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层1-级配碎石基层检验批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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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级配碎石(碎砾石)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_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碎石与嵌缝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规范规定(第7.8.41条)2压实度(第7.8.42条)基层97底基层95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第7.8.43条)一般项目1表面质量(第7.8.44条)2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的偏差 mm中线偏位203纵断高程基层15底基层204平整度基层10底基层155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B6横坡0.3且不反坡7厚度砂石+20,

2、10砾石20,10层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7.8.4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碎石与嵌缝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7.1条的有关规定。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次抽检不得少于1次。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2级配碎石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7,底基层不得小于95。检查数量:每1000m2 抽检1组(1点)。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灌砂法或灌水法)。3弯沉值,设计规定时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每车道、

3、每20m,测1点。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一般项目4外观质量: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推移、松散、浮石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3的有关规定。表7.8.3级配砂砾及级配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中线偏位(mm)20100m1用经纬仪测量纵断高程(mm)基层1520m1用水准仪测量底基层20平整度(mm)基层1020m路宽(m)91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9152底基层15153宽度(mm)不小于设计规定B40m1用钢尺量测横 坡0.3%且不反坡20m路宽(m)92用水准仪测量9

4、154156厚度(mm)砂石20101000m21用钢尺量碎石2010层厚7.7.1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轧制碎石的材料可为各种类型的岩石(软质岩石除外)、砾石。轧制碎石的砾石粒径应为碎石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碎石中不得有粘土块、植物根叶、腐殖质等有害物质。2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不得超过20%。3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颗粒范围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7.1-1的规定。表7.7.1-1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的颗粒范围及技术指标项目通过质量百分率()基层底基层次干路及以下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以下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筛孔尺寸(mm)5310037.510085100100

5、31.59010010069888310019.0738885100406554849.549695274194329594.7529542954103017452.3617371737 82511350.6820820 6186210.0750707010010液限(%)28282828塑性指数9999注:1表中示潮湿多雨地区塑性指数宜小于6,其他地区塑性指数宜小于9;2表中示对于无塑性的混合料,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接近高限;3表中示底基层所列为未筛分碎石颗粒组成范围。4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石料的压碎值应符合表7.7.1-2的规定。表7.7.1-2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压碎值项目压碎值

6、基层底基层城市快速路、主干路2630次干路3035次干路以下道路35405碎石或碎砾石应为多棱角块体,软弱颗粒含量应小于5;扁平细长碎石含量应小于20。7.7.2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机械摊铺符合级配要求的厂拌级配碎石或级配碎砾石。2压实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人工摊铺宜为1.401.50;机械摊铺宜为1.251.35。3摊铺碎石每层应按虚厚一次铺齐,颗粒分布应均匀,厚度一致,不得多次找补。4已摊平的碎石,碾压前应断绝交通,保持摊铺层清洁。7.7.3碾压除遵守本规范第7.2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2碾压中对过碾现象部位,应进行换填处理。7.7.4成活应符合下列规定:1碎石压实后及成活中应适量洒水。2视压实碎石的缝隙撒布嵌缝料。3宜采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成活,碾压至缝隙嵌挤密实,稳定坚实,表面平整,轮迹小于5mm。4未铺装上层前,对已成活的碎石基层应保持养护,不得开放交通。使用的检测设备、工具:弯沉仪、灌砂筒、水准仪、经纬仪、钢尺、3m直尺和塞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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