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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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范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内部审计的宗旨2、内部审计的原则3、内部审计的范围其次章 组织机构 1、同审计委员会的关系2、双向负责的组织形式3、同分、子公司内审部门的关系4、同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1、职责2、权限第四章 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纪律1、审计人员基本素养要求2、审计工作纪律3、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第五章 审计程序和方法 1、审计程序2、审计方法第六章 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2、审计工作汇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内部审计的宗旨审计监察中心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

2、在公司内部为管理层供应审计服务,推动内部限制系统的完善,识别和防范经营风险。预防和发觉公司内部不道德行为和舞弊行为,实现公司目标。内部审计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审计监察的范围审计监察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限制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其次章 组织机构 同审核委员会的关系审计监察中心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应:1、拟定内部审计章程、支配、和组织结构,报审核委员会批准。2、对审计工作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刚好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汇报; 3、至少每季度

3、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觉的重大问题。4、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核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支配,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双向负责的组织形式审计监察中心属于公司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实行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即同时向管理当局和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在行政上,由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领导,依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须要,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并向CEO做行政上的汇报;与此同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业务工作,接受审核委员会的职能监督,通过审核委员会从而不受限制地接触董事会。同分、

4、子公司内审部门的关系公司下属单位可视状况设置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下属单位的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接受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规范、有效地发挥审计职能。依据工作须要,审计监察中心可抽调子公司、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参与临时性的审计工作。同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审计监察中心与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独立,在组织地位上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等的位置。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职责审计监察中心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直营店内部限制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经营业绩及会计报表的真实性;2、对关联交易的合规审计、对股东承诺的合规审计;3、对

5、公司新设分、子公司、直营店筹备期间的前期投资状况、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店面证照办理的合规审计;4、依据公司要求进行绩效、清算、离任审计工作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5、依据商业行为和道德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部门工作人员遵纪遵守法律状况、职业道德操守、廉洁自律、制度执行状况、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状况,受理个人或单位对上述人员举报,并核查,提出处理看法;6、对侵占公司资产、行贿受贿、假公济私、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重大经济案件及严峻损失奢侈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案审计;7、跟踪、监督、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包括管理层、决策层、各部门负责人)执行董事会决议状况及董事会支

6、配的重大方针政策;8、参与公司大额固定资产、设备及基建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允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9、公司管理层、审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权限审计监察中心在履行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1、依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须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支配、预算执行状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帐薄、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以及检查公司及投资企业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3、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4、依据内部审计工作须要,参与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5、对与审

7、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6、对正在进行的严峻违法违规、严峻损失奢侈行为,做出临时制止确定; 7、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有权予以短暂封存; 8、提出订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看法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9、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奢侈的单位和人员,阻挠、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赐予通报指责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看法;10、干脆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奢侈、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供应的信息;11、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8、行为,供应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以建议CEO赐予表扬和嘉奖的。第四章 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人员基本素养要求1、人品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吃苦耐劳。2、审计阅历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实力。3、具备相关专业的理论学问和适当的调查、分析和文字表达实力。4、通过职业后续教化和培训来不断更新学问,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实力。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娴熟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审计业务。1、审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决策制订者的身份参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以保持客观公正的实力和立场。2、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

9、,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干脆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敬重、保守隐私,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需的状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供应、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看法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看法等。5、审计人员在外出审计期间按公司出差补贴及住宿标准自行负担吃、住费用(单位员工餐除外),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旅游、礼品馈赠等。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审计监察中心设总监一名,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的工作。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由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同意

10、审计监察中心总监的任命、替换或撤职。第五章 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程序1、审计监察中心应当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须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别审计任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打算工作。 2、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可实行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在调查取证时,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所取得的证明材料,必需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以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和合法性。3、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单位通过审计备忘录交换审计看法。被审单位有异议的,应

11、当在接到审计备忘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看法,逾期不提的,视为无异议。 4、审计报告、审计备忘录及回复报送审核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假如审计报告的状况涉及到高级管理层,则该报告只能提交给审核委员会。5、审计监察中心应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审计后续监督,督促被审单位对审计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6、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确定、审计看法、审计报告、审计支配、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供应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参照国际内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审计监察中心制定的详细的审计程

12、序和工作方法进行审计工作。第六章 审计报告制度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审计报告是向被审计者和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委员会反映审计结果的有关文件。审计报告要说明审计的对象、目标和范围;总体审计程序、简要的结论和审计结果的性质以及处理看法和改进建议;对审计报告的回复期限,参与项目审计人员名单及审计报告接收单位等。 审计工作汇报1、审计监察中心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觉的重大问题。2、审计监察中心至少每季度在公司经营管理季度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处理看法和改进建议。3、审计监察中心至少每月在公司经营管理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

13、限于审计工作中需同其他部门协调和协作的事项及管理看法和改进建议。第七章 法律责任1、被审计单位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供应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供应虚假资料、阻碍检查的,审计监察中心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可以干脆报请公司CEO批准,赐予被审单位第一负责人以行政处分和不少于10000元的罚款。2、 被审计单位无正值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审计监察中心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可以干脆报请公司CEO批准,赐予被审单位第一负责人以行政处分和不少于10000元的罚款。3、被审计单位对于无异议的审计结论和确定,必需刚好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一个月内报送审计监察中心及主

14、管领导,逾期未处理或已处理未报送的,可报请公司CEO批准惩罚被审单位第一负责人10000元罚款。4、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峻损失奢侈行为负有干脆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 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本章程是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本章程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并且在批准之日起生效。对本章程进行修订必需经过审核委员会批准。 本章程从2008年9月16日起实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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