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1707872 上传时间:2023-01-2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8-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doc(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件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海拉尔区教育局海团联发20111号关于印发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教育局团委,区直各中学团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推进我区中学共青团工作,现将海拉尔区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学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学共青团工作。经过一年的创建工作,年末团区委、区教育局将对参与达标创优工程的中学共青团工作进行评比。(评比细则另发)附件:海拉尔区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工程实

2、施意见共青团海拉尔区委员会 海拉尔区教育局 2011年3月1日附件海拉尔区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工程实施意见中学共青团在共青团事业中有着基础性战略地位,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学共青团的基础建设,是做好中学共青团整体工作的保证,也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员先进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海拉尔区中学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学共青团实际,现制定海拉尔区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 团队衔接第一条 中学团组织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做好全团带队工作,规范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

3、育,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队伍上和工作上做好中学团队组织的衔接工作。第二条 中学初一年级成立少先队大队部,学校团委干部兼任大队辅导员,负责大队部工作。各班成立少先队中队委,班主任担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在大队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第三条 中学团组织要加强对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领导,把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列入团员发展工作的计划,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第四条 构建“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中学生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和成才规律,要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思想品德教育为支撑,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按照“系统规划、有效衔

4、接、分层实施”的要求,循序渐进分层有效地开展,不断增强中学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中阶段,以“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为主题,开展少先队教育、团前教育、14岁迈入青春门、“祖国在我心中”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初中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形成孝敬父母、尊敬老师、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行为准则和良好品质。高中阶段以“扬起理想风帆,承担社会责任”为主题,开展16岁“公民意识”教育和18岁“成人仪式教育”等活动,引导高中生树立远大志向,学会规划人生,增强公民意识,承担社会责任,提高道德认知度和行为约束力。针对中学生广泛开展以伦理、生理、心理为主要内容的“三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中学

5、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二章 团员发展第五条 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积极地和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1、按照“积极慎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原则上不满14周岁不能发展为共青团员,但特别优秀的可以发展,数量严格控制。2、学校团委每学期都要制定发展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主动接近他们,鼓励帮助他们上进;对提出入团申请的同学要严格要求,指派培养联系人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对定为积极分子的同学,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具备团员条件应及时发展。3、要坚决杜绝在毕业年级突击发展入团的现象。第六条 坚持团员标准,正确把握

6、入团条件1、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2)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3)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班级的各项活动。(4)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5)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决策,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6)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入团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标准。第七条 严格履行入团手续1、接受团员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要求入团的学生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2)支委会讨论同意

7、定为积极分子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同时确定一至两名团员为入团培养联系人。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3)确定发展对象。建立支部的班级由团小组提名,未建立团支部的班级,由少先队中队委提名推荐。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团内外同学和任课教师意见后,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逐级上报学校团委。(4)学校团委统一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七天的公示,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后,对班级团支部提出发展意见。(5)申请入团的同学应有两名团员介绍。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找或支部指定。(6)填写入团志愿书。志愿书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7

8、)支部大会根据公示结果和学校团委发展意见进行讨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出席。(8)学校团委须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批,并张榜公布。团龄以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9)入团宣誓、授佩团徽、颁发团员证。新团员要在悬挂团旗的庄严隆重的集会上由团委委员带队进行入团宣誓,宣誓后佩带团徽,颁发团员证。宣誓应选择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2、发展新团员支部大会,可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议程是:由本人宣读申请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团员审查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然后举手表决;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会议总结。会议可邀请团外积极分子列席旁听。3、入团发展工作应

9、由团支部独立完成,团支部在此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指导意见。第三章 团员教育第八条 团员教育应从新团员教育入手,使新团员一跨进团组织大门便有一种责任感。学校团委要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坚持经常地对团员进行教育。第九条 支部要派人和新团员谈话,宣布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和团龄起算时间;介绍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及支部当前工作;纳入团小组,提出希望并听取新团员对团支部建设和团的工作意见及建议。第十条 团的组织生活制度1、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形式,团员通过组织生活进行自我教育,互相帮助,并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中。组织生活以团支部和团小组为单位,一

10、般每月一次。2、组织生活内容:学习讨论国内外大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础知识;讨论支部工作和班级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合学生特点,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把思想教育寓于活动之中,使思想性、意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切忌形式主义。4、坚持每学期上两次团课,团课内容由校团委统一规定。第十一条 教育评议制度根据一定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和学生思想实际,由学校团委集中组织开展教育评议团员工作,一年一次。搞好这项工作要把握如下环节:1、组织团员集

11、中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2、团员对照团章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找出差距和不足。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面对面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4、支部征求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同学对每名团员的意见和要求。5、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支部大会意见对每名团员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认定,逐级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核准并对不合格团员作出相关处理。第十二条 团员应自觉佩带团徽。对于经常不戴团徽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督促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严肃批评。第十三条 严肃团的纪律。对不符合团员标准或违纪团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一般要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对确实有违纪行为

12、又够不上学校行政处分的可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给予团员处分务必慎重,团支部要先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召开支部全体团员大会形成决定后再逐级上报学校团委,校团委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决定;给予开除团籍处分的须报区级团委批准。对品学兼优,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四章 团员证与团籍管理第十四条 团员证的功能与作用1、团员证的功能:证明团员的政治身份;接转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记载团员获得团内奖励,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作为团员离团后的永久纪念。2、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法定的证明。第十五条 团员证的颁发对象是具有团籍

13、的团员。第十六条 团籍管理1、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1)团员审批后,进行团籍注册。(2)团员转学、肄业和毕业,须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团员证到新单位报到。农村镇中学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统一移交到团员所在镇团委。城市中学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分别寄交到团员所在镇团委或街道团委。(3)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思想小结、奖惩决定和鉴定等。(4)转出和接受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上注明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和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5)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凭团员证

14、证明身份。2、团籍年度注册(1)团籍年度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考定评议,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册。注册以支部为单位,每学年结束为注册时间。(2)对受过团内外处分的团员,要视其改正情况酌情处理。(3)团委应在每年度团籍注册后修订团员花名册。第十七条 团员证的日常管理中学团组织应根据团员花名册加强团员证的检查管理。团员证丢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在新证备注中加以注明。第五章 班级团支部建设第十八条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的核心。抓好班级团支部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第十九条 团支部的建立与支委会的产生1、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班可建立支部。2、团的支委会

15、和书记由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3、团支委选举要在学校团委或年级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团组织批准。第二十条 团支委的设置和职责范围1、团支委人数一般三到五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少年委员(具体设置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而定)。2、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3、支委职责分工如下: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文件、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支部工作计划,交支委会讨论决定;负责定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汇报;主持支委会和团支部大会;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或缺额时,代理书记工作。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情况;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对团员的表彰和纪律处分工作;制定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基本情况;负责收缴团费、颁发团徽、团员证。宣传委员:负责团员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