 二、各地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 广东省各地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均对此问题十分重视,能够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摸索出一些值得肯定和推广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工会和党团组织工作,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建设工会和党团组织的工作力度。工会是直接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巨大的

10、作用。一般而言,工会建设较好的企业,劳资关系就较为协调,职工与资方沟通渠道就比较畅顺。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老板也意识到工会的作用,而党团组织的协调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也日益彰显。根据企业反映的情况,共产党员普遍能吃苦,肯吃苦,工作踏实,团结群众,能够起到带头模范作用。部分企业不支持工会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我国工会性质不清楚所致,而对党团组织活动不支持的企业,则多是由于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问题。对这些企业,如果加强宣传,转变这些企业的认识,工会与党团组织工作还可以得到较大的发展。各地政府部门普遍意识到这一点,均把抓紧时机大力加强工会和党团组织的建设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

11、(二)劳动协调机构下移,在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紧缺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有效地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增多难以及时处理的问题,使得“小事不出厂、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方面尤以中山市的作法值得借鉴。该市从市财政中支出专款,在企业与行政村中都建立了劳动调解组织,这些组织的有效运作,切实解决了大量的劳资纠纷问题。 (三)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加快劳动纠纷案件的立、审、结速度。我国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劳动法及之后出台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配套规定,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框架。但是以往由于很多公有制企业职工素质较低,并不十分清楚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而很多企业主因为对这一问题不够重视,也不十分清楚

12、劳动法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各地政府普遍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了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普法教育取得了很大成效,劳动法在非公有制企业逐渐深入人心。在调研中我们感受到,企业主普遍反映职工已懂得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企业主们也都把依法经营作为经营好企业必需遵守的根本原则。 不过,现有的劳动法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法规与现实情况仍存在一定的滞后,导致在出现新的问题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或者现有的法律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忽视或侵犯。而且根据现有法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效性较差,对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十分不利。虽然立法问题不是短期内能够得到根本解决,但是各地法院还是针对这一问题,在力所能及的

13、范围内,对劳动纠纷案件开立了“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处理此类案件,有效地缩短了诉讼时效,缓解了劳资关系问题法律解决途径不畅的问题。 (四)对非公有制企业中最有可能出现劳资关系问题的类型,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措施。一般而言,劳资关系问题的表现形式最主要的不外乎几种:拖欠职工工资、劳动事故和劳动安全纠纷、超时加班等。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经常出现在经营效益不好,企业生产能力紧缺的企业。针对不同的类别的企业,各地采取了有效的监控措施。比如在重点监控企业设立信息员制度,负责于企业出现问题征兆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使得劳资矛盾能够及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14、的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就必需真正建立长效的劳动关系机制。具体来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区别情况,根据各地区具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适合该地区的劳动关系政策: (1)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珠三角地区,可采用经济转型与加强相关法规建设和政策疏导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劳动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在这些地区率先建立高度和谐的劳动关系。 从国际上看,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往往与地区经济水平、经济结构、劳资素质密切相关。劳动关系越和谐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发展的科技与资本含量往往越高。广东省珠三角的一些地区,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了经济产业转型

15、的基础,各级政府应有决心在这些地区大幅提高企业科技与资本含量,促进企业转型。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建设和政策疏导,如:较大幅度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监管,评选“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鼓励企业主形成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等,促进高度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形成。此外,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基础较好,地方财政相对富裕,因此,一些已被证明行之有效但需要地方财政支持的制度,应该在这些地区先行实施。如:劳动调解机构下移,大范围设置信息员,等等。 (2)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如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由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仍然是这些地区相关政府和职能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可以考虑把劳动关系方面的工作重点放在落实基本劳动保障措施、保证劳动合同签订、尽量减少欠薪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现象的发生等方面。具体的做法可以考虑借鉴各地的一些经验做法,包括:加强对最低工资制度、加班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必需根据职工意愿成立工会组织;对企业提供的工作环境进行严格的检查;等等。 (二)加快相关法规立法工作步伐,保证劳动关系问题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问题能够得到真正有效、足够的法律支持 (1)必须在法律中明确劳动关系的三方参与者及各自的利益代表。从宏观上看,中国企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的简称)、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