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05任务0003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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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05任务0003参考答案一、判断题(共5道试题,共10分。)1.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是相互联系的,两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BA. 错误B.正确2. 教育法的正式解释主要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AA. 错误B.正确3. 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学校,应当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BA. 错误B.正确4.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在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法院(法官)根据公平概念,结合当事人财产状况及其他条件,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的法律责任。AA. 错误B.正确5. 民事诉讼的起

2、诉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BA. 错误B.正确二、单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20分。)1. 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为(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属于(C)。A. 法律B. 行政法规C. 规章D. 地方性法规3.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包括假定、(D)和奖惩。A. 成因B. 适应范围C. 效力等级D. 处理4.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C)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A.教育教学行为B. 教育教学活动C. 教育社会关系D. 教育行政关系5. 教

3、育立法程序一般分为: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D)。A. 实施B. 适用C. 解释D. 公布6. 凡年满(B)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A. 14B. 15C. 16D. 187.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B)。A. 知识分子B. 专业人员C. 公务人员D. 劳动者8. 按照保险政策不同,学校保险可分为(C)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类。A. 人身B. 财产C. 商业D. 法定9. 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主要采取(B)责任原则。A. 公平B. 过错C. 严格D. 补偿10. 学

4、生申诉方式属于(C)方式。A. 司法救济B. 立法救济C. 非诉讼救济D. 诉讼救济三、多项选择题(共5道试题,共10分。)1. 教育法中规定,维护(ABD)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A. 受教育者B. 教师C. 学生监护人D. 其他职工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BD)。A.旷课,夜不归宿B.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C. 携带管制刀具D.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钱物3. 社会教育包括(ABD)。A.大众传媒教育B. 校外教育C. 终身教育D. 社区教育4. 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BCD)A.法律责任以社会舆

5、论为基础,具有广泛性B. 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有法定性C.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事实相联系,具有条件性D. 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5.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作为两种不同的行政救济制度,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D)。A.裁决机关不同B. 审查范围不同C. 适用程序不同D. 法律效力不同四、简答题(共2道试题,共24分。)1.如何理解学校的法人地位。(1)学校的法人地位是指学校只要具备法人条件,并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就能取得法人资格,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2)对学校的法人地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条

6、件的。学校应符合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限制的。作为特别法人的学校的民事权利能力要受到必要的限制。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程序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学校,并不当然地取得法人地位,还要依法履行相应的手续。2.简述教师专业化的内涵和意义(1)教师专业化主要是指教师职业从实然状态走向应然状态的距离缩短历程。(2)教师专业化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教师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教师职业的属性,并以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作为相应的法律制度,确保教师专业化的实现程度。五、论述题(共1道试题,共16分

7、。)1.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的理解和认识。1.教育法中对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义务。作为国家公民,学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其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法律、法规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若有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2)养成良好品德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这是我国培养学生成为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

8、具体要求。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学校履行这方面义务的标准是不同的。例如,在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不同层次和类型学校学生的相关义务都有具体规定。(3)努力学习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也是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的一项特定义务。这项义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指学生应该明确学习目的,刻苦认真学习;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完成各个

9、阶段的必修课程,努力取得优良成绩等。不同层次和类型学校的学生的义务有所不同。(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德育、劳动、体育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对这些管理制度,学生有义务遵守。学生遵守这些管理制度,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从广义上说,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学生如果违反其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将会受到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2在论述过程中,要求学生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六、案例分析题(共1道试题,共20分。)1.

10、学生因教师不让参加考试而自杀案案情】温州市某校初中学生吴雯雯在参加考试时,因未扎辫子被班主任邱某指责,耽误了考试时间,未能参加考试。按该校规定:学生参加考试迟到10分钟就不能进入考场,未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为零分。并且,只要一门功课为零分,就不能升级。所以,无助的她选择了跳湖自杀。吴雯雯的父母认为是教师邱某和学校侵犯了吴雯雯的考试权,并造成她自杀的,所以要求学校和班主任邱某对他们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试分析: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教师和学生。2教师的言行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

11、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1)我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教职员应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而该语文老师却未能尽到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用刻薄的语言训斥、辱骂学生薛某,显然是对薛某的歧视和人格侮辱,侵犯了他的人身权。(2)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中也明确规

12、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语文老师将学生薛某赶出教室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为此,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向学生薛某赔礼道歉,并让其继续听课。3.学生薛某的行为也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生应当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义务。本案中,学生薛某面对老师的训斥与谩骂,也同样辱骂了老师,侵犯了教师的人身权。为此,薛某也应向老师赔礼道歉。4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教师应切实履行教师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的人格以及各项合法权利。(2)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学生的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当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个别老师的不良行为,确保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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