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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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编制时间:2012年4月18日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8- 编制时间:2012年4月1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11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二、投标须知 14(一)总则 14(二)招标文件 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1(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第三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一、总则 27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9三、附

2、件 31(一)附件1资格审查表 32(二)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34(三)附件3商务技术评分表 35(四)附件4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36第四章合同条款 4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4第六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69第一章 招标公告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编 制 时 间:2012年4月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招标公告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本代建项目的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广

3、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0612号)、关于完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粤府函200996号)的规定,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单位,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如下:一、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二、使用单位: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三、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代建(第二次)(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5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建筑物面积4217平方米。新建篮球、排球、举重训练场地以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拆除现有篮排球训练馆和举重训练馆。具体的建设规

4、模和内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核心内容,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详细描述的保障本项目安全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所有设施、设备和配套工程。(三)估算总投资:3780万元。(四)估算代建服务费:约75.6万元(不做为银行履约保函的开具依据),代建服务费的计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暂定为3780万元),最终不超过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代建服务费。(五)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六)代建工期:1.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2.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在6个月内按省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

5、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七)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大通路28号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内。四、招标内容: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向使用单位办理完成资产移交、向使用单位及档案主管部门办理完档案移交手续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二)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三)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四)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办理计划、规划、土地

6、、拆迁、施工、环保、卫生、人防、消防、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七)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和使用单位; (八)按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拨款申请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省财政部门、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九)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十)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十一)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

7、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负责按档案主管部门要求整理档案,报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2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2年 月 日 时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日 日 时 分3.投标地点: 4.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 5.开标地点:6.公告期间,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载。六、报名及资格

8、审查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最近一年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二)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1.总承包资质;2.甲级工程设计资质;3.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4.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5.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三)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最近 3 年(即2009年、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册资金与其资质等级相对应(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9、注册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300万元,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四)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符合下列要求: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3 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1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五) 投标人自2009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

10、绩是指项目总投资378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78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

11、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最近一年在投标单位任职,并提交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因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为确保本项目代建负责人履行全过程管理职责,正在负责其他在建项目和已经中标其他项目且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代建负责人、项目施工承包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

12、人、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正在负责工程咨询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其合同未履行完毕,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七)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银行出具的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格式承诺书(银行履约保函见招标文件格式10)(八)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的状态。(九)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被托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十一)投标人

1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需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录入的信息参见招标文件格式15)八、投标注意事项:(一)【项目编号】 (二)在开标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必须到场。 (三)关于答疑澄清1.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条;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及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4.进入到交易中心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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