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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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小编希望 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推荐:工程验收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税率 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项目通常都会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在双方事先协商好具体合作协议之后签署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责任。工程建设不仅要注重速度,更要注重质量,通常都会有一定年限的保修期。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一、住建部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

2、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

3、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1、起算点的差异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换言之,缺陷责任期

4、未必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也有可能从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90天后起算。2、法定与约定的差异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必须法定遵守最低期限。缺陷责任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法律法规,期限经双方约定遵守。3、是否竣工验收的差异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质量保修期开始的先决条件,若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自然谈不上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

5、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构成缺陷责任期开始的先决条件。4、维修期限的差异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

6、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换言之,上述年限的规定为最低标准,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最低标准的年限。若双方不约定,则遵守法定的最低年限标准。缺陷责任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换言之,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缺陷责任期,则无缺陷责任期可言。总的来说,我们在验收工程项目的时候,对哪里不按照合同内容建设的项目可以要求其重新建设,若是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可以拿着合同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实行抗辩权来维护自身权益。关于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大家明白了吗?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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