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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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 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年产 50 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360113-04-01-235121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西门新村 2 号地理坐标E:1154625.998 ,N:282833.250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3021 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

2、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 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 商品混凝土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 比(%)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3693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一览表要素判定依据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大气环 境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3、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颗粒物。 不涉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无须设置地表水 环境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经一体化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沉 淀池后回用,不外排无须设置地下水 环境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须设置生态环 境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

4、置取水口无须设置环境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项目 Q1,详见项目环境风险分无须1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险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析章节设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西门新村 2 号,该地为临时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其他符合 性分析一、“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 护红线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 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地

5、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项 目不在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 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消耗量相对区域环境利用总 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 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尚有一 定的剩余环境容量,项目实施后,其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所 在地及其周围居民区的环境功能,其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 底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厂区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项目污染物均 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且不会改变环境功能要求,项目不

6、属于 负面清单行列,符合要求。1 、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洪府发20211 号)要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95 个(其中 2 个 环境管控单元属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分别是金桥乡沿赣新大道以东区域、儒乐 湖核心区),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红谷滩区厚田乡,属于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 3。2 、与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7、入清单(洪 环发202116 号),本项目属于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 3 ,单元环境管控准入清单见下表。表 1-2 单元环境管控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符合情况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3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ZH36011230003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空间 布局 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无/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办法等规章条例中禁止的活 动。2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执行生本项目不属于河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本 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要求3南昌市政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

8、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态保护红线的有关管理规定。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不得在赣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新 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 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 染项目;2 、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造纸、制革、冶炼等 重污染项目项目;本 项目不在农产品生产 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符合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 退出要求现有饮用水源、河流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活动限期退出或关停不属于以上项目,符 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 、可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开展升 级改造,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 用设施。2

9、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 理率应逐步提高,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无/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无/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 求无/环境 风险 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 0.511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无/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无/岸线管控要求无/表 1-3 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纬度清单编 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 布局 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规定的淘

10、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 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内限制开 发建设 活动的 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 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

11、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排放含 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本项目不使用自制水煤 气发生炉不得在赣江、抚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化畜禽养 殖;不得在赣江和抚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 5 公里范围 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 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 1-3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且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

12、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 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 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 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

13、;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 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严格限制“三磷 ”(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 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域内转移。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 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优化调整 VOCs 排放产业布局,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 VOCs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 学原料药制造) 、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不得在各县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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