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专业评估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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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专业实训管理制度目录1、实训教学管理制度2、实训场所管理条例3、教学仪器、器材管理制度4、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5、实训管理员工作制度6、实训场所使用规则7、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8、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办法9、会计实训室管理制度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实训教学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管理,保证实训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总目标服务,特制定以下办法。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1、教学计划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专门人才,组织教学工作最基本的指导性文件。实训教学课程的设置,实训内容、时数,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2、为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2、,各系要根据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大纲,对实训教学作全面、系统的考虑与安排,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训练。3、实训教学计划是教学计划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出对实训教学应承担的任务和要求、实训的阶段划分(承上启下,相互衔接)、实训项目的选定、学时分配和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等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地组织安排,以便指导实训教学的全过程。4、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阐明实训教学在本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规定本课程开设实训教学的任务;(3)规定本课程实训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应明确验证哪些基本理论;训练哪些设备的使用;掌握哪些设备的使用;掌握哪

3、些基本实训方法和技术;(4)本课程实训教学的基本方法、特点与学时分配;(5)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的选定及其选定的原则说明,以及每个实训项目应达到的教学要求和具体规定;(6)本课程实训教学的考核(考试、考查)要求及评分标准。5、精选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的原则(1)要从培养目标的要求,在保留必要的经典实训项目基础上,对过去传统实训项目应进行认真的筛选和更新;(2)要注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自学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3)要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应多安排基本训练;专业课应注意,多安排综合性、设计型实训项目;(4)要因材施教,有必做实训,也有选做实训;(5)要有

4、先进性,除必要的经典实训项目外,其余所选实训项目应具有先进性。实训内容、实训方法和设备配置,都要力求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特别是专业课程更应开设突出目标能力培养具有专业特色的实训项目。6、实训课的单独设置(1)为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可根据专业设置的要求,可以单独设置实训课,由实训场所提出,教务主任初审,报分管校长批准;(2)单独设置的实训课,应正式列入教学计划;(3)单独设置的实训课,应由实训场所主任组织力量,按照专业要求及实训教学的安排,编制实训教学大纲。二、实训课指导教师资格的评审1、参加过一遍以上所属实训课程的讲师以上人员,可聘请为实训课指导教师。2、参加过一遍以上所属实训项目,经审查确认可

5、以胜任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可担任实训课的主讲或辅导。三、为了加强实训教学管理,稳定实训教学秩序,便于掌握、了解、督促检查实训教学的执行情况,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质量,要做好实训人员的统筹规划。按排好本学期实训课指导教师,配备好实训辅导人员,并填实训教学计划,报系和教务部。四、必须认真填写实训教学情况登记表和实训教学开出情况登记表,是落实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重要措施,是实训场所开出实训的重要依据。1、凡是有实训项目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主动会同实训课指导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规定,认真填报预开实训登记表,在开学前一周内填写好,经系主任签字后,一式二份,一份送教务部,一份送交承担课程实训任务的

6、实训场所,以便安排实训。2、实训场所根据预开实训登记表,按教学大纲规定和实训教学要求,积极做好安排,认真而且及时地填写“实训教学日程安排表”。3、必须认真填写实训教学开出情况登记表。4、凡是没有实训开出情况登记表的实训,均不计算实训教学工作量。五、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1、课前准备(1)实训场所主任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力量精选或编写,必需的实训教学文件(包括实训教材、讲义、指导书、挂图、表格、实训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等),并将实训教材(讲义)或实训指导书在课前发到学生手中;(2)没有实训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的课程,不准进行实训教学。(3)备课是保证实训实训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训课指导教

7、师要认真写出实训教案。实训目的与要求、实训原理、实训用仪器设备及操作方法,学生在实训中容易出现的困难及错误,仪器设备出现的异常处理方法等。并做好实训用仪器设备、材料和实训教学文件的准备;(4)学生必须写预习实训报告,经指导教师抽查合格方能进行实训;(5)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前,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训须知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2、进行实训(1)指导实训的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训课或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缺做实训的学生必须补做,否则实训成绩以零分记;(2)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扼要讲明与本次实训有关的理论知识、实训方法、步骤、操作规程;要对学生上

8、课纪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尽量让学生自己独立操作,不要包办代替,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3)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注意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坚持人人动手操作,坚持因材施教的方针;(4)学生要认真操作,做好实训记录和分析;实训结束,教师要对学生的实训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重做;学生要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场所,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5)实训(上机)过程中,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上机);对造成事故者,或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工具者,应追究其

9、责任,严肃处理。3、实训教学效果(1)实训教学效果是实训教学过程各因素的综合效应和最终检验,实训报告中能体现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2)学生要按规定时间独立完成实训报告,并应达到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书写整洁等要求;(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训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者,要重做或重写;(4)要严格考核制度。单独设置的实训课,可单独考试(考查)。考试内容包括实训理论、实训操作和综合实训能力,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动手能力、完成实训质量等,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人总分。考试不及格,允许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附属于理论的实训课,其成绩可参考以下

10、方式处理:A 实训课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训在课程总学时数中所占比例,将学生应得分数交给主讲教师,一同计人课程总成绩。实训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理论课考试。B 实训课指导教师与理论课主讲教师共商评分标准。六、开展实训教学研究1、教研组(实训场所)主任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实训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革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训教学研究活动要有研讨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合理建议等记录。2、有条件的实训场所,可在常规型实训的基础上,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训,改造旧的实训项目,加强使用现代测试手段和微型计算机进行实训数据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训练。3、实训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实训场所开放,采取开放式实训教学

11、。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实训场所管理条例第一条 实训场所是实验实训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实训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实训场所依托学校管理,实验实训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在教务科指导下进行工作。第三条 实训场所必须努力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把培养高质量应用技术型人才作重点;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 实训场所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第五条 实训场所工作

12、应贯彻勤俭教学的方针,要有重点的、不断得以现代化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装备实训场所,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实现现代化。第六条 要重视实训场所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技术熟练、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热心实验教学的稳定教师队伍。第七条 根据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要求、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训场所负责制订实验教学计划与大纲,按计划准备和开出实验课,并负责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九条 要重视和加强对学生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

13、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实训场所要向学生开放,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课外研究活动。第十条 要根据社会需求,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第十一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算机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和自制实验仪器的研究工作。第十二条 实训场所实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制,专业教研室主任由按规定聘任。第十三条 专业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实训场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2)领导并组织完成本暂行条例中所列之实训场所工作任务;(3)加强实训场所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4)制定各类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训场所工作人员的培

14、训及考核工作;(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6)定期检查、总结实训场所工作等。第十四条 实训场所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训场所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类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要团结协作,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第十五条 实训场所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根据实训场所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际,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教学仪器、器材管理制度1、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基本建设之一,是贯彻教学大纲、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2、教学仪器设备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5、制定的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入橱。做到定位存放、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3、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保管制度。建好仪器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每年年底要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4、仪器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霉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5、建好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分类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6、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7、实训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确保仪器设备满足实训教学需要。8、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领导批准,出具借条,按期归还。借出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9、实训场所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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