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铺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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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商铺管理规定15篇 目录 z商城商铺内装饰管理规定 商城商铺内装饰管理规定 此规定适用于商铺开业后,须重新进行内部装修。或因春节、圣诞等节日须对店内进行装饰。 1、对店铺内重新进行装修,如做局部改动,施工期在12小时以内的工作,须提前3天书面向一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说明装修原因,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2、如果施工作业面积较大,工时在12小时以上的施工作业,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一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任何装修改动均须向一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场管理部提报装修图纸,经商场管理部协调各部门进行审图合格后方可接图施工。 4、如装修影

2、响正常营业,商户须自行加装封档,封闭装修。 5、商户须自觉按装修流程进行装修。 6、营业时间须进行低噪音,无异音,无粉尘的施工作业。 7、施工人员严禁使用设施,在营业时间内多次出入公共区域,大声喧哗,说笑。 8、施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须自觉配带鞋套。 9、施工人员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饮食,并工作区域内吸烟,严禁喝酒或酒后上岗。 10、运送材料须通行物业公司指定通道,并在非营业时间内进行搬运。 11、运送材料严禁拖行,必须搬运或用专用工具进行运送。 12、如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和平商业广场或和平广场其他商铺的设施、设备受损,施工商铺须全价赔偿,一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进行追加罚款。 13、商铺内进

3、行高粉尘,高异味或足以对其它商铺造成影响的施工作业,须提前24小时书面告知一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场管理部。并在营业结束后,由商管员协同所受影响商铺进行防范措施,经三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经查合格的电源箱按照用电规范配置电源箱内的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 14、拉接临时缆线时,要求按照电气施工标准,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并必须使用合格的缆线。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z商铺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 1、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家具和其它杂物。 3

4、、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4、业主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5、本区域内任何商铺必须按每户配备灭火器1只,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6、区域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同时禁止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器开关,迅速离开现场;业主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二、用电 1、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

5、器,并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动用明火。 2、对摊位上方的照明灯及线路,不准私自更换、架设、挪动,否则按破坏设备处理。如确实需要,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物业工程部组织施工,相关费用由摊主负担。 3、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按规定每户配备1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北京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4、严禁使用电炉、电壶、电热器等物品,以防发生漏电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三、治安 1、各承租人应加

6、强自身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强防范意识,看管好自己的商品、钱物以防丢失,凡自己经营的商品全部由自己保管。清场时要求商户及时锁好摊位,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 2、 摊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如有丢失损坏后果自负。发生被盗案件,商户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上报物业管理处。 3、 商户及其员工除做好本摊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外,对发现可疑人员及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处或报警。 4、 禁止商户与商户之间、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有发现物业有权对商户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遇有突发事件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z商城商铺店员管理规定 商城

7、商铺店员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铺店人员的服务行为,使之服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维护和平广场整体形象,现制订商铺店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仪容仪表部分 1、上岗时间按规定统一着装,形象店着厂家统一制服。 2、工装保持清洁、外衣系好所有纽扣、衣袋保持平整。 3、领结、领花、领带系结端正。 4、穿着白色衬衣,其袖口、领口处不得露出个人衣服。 5、工号牌端正佩戴在左胸。 6、不留长指甲、指甲油只限涂透明或粉色。 7、化妆自然大方,不涂过重眼影、眼线及特殊颜色的口红。 8、饰品只限戴一付耳钉(直径5mm以下,不可戴环耳环、耳坠)只可戴一个戒指(幅宽5mm以下)一条项链。 9、男员工长发不触及耳朵及衬衣衣领,鬓

8、角长度以不过耳为限,不得染发、烫发。 10、男员工不准留胡须,和指甲,不佩戴夸张饰物,只可戴一个戒指(幅宽5mm以下)。 11、鞋袜规定 在经营区内不准穿拖鞋、不能赤脚。 如违反以上条款,将会受到50元罚款。 二、卖场管理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开业前的准备时间应打扫卫生,整理商品,检查标签,不得做与此无关的事(晨会例外)。 3、不得在卖场前趴后椅,抑膀抚腮,叉腰插兜,站立不得将两腿交叉站立,或将一条腿伸的过长。 4、不得在卖场聚堆聊天谈笑打闹,会客长谈,干私活,哼唱歌曲,梳妆打扮,看书看报,围追小孩。 5、不准违反规定不给顾客发货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 6、不准在工

9、作时间使用商场内任何客用设施(客用出、入口、电梯、扶梯,休息椅等)。 7、禁止工作时间内在卖场打私人电话,不得穿着店服外出逛街,购物。 8、不得在卖场内吃东西、吸烟、饮酒,不得酒后上岗。 9、不准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嘴打架(包括营业员与营业员之间争吵、打架)。 10、进出商场必须走指定的员工通道。 三、卖场卫生管理 1、卖场店内货柜下不准放私人物品,包括水杯、衣物、仪器、报刊等。 2、应经常注意清扫及时拾卖场中的杂物,保持卖场后库清洁。 3、卖场垃圾应当天清理,地面不得留有污迹。 4、对触手可及的地方应经常擦拭,做到无灰尘无污痕。 5、工作台应保持整齐无灰尘,后库商品摆放整齐,有条不紊。 6、镜

10、面、玻璃面是否明亮,无明显污痕。 7、餐饮及仪器员工须戴帽子且头发完全包在里面。 8、加工间台面、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水迹,注意仪器的隔离及经常检查。 9、加工间营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卫生整理及食品归放。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科某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附件五 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

11、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

12、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

13、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铺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铺装修须提前将装修项目、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管理法规及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美观,商铺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位置、材质等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张贴、悬挂或安装任何类型的广

14、告牌或宣传品。 17、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19、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 20、承诺遵守以下规定,并对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a、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b、不可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c、不得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 d、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e、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f、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g、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h、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 i、动火作业应事先报政府主管部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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