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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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盖章)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山西省是我国主要煤炭生产基地、能源大省之一,积极发展煤炭工业是兴晋富民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十五”规划要求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时,要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力。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尽可能建设大井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煤炭工业的现代化程度,要保证煤炭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2)49号文

2、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行发(2002)440号文件的精神,山西省煤炭工业要本着“控制总量、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扩大出口、提高效益”的方针发展。因此,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对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力度的加强,对那些开采规模小、矿点密集、装备简陋、煤炭回收率低、安全性差的小型矿井,采取关井措施是十分必要的,遵循“关小建大能力置换”的原则,鼓励建设和发展资金投入充分、生产规模大、机械化装备水平高、安全性好、煤炭回收率高、集约化开采的大中型矿井符合煤炭产业发展规律。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文件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灵石国

3、泰南河煤业公司是由灵石南河煤业公司和灵石华烨煤业公司整合而成。2010年9月30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文同意将灵石县永吉能源有限公司的主体企业资格变更为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兼并重组整合设计,利用灵石南河煤业公司的主斜井作为国泰南河煤业公司的副斜井,其它井筒不利用,在原主斜井东侧相距40m处新建主斜井,在其西侧相距32m处新建回风斜井。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灵石县城东南方向乔家山一带,行政区划属灵石县南关镇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1149491115210,北纬364152364450该矿向西17Km可达大运公路和南同蒲铁

4、路线上的南关站,高速公路仁义口距井田约3 km。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兼并重组后批采2、10#煤层,根据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市煤规发【2010】235号文批复,井田2#煤层达到了勘探程度要求,可作为兼并重组整合后先期开采地段设计、建设的地质依据。本次评价只针对2#煤层。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井田涉及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的1.44km2(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的1.35km2、位于缓冲区的0.09km2),由于四采区部分位于韩信岭自然保护区内,根据晋中市煤炭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关于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对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的四采区不进行回采情况的说明”,对韩信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四采区不进行回采,并对保

5、护区边界留设200m的保护煤柱。目前,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已对项目的实施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由晋中市煤田地质勘探队编制的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已经通过了晋中市煤炭工业局的审查,并取得了批复(市煤规发【2010】235号文)。此外,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委托晋中市煤炭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已经通过了晋中市煤炭工业局的审查,并取得了批复(市煤规发【2011】57号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矿井兼并重组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委托

6、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2012年10月15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2#煤层)(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和代表共15人。会议聘请了5位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工程现场,会上,分别听取了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报告书主要内容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经过充分的讨论与评审,提出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

7、认真修改,现已完成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2#煤层)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报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3、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1)矿址周围环境状况及建设条件分析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灵石县城东南方向乔家山一带,行政区划属灵石县南关镇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1149491115210,北纬364152364450。该矿向西17km可达大运公路和南同蒲铁路线上的南关站,高速公路仁义口距井田约3 km,交通较便利。(2)环境功能划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定:“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

8、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体为仁义河,向西于南关镇汇入汾河,为井田邻近主要河流,本井田内各沟谷基本常年无水,仅在雨季汇聚短暂性洪流。水质目标为V类,本次评价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地下水质量分类以人体健康基准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地下水为类水质,则拟建矿区区域地下水质量定为类,执行地下水级水质标准。声学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规定,区域声环境执行1

9、类标准,工业场地执行2类标准。(3)城市建设规划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不在灵石县城镇规划范围内。项目不违背灵石县城市建设规划,而煤炭工业是灵石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本次兼并重组工程符合当地积极发展煤炭工业的产业和经济发展计划。(4)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一、区域环境空气承载力分析(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已经受到TSP、PM10的污染,未受到NO2、SO2的污染,尚有环境容量。TSP、PM10两项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评价区内煤炭企业众多,原煤堆场、运输等扬尘量大。另外,当地植被覆盖率差、风沙大,也是造成TSP、PM10超标的重要原因。(2)项目建设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果:本项

10、目所有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小于D10%,说明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很小。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总量控制符合晋中市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建设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二、 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分析(1)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为仁义河,由于监测期间无水,没有进行地表水监测(2)项目建设地表水影响分析结果: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不会对仁义水质造成影响。三、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运营后,矿井工业场地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9.83-54.55dB、49.53-54

11、.35dB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从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在严格采取环评制定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不会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处于可接受范围。(5)区域环境敏感性因素分析评价区域中主要的环境敏感因素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生态环境及村庄居民等。本项目所有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小于D10%,说明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很小,表明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从地表水影响分析结果可看出,工程投产后所排废水全部达标,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从本次工程的总体布局情况来看,施工期水土流失、运营期矸石堆存与地表变形是相

12、对敏感的生态问题。根据生态环境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受挖填土方、修筑道路等工程行为的影响,部分植被地段和植物多样性将受到破坏,但总的植被分布格局不会被打破。项目建成后,随着运营期的不断延长,项目周边的生境会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将会增加,导致原有生态环境结构发生一定调整,项目场地使陆生动物的栖息地环境丧失,地表变形、污染物排放等影响均会对动、植物造成有害影响,但在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防治的情况下,其将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就居民建筑而言,工程设计对这些敏感因素及井田边界预留煤柱,评价在工业场区污染防治、矸石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了绿化防护等一系列的规定,可达到居民区环境保护的要求,且从各环境要素

13、预测结果来看,项目运行不会对井田周围村庄产生明显影响。(6)总量控制从区域环境质量要求方面考虑,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由于项目采取了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工艺,淘汰了现有矿井的落后生产设施,对周围环境甚至将会有所改善。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烟(粉)尘、SO2、COD均未超过晋中市环保局下达并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核定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7)从土地利用分析本项目工业场地在利用原工业场地和新增占地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新增地为荒地,拟选矸石场为荒地。因此本次工程矿井工业场地和矸石场地均是利用现有场地和荒地进行建设,均不占用农田耕地。(8)从对郭庄泉域的保护角度分析由郭庄泉域

14、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保护范围及对本井田的井田范围、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本井田范围位于郭庄泉域一般保护区,井田边界距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24km以外。本井田开采不在郭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也不属于郭庄泉域岩溶水补给区,与其它补给区相对独立,本井田的开采不会对郭庄泉域的补给造成影响。(9)从对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角度分析山西灵石国泰南河煤业有限公司井田涉及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的1.44km2(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的1.35km2、位于缓冲区的0.09km2),评价要求对涉及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的第四采区进行禁采。本工程锅炉烟气采用旋流板脱硫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

15、部回用;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矸石送矸石场合理处理;炉渣、脱硫渣在矸石场单独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灵石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复垦。因此,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后,本项目对韩信岭自然保护区各项功能影响较小。(10)从公众参与意见分析本次调查中有97.5%的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并认为本项目选址合适,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无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并希望该项目应尽早建设,无人反对。(11)工业场地选择与平面布置合理性根据建、构筑物性质及使用要求、生产联系紧密程度,并结合场地地形条件,将工业场地分为三个功能分区,分别为: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福利区。主要生产区布置于场地东侧,布置有主斜井、井口房、浴室及任务交待室联合建筑、空气加热室、空压机房、筛分车间、末煤仓、装车点、生活、地面消防供水系统、10KV变电所等建、构筑物。辅助生产区布置于工业场地中部,布置有副斜井井口房、空气加热室、天轮架、绞车房、井下水处理站、回风斜井、风机房、安全出口、机修车间(含综采设备库)、器材库、器材棚、消防材料库、岩粉库、木材加工房等建、构筑物。行政福利区布置于工业场地北侧,布置有办公楼、食堂、灯房、单身宿舍、摩托车棚、地磅、锅炉房;污水处理站、门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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