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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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 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 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 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 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 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 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 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 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 办是底线”的工作

2、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 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 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 大支撑。(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 一城办”改革,2019 年 11 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 务平台深度对接,12 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 可办率不低于 70%。2019 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 事项。2020 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 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 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 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

3、办”。二、重点任务(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1.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 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 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 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 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 10 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 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 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0%;2019 年底 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70%。(牵头 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责任部门:开发 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2. 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 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 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 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 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 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 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 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 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

5、街道办 事处,县直相关部门)3. 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 年底前,组织清理 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 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 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4. 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 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 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 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向社

6、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 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 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 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 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直相关部门)5. 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 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 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 大格局。2019 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 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 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6.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 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 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 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 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7.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 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 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 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 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

8、进行指导。2019 年 11 月底前, 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 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 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8. 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 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 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 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 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 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

9、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 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 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 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 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 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9. 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 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 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 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 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 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 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 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0. 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 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2019 年 11 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 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 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11. 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 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

11、料,通过“前 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 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 年在县 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 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 关部门)12. 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 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 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 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 年底 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 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 “套餐式”服务,实现政

12、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13. 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 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 “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 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 年底前,根据我市要 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 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14. 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 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 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 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13、2019 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 前 20 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 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 直相关部门)15. 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 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 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 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 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 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 伸。2020 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 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 政

14、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16. 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 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 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 方便群众办事。2020 年 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 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17.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 年底前,完成 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 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 80%。

15、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 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 年底前,实现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 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18.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 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 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 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 65 个 工作日、政府投资类全过程审批 90 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 2020 年 6 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

16、管理 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 10-15 个工作日。(牵头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19. 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 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 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 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 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 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 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 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 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 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20. 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 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 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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