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知识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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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知识介绍 什么是职业病? 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对人体安康有害的各种不良因素(如有毒化学品、生产性粉尘、有害生物或物理因素、劳动强度过大、精神过度紧急、工作中不良体位、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等)称为“职业病危害因素”;因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或疾病,称为“职业病”;易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的特定工作条件,被专称为“职业病危害”。 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不少国家将最常见、最明确的职业危害由政府通过立法措施定出详细范围并列出详细名单予以公布,以便集中力气治理及防护,列入此范围的职业危害即为“法定职业病”或称为“规定的职业病”;被确诊为“法定职业病”的患者

2、,可依据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享有肯定的劳保待遇。此种法定职业病范围的大小和补偿力度与国家的经济进展水平有亲密关系,各个国家不尽一样。2001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公布了职业病防治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使广阔工人和职业病患者的利益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这是任何国家都未曾有过的举措,充分表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我国,哪些属于法定职业病? 我国卫生部于1957年公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方法的规定共确定了14种“法定职业病”;1987年,该规定经过修订后由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共规定了9类共10

3、2种职业病,扩大了法定职业病的范围并将之更为详细,更便利操作。9大类中,职业中毒共规定51种,尘肺12种,物理因素疾病9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7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8种。 什么是工作有关疾病? 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生固然与长从事某项工作有关,但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只是该种疾病发生、进展的多种病因之一,或仅是该病得以显现与加重的一个因素,其与该病的直接关系远不如法定职业病那样明确确定,如腰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慢性肌肉骨骼损伤,工作过度紧急导致的心理疾患、高血压、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性溃疡或其他安康损害,长时间站立工作的下肢静脉曲张等

4、,这类疾病被统称之为“工作有关疾病”。各个国家对“工作有关疾病”的处理不尽一样,这类疾病在我国,尚不属需赔偿的疾病范围。 职业病的防护 依据国家新公布的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照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哄骗。用人单位还须为接触职业病害危害的工人供应有效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安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准时告知受检工人;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担当。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5、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安康检查中发觉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安康损害的劳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当安置;对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安康检查及职业病的诊断 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职业安康检查及职业病的诊断应在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担当职业病诊断任务的医疗卫生气构进展,以便检查、诊断结果具备法律效力。一般的医疗卫生气构虽可供应安康检查及医疗效劳,但并不具行政部门给予的职业病确诊权,其出具的报告亦不具法律效力。为保证职业病诊断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法性,职业病的检查诊断应由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共同签署诊断书,并加盖由当

6、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病诊断专用章方能生效。 职业病病人有哪些权益?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担当职业病诊断任务的医疗卫生气构在进展工人定期的安康检查时,一旦发觉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准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准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展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及医学观看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担当。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展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相宜连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以及伤残、丢失劳动力量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社会保险;依照民事法律,有获得赔偿权

7、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和工伤有何区分? 广义而论,凡因执行公务、工作环境不良或某些意外所造成的伤亡,均称之为“工伤”,故“工伤”固然也包括职业病。但“职业病”系专指因工作缘由而必需长期接触的各种不良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有毒化学品、生产性粉尘、有害生物或物理因素、劳动强度过大、精神过度紧急、工作中不良体位、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等)所引起的疾病或损伤,所以,尽管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类,但不少工伤并不属职业病范畴。如清洁工人在疏通堵塞的下水道时,因意外吸入硫化氢气体而发生中毒或死亡,尽管职业中毒中有“硫化氢中毒”这一种类,但此状况仍属“工伤”,而非“职业病”。 什么是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患病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安康构成危急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者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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